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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nch

【童年的逃難記憶】

災難從沒發生過!

當人生一陣慌亂,從山上躲到山下,再拎著垃圾袋裝的家當,回到沒被毀壞的家園。一趟五個月的山下旅程,回了家,仿如一切沒有發生過。

災區,在政府定義、切割、劃分、拖到淡忘,其實那還有災區可言。災區,只會出現在官員想演悲憫秀時,災民群體權充配合演出的時刻。

媒體走了!災民消失。

【文化很重要,部落耆老無屋可住,別人回鄉,他到旗山。】

從一開始,就不信有重建這回事,「合於規定的無家者,搬進永久屋,額滿為止。」,災後重建的一語真意。

對於災害,政府只停留在災戶的救助,以戶為單位,給了房子,就該閉嘴!

一直覺得,部落的生存問題,不是因為災難才出現,部落一直有問題,災難只是惡化原有的生存問題。

所謂重建,不該只是應對災後的房舍倒塌,居住分配的基本生存權問題。更重要是對於部落,對於山林,甚至對於悲苦者的國民人權,有著什麼全面性的思考。

【回鄉前的慈善收入,一人一千,憑卷對換。】

切割!所有事物,依照府、院、部、處、課的公務體系劃分切割,各司其職的依法行政,於是部落在這些行政分類上,切割的無比碎裂,每個單位負責自己部分,那不是服務人民,而是完成交辦工作。每個單位分工行事,但是合起來,從不是部落全部。

部落身陷危厄,不是從災害後開始,在災前部落就有問題,災難只是逼著攤牌,因為從所剩不多到一無所有。

問題是,面對各司其職的分工行事,希望就在一堆公務門間,來回穿梭無盡等待,最後只會選擇沈默,用最無奈的方式生存。

【長官交代,列隊歡送。】

在山上許多人害怕災難,或者為了子女教育,想要離鄉,但是他們走不了!在山上也有許多人,眷戀故鄉、愛惜文化,想要留下,但是問題重重,他們不知希望何在?

部落的問題,不是走不走、留不留,而是在走與留之間,為何無法快樂的自由選擇,想離開的離不開,想留下的沒希望,人生無法自由的去留,才是部落最大的問題。

幾個月,看著部落居民山上山下景況,心頭酸楚,一樣的模式,一樣的結局,在國家的災民消失標準程序中,到了宣佈回鄉的時刻。

【重建,經費的流通,生活的停頓。】

在過幾年,行禮如誼,會有官員出來宣佈重建完成,災民又畢業了!

真實呢?沒死的,等著再逃,在營區住幾個月,然後回山過著一樣的生活,再等下一場災難再逃,最後受不了,舉家搬遷,部落成荒村。

回鄉,家毀的人回不來,想走的人走不開,回鄉住下的人,又是回到舊日生活。

【不是垃圾,回鄉的所有家當。】

當開了門,放進垃圾袋裝的行李,彷如一趟遠行,除了滿村廢墟、浸漬的腐朽氣息,災難仿如沒有來過,還是一樣的生活。

部落重建,不只是有房可住、有路可走、有校可讀,還是必須回到最原初的問題,部落如何創造幸福?

災難不是部落苦難的開始,回鄉也不是部落苦難的結束,所有問題不是永久屋、重劃區的爭執,而是部落與社會,部落與自然,倒底能夠有著什麼樣的幸福關係。

那瑪夏,回鄉。問題依舊的老生活。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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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林子涵、柯金源;撰稿:林子涵;攝影:陳慶鍾、陳忠峰、柯金源;剪輯:陳慶鍾
聽到「造林」,人人都會稱好。不過從一次次「砍大樹種小樹」的事件可以看見,現行「造林」與原本良好的造林立意已有落差。造林政策究竟可以給台灣怎樣的「森林」?

鬱鬱蒼蒼的森林,是台灣島最深遠動人的原鄉。而在氣候變遷、災害頻傳的現今,森林則彷彿是土地的保護傘。為求增加森林面積,98年度,政府花費24億在台灣各地造林。這樣大的工程,是否讓我們距離綠色家園的夢想更近了一點?

在苗栗縣一片私人的造林地上,土地光禿禿的,而且還有被砍的樹。這塊申請通過「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的土地,引發環保團體質疑,造林的目的不是為了增加台灣的森林覆蓋率嗎?為何這塊造林地上,有許多大樹被砍除?

現行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規定,造林地上的種苗,必須「平均分布生長」,也就是在固定範圍內,要有一定數量的苗木。另外,樹苗也必須是政府核可的「造林樹種」,才能夠計入成效。如果通過相關審核規定,每公頃在20年內,可以領取60萬元的獎勵金。

環保團體認為,為符合「平均分布」、「造林樹種」等條件,在作業上,林農通常會先整地,讓「造林樹種」可以整齊生長,也因此出現了砍掉「非造林樹種」,或「砍大樹、種小樹」的行為。

不過林務局表示,在辦法中,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砍掉原本的樹。只是在計算成效時,如果有造林樹種、又有非造林樹種,執行上會比較困難。林務局認為,如果土地上已經有完整的森林,也不希望民眾為了要參加,就砍去森林再申請造林。

參加的兩位林農都表示,獎勵造林是開啟了整地的契機。經過整地、種樹,地才不會荒廢。而關於「砍樹」一事,長久以來,當地都有依靠賣雜木補貼經濟的情形。正如縣政府所言:「這是農牧用地,沒有受到森林法的限制,砍樹之後來造林,仍然符合規定」。

當地原有的經濟模式,加上獎勵造林,就變成林木利用的型態,步驟是:一、砍掉原本的樹,二、申請造林,三、20年後獎勵金停止發放,又把樹砍去賣掉,這些完全都符合規定。在這樣的模式中,獎勵造林的角色,變成提供樹苗、也提供整地基金。那些提供的苗木,也就極可能被當成經濟林材了。只是這樣經濟營林的執行方式,是獎勵造林政策的本意嗎?

回頭來看政策,獎勵造林實施的原意,是要在農牧用地、林業用地、水源地帶、陡峻裸露地等類似的敏感區位,鼓勵人民增加森林資源,發揮國土保安的效果。但實際上,在不同的地目條件下,也可能會變成經濟營林,變成「砍了又種、種了又砍」的循環。

環保團體強調,把原本沒有樹、而且也沒有機會演替為森林的地方,以人工方式介入,才叫「造林」,這也才符合聯合國認定的造林規範。如果真的要增加森林,政府應花錢鼓勵人民「保留」原本森林,不用重新種上小苗、重新造林,也可以有補貼,如此才有機會停止賣木材維生、砍樹賣樹的循環,長遠保存我們擁有的森林資源。

側記
以木材換取經濟的方式,仍然處處存在。但其實要增加森林面積,「減少砍伐」和「造林」同樣重要。目前獎勵造林政策並不承認天然的樹苗,同樣的精神或許將影響到,我們是否願意承認「保留原本森林」的價值。「造林」二字,不能頭重腳輕,重點在「造」,卻忘記「林」的價值。

※ 節目內容及訂閱電子報詳見:我們的島節目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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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摘譯自2010年2月4日,ENS美國,華盛頓特區報導;謝雯凱編譯;蔡麗伶審校

諸如纖維素乙醇的新一代生質燃料可以玉米桿製成,也就是食用作物收割後殘留的部分。圖片出自美國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美國總統歐巴馬擬增加全國再生燃料生產,轉化生質物(biomass)為生質能,捕捉並儲存煤炭火力電廠所製造的溫室氣體。與此同時,政府發表生質燃料跨部會工作小組的首篇報告,顯示出美國將無法達到2007年「能源自主與安全法」設定的生質燃料生產目標。

歐巴馬3日於白宮會晤兩黨州長時宣佈三項措施,將同步促進生質燃料生產,降低美國對外國石油的依賴,追求新興產業並創造百萬就業。

歐巴馬表示,美國將毋須等候國會通過乾淨能源與氣候法案,便能自這些措施步驟中獲益。眾議院於2009年6月通過這項法案,即維克曼-瑪肯法案(Waxman-Markey),但此一法案目前仍於參議院等候議決。

歐巴馬3日宣布的三項能源措施,至少跨越9個聯邦部會,並預期在財政上對農村經濟有所裨益。

一、再生燃料標準:環保署已通過一項法規,落實國會立法通過的長期再生燃料強制規定,亦即在2022年前達到360億加侖。再生燃料標準規定生質燃料之產量須自2009年的111億加侖增長至2022年360億加侖,其中210億加侖須來自新一代生質燃料(advanced biofuels)。此新法規請參閱此

