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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譯自2010年1月21日ENS馬來西亞,砂勞越,古晉報導;王茹涵編譯;蔡麗伶審校

砂勞越原住民的代表律師21日於婆羅洲砂勞越州首府古晉宣布,當地原住民在兩項重要的土地議題案件上贏得勝利。

這兩件案例是由當地原住民,對計劃在原住民領域上建立油棕園的砂勞越政府與油棕公司,提起訴訟。

審案法官王大衛(David Wong)表示,在這兩件案例中,傳統領域權凌駕於砂勞越州政府之上;土地屬於地社群,而非違法宣稱當地為國有地的政府所有。

在其中一個案件,法院宣布,馬來人的習慣法必須被賦予法律效力。這是一個具里程碑意義的決定。

2001伊班族(Iban)對Ladang Sawit Bintulu民都魯棕櫚油公司(Ladang Sawit Bintulu)和包括州政府在內的另4名被告提起告訴,訴求對他們的傳統領域行使權利。

原告聲稱,1996年對民都魯油棕公司發出的臨時租賃令,不應當將它們的傳統領域包含在內。 他們認為,他們的傳統領域權從來沒有消失,因此,那份臨時租約是違法的。

法院最後裁定,由於伊班族賦有土地權,因此臨時租約中,1214公頃的爭議地區是無效的。法庭並下令油棕公司離開爭議地區,將該地區歸還給伊班族人。

就在該裁決出爐的兩天前,馬來西亞警方摧毀了Sungai Sekabai村中,伊班族首領和其他24戶的家舍。這個社區於2001年贏得了一個類似的土地權訴訟案。

雖然法院判決原住民勝訴,但在另一層意義上,當地原住民已失去他們原本文化中宣稱土地所有權的方式,而必須在法庭上保衛家園。

加拿大人類學家戴維斯表示,「當地原住民土地權的原則是體現於傳統法律(或稱阿達特adat),那是受道德、法律和宗教影響的概念。」

然而,面對婆羅洲越來越多原住民傳統領域計劃被開發,透過法律途徑以保護他們的土地權目前至關重要。

1月11日在吉隆坡,馬來西亞和中國簽署了一項具爭議性能源總體規劃協議,該計畫將使婆羅洲上千名原住民流離失所。據《金融時報》報導,該計劃包含數個大型水壩和大型採煤工程,可能需要遷徙砂勞越雨林中約608,000的原住民。

長期關注砂勞越議題的瑞士布魯諾曼澤基金(Bruno Manser Fund)表示,該計畫疑雲滿布,並將其稱為「砂拉越貪腐之廊」。

該機構在1月13日的聲明中表示,「與馬哈慕德(Mahmud)首相家族利益掛勾的建築公司,將是這項新能源發展計劃的主要獲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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