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報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莫拉克風災已半年,重建爭議卻未隨災民入住永久屋而平息,進一步演變為「慈善團體成主導、政府失責罵不到」的弔詭狀態。風災重建,政府與握有龐大資源的慈善團體互利,遭殃的還是風災中的原住民。


2月11日,總統馬英九參加大愛村落成典禮。馬英九手戴白手套,與慈濟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碧玉緩緩走入教堂,將證嚴法師的訓誡「十在心路」,置於十字架底下。


而大愛村主要幹道大愛路上則擺置許多風災崩落的大石;上頭分別刻有風災發生時的景像描述及災民感恩慈濟的話語。如「一早就看見浮屍在大馬路」、「大家一起看大愛電視,叫一家人感恩」、「我願我微薄財產能賣掉一半捐大愛台」等字句。


「慈濟有必要對『大愛石』、『十在心路』等與其組織相關的圖騰、象徵清楚說明!」對於慈濟在大愛村置入許多圖騰、語言與象徵,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丘延亮表示,他從未想過在21世紀還能看到如此活生生又露骨的殖民表現:「對熟知宗教的我來說,真的被考倒!」


原民文化盡失
大愛村在興建之初,不少災民與民間團體即擔憂,從慈濟強硬興建一致性的房屋,及過去在他處的重建經驗來看,都可能「破壞原民文化及宗教信仰」,因此慈濟由發言人何日生前往中研院民族所,對文化留存與建築形式等做法請益專家。


當時中研院民族所播放建築師謝英俊在台東瑪家農場興建的中繼屋立柱儀式給何日生看,並強調:「這是原民對於空間的必要過程。」擔憂宗教與異文化的衝突,丘延亮也特別叮嚀何日生,應遵守金剛經強調的「行布施,不住相」但從大愛村動工、興建乃至整體設計,甚至將原民文化弱化為觀光產業,不但悖離專家建議,也未尊重在地居民。


儘管慈濟聲稱「這都是災民自發且同意的」,但丘延亮認為,因有災民表示「不知道此事、石頭刻的字很不妥」,慈濟有責任告訴社會大眾「慈濟指的『災民』是誰」;且慈濟營建處顧問陳瑞源也已坦承主導權在慈濟。


丘延亮表示,重建過程政府失職,加上台灣人素來對宗教寬容,才使慈濟能以「善」之名,行錯誤暴力之事。他擔憂若情況惡化,慈濟和政府將讓人民完全失望。


信仰被迫改變
慈濟不斷宣稱「蓋教堂就是尊重原民信仰與文化」,但丘延亮說明,教堂落成需「把教堂獻給上帝」,此儀式需要神職人員執行。但2月10日災民入住時,卻是由證嚴透過Live連線勸誡居民「不要抽菸、不要喝酒、不要吃檳榔」;大愛村落成日,則是政府要員與慈濟人在十字架下放上「十在心路」,教堂沒有聖化。


「這對信仰者就不是教堂。」丘延亮表示,這是至今教會對此事都沒有正面回應的原因。「從安息日的角度解讀,會認為這教堂是魔鬼的而不理會。」而遭殃的就是災民。


「災民多半是教徒,但入住大愛村後,對慈濟的要求多半難以拒絕。」災民坦承。「慈濟叫我們這樣做,如唱歌時手勢要跟她們一樣,我們也就這樣做,久了就習慣了。」


丘延亮表示,災民與慈濟因著永久屋贈予而有權力關係:「當10個藍衣人面帶微笑看著你,請求你一些事,有可能說不嗎?」丘延亮表示,集體力量下,個別災民「要說不相當困難」。不能說不、與原信仰不同,加上教會無法介入,「這對信仰者來說很難堪」。


政府為宗教背書
雖教會過去到原民地區傳教也受批評,但丘延亮表示,教會傳教僅傳教士,就算有「麵粉傳教」等事,也未強迫居民放棄原民信仰;但慈濟的行為建立在「災民一無所有」的前提下,又改變原多重信仰的性質與空間,「恐怕產生真正的改變宗教信仰事件」。


2月11日大愛村落成,總統馬英九戴著白手套將證嚴訓誡置於教堂,丘延亮痛批,不論馬英九有無意識,已是「一國元首變成宗派的白手套」,並且褻瀆信仰。丘延亮強調,不論馬英九有意無意,設若發生問題,「要負很大的責任」;更別說現在恐怕已違反政教分離原則。十在心路雖類似靜思語,但慈濟另有「新十誡」,其中一條更要求慈濟人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或遊行活動。丘延亮擔憂,若改宗逐漸發酵,是否箝制人民權利?