二、碳捕捉與儲存跨部會行動小組:歐巴馬總統發表備忘錄,成立此一小組,以加速發展推廣較為潔淨的碳技術,亦即控制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此行動小組須在180天內提出計劃以克服障礙,在10年內獲致可做得到的碳捕捉與儲存技術,目標為2016年前要有5-10個商業示範計畫投入運作。備忘錄請參閱此

三、生質物作物協助方案(Biomass Crop Assistance Program):美國農業部在此方案中提出一項新規定,以將生質能轉化為生質能與生質基質產品(bio-based product)。農業部則對未來生質燃料與再生能源的商業化提供補助、貸款或其它金融支持。此農業部規定請參閱此

2009年5月,總統歐巴馬成立生質燃料跨部會工作小組以發展全面性策略,加速美國生質燃料的投資與生產,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該工作小組3日發表其首次報告「讓美國燃料成長」,乃為美國政府達成或超越國家生質燃料目標的策略。報告全文請點閱此

報告說明:「美國每年生產120億加侖的生質燃料,多數由玉米乙醇製成,然而我們目前的進度將無法達到國會要求的2022年前每年360億加侖或2010年時1億加侖纖維性生質燃料的目標。」

報告歸咎於全球經濟衰退,導致缺乏足夠的進展。報告說:「對於私部門生質燃料新生產計畫的資金挹注與投資,經濟衰退已築起明顯的障礙。」

預期新一代的生質燃料將會是21世界美國最重要的產業之一,此報告發現,許多在試驗規模有發展性的新一代生質燃料原料與製程技術,正開始要進入擴大規模的階段。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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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2010年2月7日自由時報報導

台南市九份子重劃區去年動工後,四草候鳥季生態丕變,每年元旦後,黑面琵鷺及雁鴨群聚公路邊覓食的盛況,今年已成絕響。 九份子重劃區因將大片魚塭、濕地填平,從去年秋天開始,四草地區的鳥況即每況愈下,往年這時節定期會出現在西濱公路邊重劃區魚塭覓食的黑面琵鷺及賞鳥遊客,已不再出現。 台南鳥會理事李裕仁表示,往年從12月一直到翌年的2、3月,九份子重劃區魚塭會聚集各種水鳥,黑琵、反嘴鴴、高蹺鴴及各類雁鴨科水鳥,數以千百計,比四草野保區鳥況還要豐富,更易於觀賞。 其中,黑琵公路秀更是世界絕無僅有的賞鳥盛事,黑面琵鷺無懼於來往人車,一整群就在公路邊覓食,不僅用肉眼就看得到,有時甚至只有1、20公尺的距離而已,不用長鏡頭,連傻瓜相機也拍得到,讓鳥友及造訪的遊客驚喜萬分。 至於四草濕地另一項重要的鳥類資源雁鴨科水鳥,往年動輒上萬隻,今年則只剩1、2000隻,過去在西濱公路邊可以看到數以千百計的雁鴨,也隨九份子重劃區工程的啟動而消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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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本報2010年2月8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小於1公分的新種芝麻蝸牛。圖片來源: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玉管處)2009年在園區內郡大林道地區進行生物資源普查,第一次針 對非昆蟲無脊椎生物進行調查,一舉發現10種新紀錄的蝸牛,其中6種經比對確認為新種蝸牛。此次新發現為台灣高海拔山區陸生貝類研究揭開序幕,也為台灣生物多樣性增添新紀錄。

此次負責無脊椎動物調查的大葉大學生物資源學系團隊是由黃重期、徐歷鵬、賴伯琦三位助理教授領軍,針對玉山國家公園可利用生物資源進行調查、保育與應用,主要研究對象為昆蟲、兩棲爬蟲、以及蝸牛。此次調查在昆蟲、兩爬都有重要的發現,其中因蝸牛只在特定地區繁衍的特性,比對上較易完成,已知13科29種陸生貝類,當中有18種為台灣特有種,以及高達10種台灣過去未曾紀錄過的物種,其中有6種確定是新種,其他4種也可能是新種或新紀錄種(台灣首次發現,但在世界其他地區曾紀錄過)。這是玉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第一次對蝸牛進行詳細的調查。

蝸牛在生物鏈裡,屬於碎裂者,可以把枯枝落葉分解成更小的碎屑以利腐食,在森林生態系中有其重要性。像蝸牛這樣的地棲無脊椎動物,其生存通常需要高腐植質和潮濕的環境,例如枯倒木、落葉層或是岩石下方,這次的調查中發現有為數不少的枯倒木散置在林道上,在朽木裡面也發現一些偏好棲息在朽木內的特定種類煙管蝸牛,而這類微棲地的保存,都攸關這些蝸牛的生存。

住在中高海拔, 數量稀少的高橋氏薩摩蝸。圖片來源: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台灣目前有大約300種的蝸牛,大部份是台灣的特有種,但因大部份蝸牛體型較小,棲地、體色以及行為又不明顯,因此常常被忽略。此次發現的蝸牛為芝麻蝸牛科,身長只有2mm(公釐)到5mm。而本次調查所得高比例的新(紀錄)種,顯示這一個地區過去缺乏紀錄,黃重期表示台灣高山生物相因乏人研究以及研究經費不足,而缺乏資料,十分可惜。他推估台灣的蝸牛可能多達500種,而玉山國家公園就可能有100多種接近200種蝸牛。而陸貝動物遷移能力較差,這些新種可能只分布在觀高附近的中高海拔山區。

此次在陸貝無脊椎物種的斬獲,將撰述為論文發表在國際期刊,讓世界都知道台灣高山的豐富生態。玉管處保育課課長蘇志峰表示,2010年將持續在郡大溪流域地區進行生物資源調查,重啟無脊椎動物生態調查,期望能更完整的了解陸生貝類以及其他無脊椎動物的生物多樣性。若經證實物種確實多元,將提升為生態保護區。

一般登山客若想在高海拔地區進一步觀察台灣蝸牛的多樣性,

可在落葉堆中尋找葉片觀察,但不要帶回家。「其實家中盆栽隨處都可發現蝸牛」黃重期說,野生的蝸牛可能有病毒,不適合飼養,而生物多樣性的意涵包含對物種生命的尊重。這些居住在台灣高山的無名珍稀物種,正透過研究團隊的發現呈現在我們面前,而生物調查研究需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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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放映週報

【別看字幕】 《黑暗騎士》The Dark Knight (上)

導演:Christopher Nolan
出品:美 / 2008
延伸閱讀:http://www.imdb.com/title/tt0468569/

文 / Serena Hsu

Grumpy: Obviously we don't want you doing anything with your hands...other than holding on for dear life.
--

Bruce: People are dying, Alfred. What would you have me do?
Alfred: Endure, Master Wayne. Take it.
They’ll hate you for it, but that’s the point of Batman. He can be the outcast. He can make the choice that no one else can make. The right choice.
--
Clown: Introduce a little anarchy…upset the established order…and everything becomes chaos. I’m an agent of chaos. Oh, and you know the thing about chaos? It’s fair.
--

James: Batman! Why is he running, Dad?
Gordon: Because we have to chase him.
[…]
James: He didn’t do anything wrong.
Gordon: Because he’s the hero Gotham deserves, but not the one it needs right now.
So we’ll hunt him…because he can take it. Because he’s not our hero. He’s a silent guardian… a watchful protector. A dark knight.
 
2008年夏天,蝙蝠俠系列電影—《黑暗騎士》上映,全球無數影迷為之瘋狂,其中劇情之高潮迭起、刻畫人性之深刻,令許多人拍案叫絕。然而可能有些人沒注意到,影片中有許多處的翻譯不甚精確,甚至與原文大有落差!聽一位朋友說,院線電影時,小丑一句名言:「Why so serious?」甚至被譯為「有這麼嚴重嗎?」筆者看的DVD版本已改譯為「為什麼這麼嚴肅呢?」(如果譯為「幹嘛這麼嚴肅?」應該會更符合小丑語氣),無從考證院線的字幕,不過詳細看過DVD,仍發現其中有許多誤譯。由於這部片劇情緊湊,而導演想傳達的訊息也相當豐富,因此翻譯的不精準更會導致觀眾的不解,在此提出來和大家一起探討。

好氣又好笑,但不影響劇情的誤譯。

電影一開始的搶銀行片段裡,其中一幕搶匪綁住人質的手,把手榴彈放入他手中,說:「Obviously we don't want you doing anything with your hands... / other than holding on for dear life.」歹徒意思是叫大家的手不要亂動(企圖反抗),除了好好把握(雙關)自己的生命以外。此句竟被看圖說故事地譯為:「我們不想讓你們的手亂來 / 除了緊緊壓住手榴彈」。另外,當蝙蝠俠面對罪犯變本加厲、人們對他憎惡而動搖時,管家告訴他真正的英雄是什麼,說:「He can be the outcast. He can make the choice that no one else can make. / The right choice.」此句譯為:「他可以被唾棄 / 但是仍然能選擇繼續奮鬥/這才是正確的選擇」第一句的翻譯是可以的,但後面是說,他可以做出別人無法做出的抉擇。什麼抉擇呢?就是正確的抉擇。(不因為罪犯變本加厲而放棄,堅持到底)。

誤會大了!影響劇情理解的翻譯

當哈維痛失女友,又因火傷成為雙面人時,和小丑在病房的對談又將劇情帶入一大高潮。哈維原本代表的是有秩序的法律、正義,認為小丑帶來混亂(chaos)。然而小丑說:「Oh, and you know the thing about chaos? / It's fair.」此句被譯為「你知道什麼造成混亂嗎? / 恐懼」,實在錯很大。他既不是在探討混亂的成因,也沒有講到恐懼(應該是聽譯造成的錯誤)。比如說「You know the thing about Amy? She’s married.」是說「你知道Amy怎樣了嗎?她結婚了!」因此小丑的意思是,「說到混亂,你知道嗎?它很公平。」他說這話的意思是什麼呢?我們知道,哈維和蝙蝠俠原本一直堅持正義,企圖維持社會秩序,然而換來的卻是不公平的對待。哈維盡力剷除罪惡,女友卻因戈登縱容收賄的部屬慘死;蝙蝠俠除暴安良,卻被人們唾棄,為人們背負引來罪犯猖獗的罪名,還有人想爆料他的真實身份來賺錢。小丑的理論是:正義、法治並不公平,混亂才是公平的。如果哈維用不法手段報復害死女友的人、報復戈登,如果蝙蝠俠殺要報料的人死或讓他被人們殺死,這樣,儘管會帶來混亂,對他們來說似乎比較公平。哈維原本是用兩面都是正面的硬幣決定事情,也可以說他並不是真正的公平;當他被小丑影響失去理智後,他就用被燒焦的與沒被燒焦的兩面錢幣決定別人生死(看機率)。

當哈維死時,戈登感嘆地說:「The Joker took the best of us and tore him down. People will lose hope」直接被譯為「小丑把一個好人扭曲成壞人」。「tore」是撕裂的意思。這句話是說,小丑「挑了我們之中最好的人」並毀了他。這句誤譯也毀一個精心設計的對白。戈登和蝙蝠俠都認為,哈維可以光明磊落的透過法律途徑制裁罪犯(不像蝙蝠俠是非法之徒),而且完全正直(不像戈登包庇下屬貪污),所以是三人之中最好的。小丑選了他,並摧毀了他,可說是徹底證明人性的醜露面,也將摧毀人們的希望。

這也是為什麼電影最後蝙蝠俠要戈登把哈維所犯的罪行算在他自己頭上,要戈登追捕他。他說:「Sometimes people deserve to have their faith rewarded.」,被譯為「有時候人們應該重建他們的信念」。筆者認為應譯為「有時候,人們的信念需要得到回應」。後面接著說:「(Because... sometimes the truth isn't good enough.) Sometimes people deserve more.」被譯為:「(有時候...真相不夠好)有時候人們需要抱有希望。」其實是人們「需要更多」。這句應該也是聽譯的錯誤。蝙蝠俠這麼說是因為法律是人制訂的,並不完美,會有缺失。蝙蝠俠的存在就是為了去彌補、執行法律所做不到的事。然而人們卻無法面對、接受這樣的事實。人們仍抱持靠著制訂完善法律就能徹底制裁罪犯的信念和期望,因此他們需要(想要)一個像哈維這樣依循法律、全然正直的人(--不存在的人,因為小丑已經證明他最後仍會因人的惡性動搖),作為他們精神上的寄託。所以最後兒子問蝙蝠俠為何要逃走,戈登回答:「Because he's not our hero.」意思是說,因為他不是大家心目中承認的英雄,卻被簡短譯為:「因為他不是英雄。」蝙蝠俠一向被視為美國英雄之一,怎麼能說他不是英雄呢?

雖然翻譯上的不足可能導致台灣民眾劇情細節理解的障礙,《黑暗騎士》仍是一部值得一看再看的精彩電影。筆者在此就不贅述其他翻譯上的問題。細細品味本片,或許你會發現更多發人省思之處。
 
 
小丑1:我們不想讓你們的手亂動,除了緊緊壓住手榴彈。

--

布魯斯(蝙蝠俠):人一個接一個死,我該怎麼做?
阿福:忍耐,韋恩少爺,支持下去。人們會恨你,這是蝙蝠俠的宿命。他可以被唾棄,但是仍然能選擇繼續奮鬥。這才是正確的選擇。


--
小丑:製造小小的無政府狀態,破壞既有的秩序,一切就會陷入混亂。我就是混亂的使者。你知道什麼造成混亂嗎?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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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母士:蝙蝠俠!爸爸,他為什麼逃走?
戈登:因為我們必須追捕他。
[…]
詹母士:他又沒有做錯事。
戈登:因為他是高譚市應該有的英雄,但是現在人們不需要他。所以我們要追捕他。他承受得了。因為他不是英雄,而是沈默的守護者,隨時警戒的保護者。他是黑暗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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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放映週報

導演:Christopher Nolan
出品:美 / 2008
延伸閱讀:http://www.imdb.com/title/tt0468569/

文 / Grace

Natascha: How could you want to raise children in a city like this?
(……)
Natascha: I'm talking about the kind of city that idolizes a masked vigilante.
Harvey: Gotham City is proud of an ordinary citizen standing up for what's right.
Natascha: Gotham needs heroes like you, elected officials, not a man who thinks he's above the law.
Bruce: Who appointed the Batman?
Harvey: We did. All of us who stood by and let scum take control of our city.
Natascha: But this is a democracy, Harvey.
Harvey: When their enemies were at the gates, the Romans would suspend democracy and appoint one man to protect the city. It wasn't considered an honor, it was a public service.
Rachel: Harvey, the last man that they appointed to protect the republic was named Caesar, and he never gave up his power.
Harvey: Okay, fine. You either die a hero, or you live long enough to see yourself become the villain. Whoever the Batman is, he doesn't wanna do this for the rest of his life. How could he? Batman is looking for someone to take up his mantle. 
娜塔沙:這樣的城市叫人怎麼養小孩?

(……)
娜塔沙:我是想說,一個城市竟然崇拜一個帶著面具的俠客。
哈維:挺身而出,申張正義,這位市民是高譚市的驕傲。
娜塔沙:高譚市需要的英雄是像你這樣,被人民選出來的人,而不是自認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人。
布魯斯:沒錯!誰給蝙蝠俠的權力?
哈維:就是我們,我們這些看著惡人肆意橫行坐視不管的人。
娜塔沙:但是我們講的是民主,哈維。
哈維:當敵軍兵臨城下的時候,羅馬人就不講什麼民主,而是希望有人能力挽狂瀾。那絕不是圖什麼虛名,而是救民於水火。


瑞秋:哈維,他們保護共和的最後人選就是凱撒,結果他變成了獨裁家

哈維:那好吧。要麼捨生取義,要麼長生久視,坐等與惡人為伍。不管蝙蝠俠是誰,他不可能一輩子都幹這個,蝙蝠俠一直在等人從他手中接過棒子。 
 
若談到2008年有哪些值得一看的電影,由Christopher Nolan 所執導的『黑暗騎士』絕對是名列前茅。這部由1940年發行的漫畫改編而成的動作電影,將蝙蝠俠由虛擬英雄轉化成宛如真實存在一般的城市守護者,跳脫了傳統漫畫敘事被搬上電影銀幕後總顯得還是很『漫畫』、與現實脫節的侷限。『黑暗騎士』裡,肉身打造的蝙蝠俠穿梭於宛如曼哈頓一般的大都會,白天是開著藍寶堅尼的企業大亨,晚上則搖身一變騎著帥氣的蝙蝠重機夜巡罪犯猖獗、黑道橫行的高譚街頭;他巧妙的以非法的身份和警方合作,憑藉著先進的裝備、驚人的體魄,以及過人的判斷力和恐怖份子『小丑』鬥智鬥力。重點是,這部電影呈現的蝙蝠俠不是超人,而是有著超人般毅力的人。相較於以往的蝙蝠俠電影,黑暗騎士更著重於對於人性、正義和道德價值的描寫,並在片中呈現不同觀點間的激辯。究竟,蝙蝠俠的非法正義算的上是正義嗎?能夠不徇私、不枉法,又能伸張正義的英雄真的存在嗎?這些充滿爭議性的話題讓本片的內容更加豐富且深刻,本文將就其中較精華的部份加以介紹。

關於蝙蝠俠的合法性精彩的對話,莫過於檢察官Harvey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和Bruce,也就是蝙蝠俠本人同桌共進晚餐的一番演說。當被俄國來的芭雷名伶Natacsha問到為何高譚市民如此崇拜一個不法分子(Outlaw Vigilante),Harvey 立即挺身為這個黑暗騎士辯護。事實上,這個四人約會的場景其實是Bruce私下安排的,為了測試這位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檢察官是不是值得合作的對象,Bruce假裝在餐廳中巧遇前女友Rachel和她的新任男友Harvey,藉機一探對方對蝙蝠俠的看法。順著Natacsha的口氣,Bruce 故意問Harvey,“Exactly, who appointed the Batman?”沒想到Harvey立即反駁,“We did. All of us who stood by and let scum take control of our city.”(就是我們,我們這些看著惡人肆意橫行坐視不管的人。)值得注意的是,Vigilante 這個字恰巧和Appoint 形成對照。英文中Vigilante的原本就指以非法手段懲奸除惡者,在這裡翻為俠客其實恰到好處,因為俠指的就是膽敢『以武犯禁』、為他人所不能為之人;雖然韓非所說的以武犯禁是指俠客作亂的意思,但本片所要挑戰的不正是『法』的不足嗎?相反地,Appoint有指派的意思,即透過有權者(例如總統)任命,賦予被指派者權利和義務,在宗教上也被使用在指派神職人員至特定教區。相較於蝙蝠俠的非法身份,Harvey才是真正透過法律制度被指派appoint的正義使者,然而他的回答在在顯示了這個執法者絕非墨守成規的死硬派,而是一個深明大義的人。的確,若不是當局軟弱無能,高譚市又怎麼會需要蝙蝠俠來除暴安良呢?莫怪Bruce聽完Harvey的反駁後深受感動。但更精彩的還在後頭。

即便亂世出英雄,Natacsha還是認為在民主制度之下應以法制為優先。為了讓她心服口服,Harvey便又舉了古羅馬人暫緩民主制度以因應非常時刻的例子,這裡翻作:『當敵軍兵臨城下的時候,羅馬人就不講什麼民主了,而是希望有人能力挽狂瀾。那絕不是圖什麼虛名,而是救民於水火。』中文字面上看不出來,但原文其實仍延續了剛才關於任命/指派的話題。更完整一點的意思應該是:羅馬人在兵臨城下時,會暫時取消(suspend)民主制度,任命一個有能者帶領他們保家衛國;對這個人來說,接受使命並什麼非榮譽的事,而是為了應盡的義務。(Public Service有公職的意思,所以這裡翻為應盡的義務。)就在這時,身為助理檢察官兼女友的Rachel插話了:『哈維,他們保護共和的最後人選,就是凱撒---結果他變成了獨裁家。』(Harvey, the last man that they appointed to protect the republic was named Caesar, and he never gave up his power.)其實Rachel說得沒錯,在非常時刻被賦予軍事權利共和執政官凱撒,挾著替羅馬南征北討的光環,和另外兩位執政官的克拉蘇、龐培結締結『第一次三頭政治』,從此羅馬的民主便在執政官的爭權奪霸中式微,凱撒再也沒放棄(gave up)指派(appoint)給他的權利。同樣的道理,Harvey認為亂世之中對蝙蝠俠這樣為民服務的地下英雄當然不該加以苛責,但兩位美女卻都覺得給予一個人逍遙法外的權利無非是一步險棋,難保哪天不出什麼亂子。

“Okay, fine. You either die a hero, or you live long enough to see yourself become the villain.”左右夾攻之下,Harvey說出了本片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台詞之一:『那好吧!要麼捨生取義,要麼長生久視,坐等與惡人為伍。』這裡的翻譯其實已經相當好,筆者在此想提出的是細節的補充。“Either die a hero”白話的意思是說要不就像個英雄一樣的死去,也可以說是為了當個英雄而死;“Live long enough to see yourself become the villain”也有人翻作『敗德的苟活著』,在這裡巧妙的呼應前面提到凱撒因長期掌權最後終於忍不住自己黃袍加身的情境。當然,熱血Harvey想表達的應該不是蝙蝠俠有朝一日會變成惡棍,而是在他危難之際挺身而出的難能可貴。畢竟英雄和惡棍(villain)都是人,若高譚市遲遲不能有適當的執法者出現,那麼蝙蝠俠只好繼續凌駕法律之上以制裁不法,而這絕非長治久安之道。一番大道理說下來可見Harvey真的有心當高譚市的『光明騎士』(White Knight),讓總是晝伏夜出的黑暗騎士可以順利退休。只可惜最後事與願違。在小丑(the Joker)的興風作浪之下Harvey終究也變成了瘋狂的不法之徒,蝙蝠俠為了顧全大局決定隱瞞真相,使Harvey能以英雄的形象存在人們的記憶中(die a hero),自己則繼續扮演守護者的角色,即便是以惡棍之名。

綜觀以上,一部好的電影無非就是像『黑暗騎士』這樣,由簡單的對話中點出深刻的意含,讓觀眾們在欣賞引影片之後,仍能因其台詞的耐人尋味而感到回味無窮,並另作一番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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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魏世昌整理報導】

目前由印度握有最大管轄權的克什米爾(Kashmir)地區,一直以來以船屋做為特色吸引觀光客;如今這項傳統產業卻面臨終結的危機。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如果克什米爾地區船屋產業再不跟上時代腳步進行革新,就會落入被淘汰的命運。

資金不足無以翻新

船屋產業的歷史可溯自英國殖民時期。經營船屋的船隻多以複雜的雕工取勝,船上更有極為廣大的空間供遊客居住。

但印度政府20年以來對克什米爾谷地大肆鎮壓,已讓船屋產業無法爭取外來資金挹注,對其持續經營造成了莫大嚴重傷害。

目前觀光客雖然陸續回到克什米爾谷地,但業者卻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必要的翻新。

以克什米爾船屋產業集中的達爾湖(Dal Lake)周邊為例,這片廣達24平方公里的水域曾經是觀光客雲集的渡假勝地,但是目前卻漸漸變成被淤泥堵塞的發臭死水潭。

印度政府將造成污染的矛頭指向船屋產業,表示將會建立一個船屋維修廠,同時提供業者優惠貸款處理目前直接排入湖內的污水。

垃圾堵塞 污染處處

但對自然環境而言,自船屋產生的污染物威脅僅占非常小的一部份。自人口成長快速都市所傾倒的垃圾,才是讓這個蜜月天堂失色的元兇

本應從湖的高處引入活水的渠道,現在全被垃圾堵塞。湖中不斷出現動物屍體與成堆的廢棄塑膠袋。

曼佐.華根(Manzoor Wangnoo)是船屋所有者協會(Houseboat Owners' Association)的會長,藉著政府的力量與社區協助,他成功領導了納金湖(Nageen Lake)穢物清除計畫。現在,他的下一步是要整治達爾湖。

政府保證清淤

達爾湖與船屋彼此共存共榮、休戚與共,誰都分不開彼此。所以我們必須挽救它。」他說。

但印度政府多年來忽視達爾湖,讓整治工作愈加困難。

克什米爾湖泊暨水道發展局局長伊爾凡.亞辛(Irfan Yasin)否認媒體對於達爾湖大幅萎縮的報導。他說,達爾湖可以挽救;也保證將利用輕量級的挖泥船於狹窄的水道中進行清淤的工作。

「自現在起的數月內,連接湖的渠道會完全疏通堵塞。」

他同時表示,教育那些居住在達爾湖岸邊的居民,停止丟棄垃圾進入湖中也是重要目標。但他坦承,這是個艱難的任務。

冰河消退影響未來

由於目前由印度政府所掌管的克什米爾鄉間情勢穩定許多,亞辛表示,印度政府正致力於一個更具雄心的計劃,藉由在村落高處植樹以改善湖水的流動。印度政府並設計了分流至賈如母河(Jhelum)的措施,以防止泥沙直接灌進斯利那加地區的湖泊。

克什米爾谷地是地理奇景,這塊狹長低地四面八方被皚皚白雪所覆蓋的群峰所環繞。

這個過去能支持生命存活的地區目前也受到嚴重威脅。亞辛表示,這個地區最大的挑戰來自於全球暖化。尤其喜馬拉雅冰河的消退,對於水的流向產生根本的變化,對達爾湖的未來產生長期威脅。

對於這個地位曾難以撼動的渡假勝地來說,印度政府的政策慢了許多步。許多船屋已經腐朽並深陷泥中。

部分船夫生活在未有任何資金進行維修且資源極度貧乏的船上,至今已有超過30名業者放棄營運執照,另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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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

營建署在2月2日國際濕地日宣佈已完成《濕地保育法》草案初稿,環境保育可望邁入另一個里程碑;但因《濕地保育法》缺乏禁制區設計,又容許「意外許可」,環保團體認為應更嚴謹擬定,避免重要濕地受開發侵擾。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濕地具有防洪、淨水、補充地下水、調節微氣候、吸附清除毒物、提供野生動植物棲所等功能。近年科學研究更顯示,濕地還有貯存二氧化碳的功能。

推動保護措施

早期民眾對濕地的概念仍停留在「爛土」的階段,濕地屢遭不當開發;營建署因此在民國96年開始推動評選75處「國家重要濕地」進行具體保護措施;去年進一步將曾文溪兩岸的濕地劃設為台江國家公園,希望以有效組織、法令及法定預算經費保護黑面琵鷺棲地。葉世文說,內政部也將《海岸法》列為下一會期優先法案,海岸濕地保護可望有更完善的管理機制。

不過營建署城鄉分署長洪嘉宏指出,濕地保護與管理,在面對地主、土地開發單位或環團時,仍會因欠缺參與及管理法制機制,有捉襟見肘窘境,尤其土地使用限制最常受各方質疑。因此《濕地保育法》除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研擬濕地保育計畫、鼓勵企業與民間參與濕地保育與復育,也制定一定限度的使用條件及濕地開發補償機制。

人工濕地難代替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肯定《濕地保育法》的推動,可望提高國家重要濕地評選準則與保護;但蔡嘉陽說,法源後半部著重在濕地面對開發破壞利用的補償機制與復育基金機制,雖可讓開發單位因「開發成本內部化」而更謹慎,但台灣濕地保育現況並不佳,應朝更嚴謹的方向修訂。

據許多文獻研究顯示,人工濕地比自然濕地功能少了少1/3,「所以若開發原有濕地再做復育,也不會比原本更好」。蔡嘉陽以英國為例,復育後濕地多半只能維持簡單形式,「物種回來不到一半」,尤其是潮間帶的復育更加困難。

蔡嘉陽再以彰工火力發電廠開發案為例,台電也提出復育10公頃棲地的計劃,「但彰火卻要破壞150公頃的小燕鷗棲地」。去年營建署也將彰化海岸列為重要濕地,原訂在2月2日公告,但因彰化海岸濕地與國光石化開發案有衝突,營建署決議暫緩公布。

復育可能性低

彰化海岸是最後一片泥灘地,一旦破壞,就沒有復育的可能性!」蔡嘉陽表示,濕地有不同特徵,如河口、藻礁、海岸線、泥灘地,「必須先區分台灣海岸的生態系統、確定比例,並劃設禁制區,否則像國光石化與大城濕地的衝突,若依然原則禁止、意外許可,根本無法做到保育」。

營建署表示,未來會廣徵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學術與民間團體意見再立法。蔡嘉陽要求營建署立刻公告國家濕地名單,「在《濕地保育法》通過前,先展現保育誠意,讓台灣最後一片泥灘地獲得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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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http://e-info.org.tw/node/51442
作者:陳建男(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坡地保育治理植栽運用良好的範例

(一)環湖六號崩塌地(275277, 2745175)──噴植木本植物(山芙蓉)

環湖六號崩塌地位於桃園縣大溪鎮,海拔高度327公尺,環境為氣候潮溼的谷地,研究區域於崩塌後,保育治理噴植山芙蓉、羅氏鹽膚木等木本植物,經7、8年生長發育後,已演替為樹林的階段,附近主要的土地利用方式為廣東油桐造林地、次生林及環湖道路等。

其目前植被復育情形,上層植被以長梗紫麻、水同木、羅氏鹽膚木最優勢,其餘的木本植物有山芙蓉、大葉楠、香楠、山黃麻、樹杞、小葉桑等。下層植被以 野小毛蕨、粗毛鱗蓋蕨、冷清草、姑婆芋、毛果竹葉菜、求米草、臺灣圓腺蕨、青苧麻、風藤、烏來月桃為優勢植被,顯示下層植被具有喜歡潮濕氣候的蕨類以及蕁 蔴科植物,而整體的工程範圍內植物種類多樣,木本植物噴植並未妨礙森林演替,影響該處植生演替的因素有:噴植的木本植物加速演替、周遭的森林種子庫之種子 豐富度,綜合眾多影響植生發育的因素,導致該地區於崩塌後可迅速發育為森林狀態,為一成功的植生復育案例。

環湖六號崩塌地森林外觀(圖片來源:陳建男拍攝) 森林內部結構(圖片來源:陳建男拍攝。)

(二)溪口臺崩塌地(284549,2744230)──噴植木本植物(羅氏鹽膚木、山芙蓉、密花苧麻)

溪口臺崩塌地位於桃園縣復興鄉118縣道羅馬公路旁,海拔高度382公尺。該崩塌地治理於崩塌後噴植山芙蓉、羅氏鹽膚木、密花苧麻等木本植物,經7、8年演替後發育為樹林,環境為乾燥的陡坡,附近主要的土地利用方式為天然林、河床地、崩塌地、竹林、道路。

其目前植被復育情形,上層植被以山芙蓉、羅氏鹽膚木最優勢,其餘的木本植物有密花苧麻、臺灣欒樹、山黃麻、構樹等。下層植被以大花咸豐草、五節芒、 臺灣何首烏、羅滋草、粗毛鱗蓋蕨、月桃、姑婆芋最為優勢,整體植生顯示該處為陽性植物偏好的坡面,選用噴植羅氏鹽膚木、山芙蓉以及密花苧麻相當適合該地環境,生長狀態亦相當良好,在維護管理上不需花費長期的人力進行維護管理,為良好的植生工法類型。

溪口臺崩塌地森林外觀(森林形相);圖片來源:陳建男拍攝。 溪口臺崩塌地森林外觀(森林內部結構);圖片來源:陳建男拍攝。

坡地保育治理植生建議

坡地保育治理使用植栽的理由,主要以穩定邊坡、景觀美化及生態為考量,故植栽的運用上,建議以多樣的原生植物仿自然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在植栽選用上,對於草本植物與木本植物略有所差異,草本植物的選用,建議以適合當地生長的多年生原生草本植物為主,並且使用多種草籽混合噴植,選用譬如五節芒、臺灣蘆竹等良好的邊坡優勢植物,或可研發次優勢的原生草種與五節芒與臺灣蘆竹混合使用,譬如求米草、淡竹葉、弓果黍、曲膝莠竹、距花黍等,使用原生的草籽噴植,除可節省管理成本,亦可避免景觀上突兀且單調的草地景色。

木本植物在噴植、撒播或萌芽樁處理上,已多採用原生植物,選用植栽亦多以適合當地生長的速生樹種為主,但仍需注意微環境差異對植物生長的影響,而微環境差異最明顯的即為溫度、濕度及坡度上的不同。選用植栽要發揮成效,除了自身對植物種類與特性有所認識外,亦可詢問植物相關背景之專家顧問,或與專家顧問一起前往現場實地勘察,找尋適合當地生長且為演替初期的速生植物。

在二次植生的木本苗木栽植上,建議多使用演替初期的樹種以取代目前較常使用的演替中後 期樹種,可供選用的演替初期樹種,如羅氏鹽膚木、山芙蓉、山黃麻、構樹、野桐、白匏子、粗糠柴等,可較快速地增加樹冠幅,生長勢亦較強,相對於使用演替中 後期樹種而言,可節省維護管理的成本。

另外,在營造坡地植生時,尚有兩個影響植生復育的關鍵因子,即「邊坡的穩定與否」以及「植物種源之豐富程度」。崩塌地整治以邊坡穩定最為優先,不穩定的邊坡,生育地仍屬於擾動的狀態,植生仍不易演替。以玉峰崩塌地整治為例(圖3),工程過後左側邊坡因持續崩塌,植生不易生長,仍處於裸露的狀態,右側邊坡進行相同的處理,但因邊坡本身較為穩定,不到3年,羅氏鹽膚木已逐漸鬱密,樹高已達2公尺,樹徑已達6公分。因此植生要能順利生長,邊坡的穩定為首要處理的要務。穩定邊坡後,除以植生工法加速植生演替外,植物種源帶入種子所進行的自然演替,亦為植生復育上相當重要的影響因子,影響周遭種源侵入的因素較為複雜,但已知「與種源的距離遠近」以及「種源所含括的種子量」為決定性的因素,而傳播方式通常是以風力為主,且以草生種類較容易侵入。因此,要縮短植生演替的時期,實有必要利用噴植或撒播等方式提供崩塌地合適的種源。

目前植生工法的重要性已逐漸被接受與採納,同時亦有許多植生復育良好的範例,實屬難能可貴。然而在實際施作上難免有所缺失,未來仍有改善的空間,譬如:
(1)修坡處理應可保護崩塌地殘留的植生,特別樹木之殘根應予以保留,將有助於縮短植生演替的時間。
(2)原生草種的研究與使用仍有加強的空間,對於已存在的外來草種,如羅滋草、賽芻豆等,可減少噴植使用,或降低驗收覆蓋率的要求,以降低外來草種對植生演替的影響。
(3)木本植栽使用前,可再考慮微環境的變化或栽植季節的選定等。

整體而言,植生工法確實為環境與工程兼顧的良好方式,若能持續發展,將來坡地翠綠與多樣的景緻,著實令人期待。

延伸閱讀資料:
1. 林務局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http://econgis.forest.gov.tw/index1.htm
2. 林信輝 (2008)坡地植生工程暨植生調查應用手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
3.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http://eng6.swcb.gov.tw/index1_c.html
4. 南部橫貫公路邊坡災害評估及防治工法之研究-子計畫一:山區道路邊坡植生保護及綠化生態工法之研究(三) 計畫,下載PDF http://ncdr.nat.gov.tw/91conf/cd/Q/QR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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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作者:陳建男(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玉峰崩塌地處理之邊坡穩定植生情形;圖片來源:陳建男拍攝。坡地是一種具有坡度的地形結構,隨著傾斜的角度愈大,地表受重力作用之運動潛勢愈大,所造成地表滑動的機會也愈大。為了避免地表滑動造成道路交通受阻,甚至於危及人身安全,常於潛在崩塌危險或於已崩塌之地區,以不同工法處理。傳統的工法處理為了穩定邊坡,使用較多的混凝土,而混凝土施用後往往發生植物無法生長或僅有少數幾種植物利用的現象,造成道路景觀缺乏綠意,亦減低了坡地上動植物使用的空間。

坡地治理地區植生復育的重要

近年來生態保育意識掘起,坡地治理上逐漸以植生工法取代部分傳統工法,如型框護坡、種子直接噴植、種子撒播、二次植生等。這類工法除了可以穩定坡面之外,亦有助於增加地表綠覆蓋、減少土壤沖蝕、涵養水土,更有增加動物利用坡地作為棲息環境以及道路景觀綠化之功效。

傳統工法或植生工法皆有其適用的坡地類型,早期在植生工法未盛行前,多以傳統工法處理各種坡地,雖然可達到穩固坡面之功效,卻阻礙了坡地上植物的演替與動物的利用,同時亦喪失部分地下排水的可能性,衍生出其他坡地崩塌的議題。如今,社會已普遍接受植生工法的概念,並逐漸瞭解到其重要性,但植生工法的效益與植生復育的相關資訊卻頗為缺乏,譬如植物於坡地崩塌後由草生地發育為森林的過程、植生工法處理後植生復育的情形以及限制坡地植物生長與動物利用的因素等,若加強相關研究與推廣,可望能準確地在坡地崩塌處選擇最合適的工法類型,以達到工程安全與生態環境兼顧的雙贏策略。

坡地治理植栽運用的情形

目前坡地植栽的運用可依據植物特性分為草本與木本植物兩大類,草本植物的使用以噴植為主,使用草種以禾本科的百喜草、百慕達草、假儉草、羅滋草、黑麥草等,或豆科的賽芻豆、爪哇大豆等植物居多,而木本植物依使用方式分為噴植、撒播、苗木栽植或打入萌芽樁等類型,使用之物種則五花八門。草本與木本植物選用之物種雖然多樣且豐富,但物種特性上卻差異甚大,草本植物以能耐旱、耐貧瘠環境,且能快速生長的外來種植物為主,然而這些物種非常強勢,只要栽植成活 而佔據領土後,極不易隨演替而消長;木本植物的選用於噴植、撒播及萌芽樁的方式上,偏好速生的原生樹種,與草本植物相同,以能快速覆蓋地表為原則,然而栽植的苗木除了偏好原生物種外,更考量容不容易存活、是否有景觀效果、生長勢的因素等。「生長勢」即為植物的生長態勢,擁有快速生長勢的植物,常具較強的競爭力。以數量與速度來表示生長勢的情形,能生產大量種子,快速萌芽,長期高速的根與莖生長,粗大的枝條,深而廣的根系,多數分蘗,大型葉片,大量的花等特性的植物,就易取得競爭上的優勢地位。因此若選用青楓、臺灣櫸、臺灣欒樹、臺灣三角楓、青剛櫟等樹種,這些木本植物多生長較緩慢,且於苗木栽種後需花費人力清除雜草(避免覆蓋苗木而致死)、澆水、補植等,為木本苗木栽植上的困難。

坡地植栽在草本植物的運用上,以外來種的議題最具爭議,坡地治理初期,坡地常常處於裸露的狀況,而坡地工程後植生復育情形的評估,往往以草本綠覆蓋 率為標準,目前原生草種的使用仍未普及,為求綠覆蓋之效果,常造成廠商增加噴植外來草種數量,使得坡地整治後幾乎皆處於外來草種優勢,產生無法演替或是演 替遲緩的情勢!此外,這些外來強勢物種歸化於治理地區,侵佔原生植物的生育地,造成原生種植物的生存壓力,壓縮了原生種生存空間,不利整體的生態平衡。以 石門水庫坡地復育工程為例,部分的坡地復育工程合併噴植外來強勢物種羅滋草及賽芻豆,其中羅滋草的根系茂密,使附近天然木本植物種源無法順利進入坡地而萌 芽生長,即使順利萌芽,賽芻豆則攀附遮蓋木本植物小苗,造成小苗死亡或生長受抑制,使坡地長期處於外來種優勢的草生地,無法繼續往次生林演替。

相對草本植物,坡地植栽於木本植物的運用上,則以二次植生木本苗木栽植後的維護管理最為困難。二次植生選用之苗木以演替中後期的物種居多,生長速度 相對較緩慢,生長勢亦較弱,較難與陽性而自然侵入的速生樹種相比,且由於枝葉伸展較慢,樹冠幅難以遮掩其下的草本植物,以致於苗木底下草本植物生長旺盛, 每2至3個月就需定期清除部分地被草本,否則木本苗木將容易埋沒於過高的草堆中,最終導致枯竭而功虧一簣,係目前木本植物使用及維護管理上的難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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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中科三期七星農場環評審查結論撤銷後 應依法停工
作者:環境法律人協會

台灣的環境運動隨著民主的演進歷程,從早期的街頭抗爭,逐步邁向尋求司法監督。環境法律人協會於2010年1月30日召開成立大會,正式宣告法律人凝聚起來,以「法律」守護「環境」的決心。

環境法律人協會成立前夕,欣然見到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中科三期七星農場環評審查結論之判決,此為國內首宗環評審查結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之案例。本協會肯定司法機關本於法律專業、堅守司法獨立,糾正行政機關裁量濫用之違法,向行政法院承審法官致以最高敬意!同時,對本案停止執行聲請案,延宕裁定造成人民權益受損、國家資源浪費乙節,予以譴責。

被告機關行政院環保署於收到判決後,竟發出新聞稿,曲解法律宣稱:本案「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及第22條:「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第十三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發行為者,處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之適用。

查環評審查結論經判決撤銷後,相關開發許可均失所附麗,歸於無效,本應依法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主管機關並應就違法實施開發行為之開發單位處以罰鍰,並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逕行命開發單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本協會嚴正呼籲環保署、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等關係機關尊重司法判決、依法為實現判決內容必要之處置,切勿蓄意曲解法律、創設惡例,以免在台灣環境法制史上留下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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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作者:Gantsatsral.M;翻譯:朱小艾(Enkhuush)

看到在四處洗車、撿垃圾、站在不知從哪撿回來的箱子前,唱歌唱到嗓子都嘶啞的孩子們,我們往往不但不會去可憐他們,反而還用鄙視的眼光觀望他們,心想就是因為有窮酸無能的父母,這些孩子才會這樣。

這些孩子也完全接受了這種生活模式,就算在缺錢和殘酷的現實下難免要低頭,但為了家庭,他們還是時時刻刻都在努力著。這些小朋友的命運多麼可憐啊,有著家暴、酗酒的父親、受苦的母親,無學校可上,飢餓的弟弟妹妹或是孤零零的孤兒……這就是這些小孩所生存的環境。

就是因為這樣的環境,使得他們承擔遠超過他們年齡能負荷的苦工。對他們來說,由於自然生存規律就是如此,因此不得不這樣過日子。依照蒙古國法令未滿11歲的小朋友不得從事勞工,可如今蒙古不只11歲的小朋友在作勞工,連5歲的小朋友也在作。據研究顯示,從事勞動的小朋友當中,6.9%是5~17歲的小朋友,而且還是最積極做工的一群。當中90%的小朋友為了幫忙家裡賺錢而休學工作,到鄉下當牧童。在鄉下這些小朋友幫幾戶人家牧羊,卻又得不到酬金這類案例,國家統計局都有統計而得以實證。

2003年蒙古國從事勞動工作的兒童數量是6萬3千人,但依照去年統計數量已增加到7萬人!社會主義時期,幾乎沒有童工的概念,但民主化之後,這種現象已成為社會敏感議題之一,一方面是因為貧窮,另一方面是從前的封閉社會完全開放之後,一向以來社會存在的問題都蜂擁而出。民主化最初階段,由於家暴、施虐而使得孩童先從家裡移至地下道居住並流浪街頭,從而休學率大增。最近幾年依靠國家發放兒童補貼金的家庭越來越多。

雖然男童從事勞動佔的比例居多,但女童所從事的工作危險性卻更高。在餐廳、夜店當服務員,在三溫暖當按摩小姐、當侍女等等情況之下被迫賣身,受到強暴等等,這對於他們的健康與生命有極大危害。目前國內無法完全杜絕女性童工問題,但可以透過與他們暢談、面見父母等方式溝通,或許是一種不錯的防禦措施。因為這種事容易隱藏化,專家建議認真看待。

若兒童違法工作,所從事的又牽涉到淫亂敗俗之事或勞工苦力,皆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精神狀態,都屬於不被允許的範圍,若發現必須馬上禁止繼續工作,父母必須要注意這些事項。但有些父母明知自己小孩從事的工作對他們有極大的危害,卻視而不見,「沒辦法,就是需要錢,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讓女兒去賣身」,講這種理由的父母為數不少。

小時候就休學的女孩們,長大後無一技之長、無處可去,只好走向賣身之路的例子不少。更何況孩童從事勞工之事誰來負責?是父母、政府還是雇主?這些孩子誰來保護?

危害心靈、身體,或逼迫孩子從事性交易的父母,法律規定,可剝奪他們當父母的權利!但有誰遵守法令?維護孩童權利,保障孩童權利的單位,實際上在蒙古國是缺乏的。孩童權利被侵犯時,誰來保護他們?誰可以指引他們走向人生正軌?我們需要能幫忙的單位和愛心人士的援助。

 

※ 本文與遊牧綠台蒙環境平台合作刊登
※ 希望了解更多蒙古環境生態現狀,或反映您的意見,歡迎上網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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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http://210.240.77.137/cyberfair/2003/myps2/a/a3/a3-1.htm

在濕地的類型中,一般可區分為沿海濕地與內陸濕地;沿海濕地是隨著海洋潮汐運動而存在的濕地生態體系。內陸濕地則是因為雨水、地下水、伏流水、非感潮河段或溪流、湖泊及池塘所形成的濕地生態系統。
海岸濕地
1.鹽生草澤

   

 

 

在臺灣一些河口附近的腹地常可看到一大片低矮的草,間雜以緩慢流動的水域,這就是鹽生草澤。這些植物以一年生的草本植物為主,如茳茳鹹草、雲林芫草、蘆葦、水蠟燭等。因為是一年生的植物,隨著季節變換常會呈現春時盎綠、冬時枯黃的景色。一些重要的河口,如淡水河口的關渡、蘭陽溪口、大甲溪口的高美濕地等都可見這一類的濕地。
 

 

 

 

2.紅樹林沼澤(林澤)

 

 

 

所謂的「紅樹林」泛指生長在熱帶、亞熱帶海濱與河口泥灘地的鹽生常綠喬木或灌叢。紅樹林的組成以紅樹科的植物為主,如欖李、海茄苳、五梨跤、水筆仔等,分布範圍約介於南北緯25度間。這些泥灘地的形成,必須是上游的泥土經河水攜帶而下後,在河口地帶才能沉積下來,成為紅樹林這類植物生長的基質。西部有一些重要的紅樹林,如關渡、竹圍、紅毛港、四草等。
 

 

  3.潮間帶淺灘

 

 

 

在臺灣西部有許多這類的濕地,面積都相當廣大,每天受到兩次漲退潮的影響,退潮時甚可露出長達4公里的泥灘地,但鮮少植物生長其上,如彰濱海岸、雲林麥寮海岸。
 

 

  內陸濕地

1.草澤 水域中有多種挺水或沉水植物,如荸薺、針藺草、燈心草等。從低海拔的南仁湖、夢幻湖,到中高海拔的小鬼湖、屯鹿池都是這類的濕地。 2.水苔濕地 不同於草澤濕地,這類濕地底層充滿腐植質,表面長滿水苔類的植物,如宜蘭的松羅湖。 經常位於森林內部排水不良的低窪地,因堆滿了大量的腐爛植物,往往在底層形成泥炭層,如鴛鴦湖。

3.泥炭濕地

經常位於森林內部排水不良的低窪地,因堆滿了大量的腐爛植物,往往在底層形成泥炭層,如鴛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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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作者:廖靜蕙

2010年國際溼地日特別關注了溼地匯碳的潛力,在全球對抗暖化與氣候變遷之際,逐漸嶄露頭角,被視為一種解方。然而,反面來看,全球暖化也同樣威脅著溼地的存在,特別是海岸溼地。如果這是一場對抗氣候變遷的戰爭,無疑地,海岸溼地扮演著哨兵的角色,當海岸溼地失守,下一步人類的產業、居住之地甚至生命,都將赤裸地面對這場殘酷的戰爭。我們不可不知海岸溼地的重要性。

海岸溼地,顧名思義,必然是靠海的溼地。四面環海的台灣,原可以被海岸溼地包圍。台灣常見的海岸溼地型態包括河口區及下游泛洪平原之紅樹林或草澤(如無尾港溼地)、潟湖(如七股溼地)、近海淺灘(高美溼地、大城溼地)、荒廢魚塭、沿海水田以及超抽地下水造成的地層下陷、海水倒灌或雨季嚴重積水而長期休耕、廢耕、棄養而形成的草澤區等,都屬於海岸溼地。

而海岸溼地的存在,更創造了多元豐富的價值,例如,滋養魚貝等具生態價值與經濟效益的漁產、提供鳥類棲息地、溼地植群可抑浪及固土,有效的防風護岸、蓄水與淨水等功能,可說兼具漁產、遊憩等經濟價值,亦具防洪、調節地下水、淨水、庇護野生物等生態功能,難怪能與森林、海洋同被稱為全球三大生態系統。

然而,台灣海岸溼地,尤其是西海岸,正面臨極度的破壞與開發壓力,山林開發後引發的土石流、河川砂石的濫採、海岸不當的開發與整治、污廢水的排放等等,使得眾多沿海的漁農地飽受污染、地層下陷、洪氾淹水、鹽化之苦而終至荒廢。這些開發所產生的碳排,也是造成溫室效應的主因,而全球溫室效應又導致海水面上升,台灣西部沿海環境面臨沉重的壓力。

由此可見,溼地一方面作為全球暖化的解方,卻又因開發而逐漸流失,而開發造成的溫室效應不但失去守護者,更因此導致溼地更快速消失。以身體來比喻台灣,如果溼地是捍衛身體的白血球,開發便有如超級病毒,超級病毒不但吞噬白血球,更帶來更多的併發症。

張睿昇、戴昌鳳〈全球變遷對海岸溼地的衝擊與生物群聚的應變〉提及,如何將荒廢之地恢復生機,防止溼地的嚴重流失,立即進行海岸溼地保育的規劃是迫切的工作。

全球暖化對海岸溼地的影響

在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張睿昇、戴昌鳳教授2004年發表的文章〈全球變遷對海岸溼地的衝擊與生物群聚的應變〉指出,在過去的100 年間,全球的海平面上升了10 至25 公分。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Change, IPCC)所建立的的生態模式推估,從現在起至2100 年海平面大約會上升50 公分。

而海平面持續上升的結果就是增加沿岸海水深度,同時造成沿海陸地與河川接近河口地區的鹽度上升。海岸溼地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另一個衝擊,便是具有較高鹽分的海水入侵河流及海岸溼地的土壤中,不僅造成地下水體的鹽度增加,也造成土壤的鹽化,也就是土地荒漠化。

在狂野的氣候表現下,海平面上升將對沿岸的陸地,特別是棲地與屏障已經受到侵蝕的地方產生更嚴重的破壞,全球變遷的結果將導致沿海,包括了紅樹林與鹽澤等生態系統,面臨前所未有的生態浩劫,同時嚴重影響人類的活動。

海平面上升是全球變遷中一個重要議題,而且將持續衝擊到沿海溼地的生態;而海岸溼地要維持長久,則取決於氣候與人為干擾間交互作用的結果;特別是人類對待海平面持續上升問題的重視程度,以及人類是否持續開墾沿海溼地造成資源大量耗竭與污染而定。

從七股潟湖看台灣海岸溼地

位於台南縣的七股潟湖,佔地數千公頃,是台灣最大的潟湖,孕育了豐富自然生態,成為水鳥與魚蝦貝類的天堂,珍貴的黑面琶鷺,每年也會到這片潟湖來渡冬。此地如此珍貴美好,讓台灣生態保育交出亮麗的成績單,也成為台灣重要的精神象徵。2009年隨著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此地也將成為國家公園的範疇。然而,不斷的流失沙洲,正在吞噬這塊荒野天堂。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數據顯示,30年來,七股潟湖離島的網仔寮汕平均每年退縮28公尺。經過換算,今昔的「兩邊」距離差距約有8百多公尺遠。而沙洲流失的原因,除了自然氣候變遷外,人為的公共工程影響也不小。此外,因為沙洲的流失,加劇現存沙洲的土壤鹽化,造成早年種植的防風林植物死亡,如此一來沙洲消退的速度將更驚人。

七股潟湖台灣的神聖的生態殿堂,列入國家公園之後,未來可預期不再有人為的開發干擾,然而仍須面對氣候變遷的挑戰;週邊地區的開發,以及西部海岸源源不絕的溫室氣體,也還在頻頻招手。雖然環保團體以及中央政府不斷在當地努力,根本的保育政策的制定落實,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沙洲或許繼續流失,但我們期待更趨於緩慢,回到自然的節拍,沒有人為因素來調快它!

參考資料:
1. 溼地的分類
2. 台灣海岸溼地之類型  http://subject.forest.gov.tw/species/wetland/html/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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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本報2010年2月5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中部科三期環評遭法院撤銷,然環保署並未依司法判決要求中科停工,后里農民昨(4)北抗議。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前往聲援時接受訪問,全文如下:

我認識后里這群鄉親已經4年,從他們2006年開始北上,今天我又看到他們,發現他們都老了,當然我也老了。

在這四年當中,不只他們老了、我老了、記者老了,其實台灣老的最快的是台灣的土地、台灣的農地、台灣的環境。因為台灣的土地、台灣的農地、台灣的環境,面臨台灣社會最邪惡、最壞、最醜陋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這個案子在2006年6月30日環評大會通過,10票對8票,有8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是環評跨出錯誤的第一步。那時我們都以為是在那個當下錯誤而已,但從2006年演變到今天,發現他是自始至終一路錯到現在,而且更加的錯。所以我要強調,「壞透了」。

環保署可曾自我反省?

 2006年環評通過之後,當地農民開始打行政訴訟,2008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應撤銷,也就是當地農民獲勝。環保署敗訴後並沒有自我反省,自我檢視為什麼會如此?問題出在那裏?「從來沒有」。

環保署立刻做了一件事情,「上訴」。其實在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七星農場還沒動工,透過上訴過程讓中科三期可以動工,讓他成為既定事實。「壞透了!」

到了今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再次判決駁回環保署上訴,撤銷中科三期環評,「他繼續使壞」。他說這個案子不需要停工,就算要停工也要由國科會自己決定,我想告訴各位的是,這個案子已經最高法院判決,現在要回來的不是法律上的爭議,而是公民教育最基本的ABC叫做「停工」。

可是環保署說什麼呢?不必停工,要停工也是國科會決定,然後又說這個案子不用重新環評,只要補資料就可以了。我想告訴各位,從2006年到今天,發現環保署壞、而且更壞,而且整個壞的過程,根本在賤踏台灣的環境、台灣的人民、台灣的司法。

魔鬼終結者變成魔鬼了

這是台灣環境最大的災難。
台灣的環保署,變成環境災難的製造者。
台灣的環保署,不顧民眾,反而變成財團的清道夫。
台灣的環保署,已經變成,台灣環境、台灣土地的屠夫。

※ 中科三期環評無效案:
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撤銷 司法挑戰民主機制的多數暴力
環署拒絕下令停工 農民怒斥:司法能還人民公平正義?
環署:「環評撤銷」與「是否停工」無關
廖本全:魔鬼終結者變成魔鬼了
※ 本文同步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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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本報2010年2月5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環保署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後,兩度發出新聞稿,昨日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首度出面回應,將「環評撤銷」、「是否停工」切割為沒有關連的兩部份。環評撤銷是一回事,撤銷後要不要命業者停工又是另一回事。

綜合葉俊宏的說法,環保署對環評遭撤銷認帳,因此會請中科補充法院認為在當時審查時資料不完全的部份,再回到「做成環評結論的那個時間點」再審查(即直接到環評大會,而不是一般認為的環評被撤銷,等於沒環評這回事,理當從頭開始,不是跳過所有審查程序,直接到環評大會)。

中科三期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

另外,環評撤銷後是否請中科停工或罰款,環保署認為都不必,因為中科三期案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不適用的理由是,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

環評法14條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許可者無效。」

環評法22條指「開發單位未經主管機關認可前即開發,可罰款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葉俊宏說,環評法14條及22條的立法原意,是指「應辦環評而沒辦環評」,才依14及22條規定處理。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因此無法適用14及22條規定。

葉俊宏表示,至於在其他行政程序法有沒有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是要由「許可」單位去決定。環保署不便代為決定。

學者:環保署別閙了

針對環保署說法,成大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毓正表示,「環保署別閙了」。

如果環評法第14條中的「未經完成審查」可以被解釋為「自始未經環評審查」,那是否表示,只要完成環評審查的案子,不論做成什麼結論(包括通過、不通過等)都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

原來以前被認定「不應開發」的開發單位都錯了,只要完成審查、通不通過沒關係,只要硬著頭皮去申請許可,一旦許可就咬住「並非自始未經環評審查」,就不會受限於第14條而無效。建議以前被做成「不應開發」結論的開發單位,可以對環保署提出相同的法律解釋。

法律人協會:環保署曲解法令

針對葉俊宏說法,環境法律人協會痛批環保署曲解法令。協會指出,環評結論一經撤銷,所有開發許可都歸於無效,本應依法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主管機關(環保署)應就違法事實開罰,並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命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停工。

而且,依環評法22條規定,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者,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求環保署、國科會不要蓄意曲解法令,在台灣環境史上留下汙名。

政府不被人民信任,企業哪敢投資?

葉俊宏強調,中科三期環評審查一開始是通過的,廠商是經合法程序核發的許可,既然是合法的行政處份就有信賴保護問題,而信賴保護問題要如何處理得依行政程 序法規定辦理。如果沒把信賴保護這部份講清楚,只要環評結論一經行政法院撤銷,廠商立即要停工的話,「自此全世界沒人敢來投資。」

不過,行政機關做成的環評結論,讓司法如此輕易挑戰、讓民眾如此不信任政府,恐怕才是讓企業擔心、不敢來投資的主要原因。而且違法的環評就讓撤銷,至於業者如果是無辜的第三者(真的無辜的話),還可聲請國賠。

環保署考慮釋憲

至於司法是否應介入環評審查的多數決結論,葉俊宏表示,環保署在考慮是否釋憲。不過要不要釋憲恐非環保署權限,行政機關只有當院與院意見分歧時才能申請釋憲,因此申請釋憲要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不會支持環保署,不無疑問?)

※ 中科三期環評無效案:
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撤銷 司法挑戰民主機制的多數暴力
環署拒絕下令停工 農民怒斥:司法能還人民公平正義?
環署:「環評撤銷」與「是否停工」無關
廖本全:魔鬼終結者變成魔鬼了
※ 本文同步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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