「要小學,不要大愛小學」
重建事宜BOT,不只是文化、宗教的問題。風災中重創的民族國小本由教育部與台達電基金會簽約認養重建,但台達電基金會表示,慈濟規劃在大愛村蓋大愛小學。雖曾與慈濟協調,「但慈濟很堅持要在大愛村蓋學校,不管台達電蓋不蓋」。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此事仍在與高雄縣府及慈濟協調。但高雄縣教育處長李黛華對此三緘其口、慈濟基金會秘書處則強調「是災民要我們蓋小學的」。但南沙魯村民阿麗表示,災民只是「希望民族國小重建,不是要蓋大愛小學」。


楊昌裕坦言,慈濟未清楚說明「是只要蓋硬體還是內部也一起接手」,若是興建「大愛小學」,就是私立小學,屆時除產生民族國小與大愛小學在少子化情況下互相排擠的問題,也包括「國有地能否無償做為私校用地、供私人營利」等問題,還要進一步了解。


慈善團體 越俎代庖
一般而言,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NGO、NPO)可協助推進公共事務。但丘延亮說明,一般定義的第三部門不能包括政黨、宗教團體,必須是自由組織結社的公益組織。但台灣對NGO、NPO認定過於寬鬆,以慈濟為例,根本難以區分是「宗教團體」還是「慈善團體」。


丘延亮以美國為例,即便是宗教團體投入公共行政事務,「也只能做業務,不能做宣示(教)」;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律師詹順貴也質疑,若慈濟是慈善團體,「善行不該有任何對價,慈濟無權要住永久屋的災民簽約放棄回山上的權利」。


由於重建條例第2條明指政府可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重建事項,政府和慈濟已「在同條船上」。從要求居民住進仍像工地的大愛屋、不提供原鄉重建資源、要求災民感謝慈濟、及至文化宗教侵害及大愛小學疑雲,丘延亮認為政府與慈濟應面對問題並清楚解釋,勿淪為「國家力量替宗派利益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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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nch

原本被評定安全的阿禮上部落

從小,我們被告誡要守法,但最不守法的是政府。
做人,我們被教導要守信,但最不守信的是政府。

在阿禮部落的安全勘查決議中,讓人有著巨大的憤怒!

水災發生之後,山區一片慌亂,對於自然災害的重創,當然應該避險而居。但是對於原住民文化的部落群聚與生活地域,一開始就不斷提出「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方向,讓被迫遷村的部落居民,在不離生活地域的狀況下,因應大自然的風險,找尋部落的未來。

部落安全區域劃定的審查,應該是架接在「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二原則下,審視部落安全,為部落尋找安全居住地。在災害之後的數月間,政府部門一片「家園重建」的允諾,都是答應幫助部落返鄉重建,並且在山區找尋安全區域,強調「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就近找地安置避難」,來建造中繼屋或進行遷村。

但是,隨著山下永久屋土地取得,以及建造戶數的龐大,尤其慈濟興建的大愛城,根本在先搶建再找人入住的狀況下,所有「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原則,完全拋棄腦後,只想將山上部落居民塞進永久屋內,讓大肆建造的永久屋,不會空戶太多形成浪費,讓省事的政府,宣稱人人有屋完成重建。

當捨棄掉「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原則,一些澈底失去房屋、土地的部落居民,無所選擇只能入住,一些家園安在心想回鄉的部落居民,卻在劃定危險區的威逼,以及告知「先去住永久屋,回鄉也沒人管。」的利誘下,就是要衝高永久屋的住屋率。

這種拿著劃定危險區的法令,如同端著木棍在山上趕羊群,根本無關山區土地的安全鑑定,協助部落找尋安全土地重建,而是藉由天災以法令脅迫,讓山區部落大量下山。

在山區裡大搞雞飛狗跳的部落大迫遷中,政府完全喪失信義與法律程序。

2009.12.09的阿禮上部落勘查行程

阿禮部落是一個讓人關注的地區,不僅因為它遠,更因為在阿禮部落可能發展出生態部落的典範,建立人山的新關係,未來可以提供其它部落觀摩學習。但是幾度安全勘查,讓人痛斥政府的荒唐失信。

阿禮部落,九月間第一次勘查結果出爐,在道路不通人員無法上山下,就依著空照圖,看著滿地土石泥濘,做出整個部落不安全評估,經過下山的部落居民抗議,有些地區表面覆蓋土石,只是因為村落排水設計不良,造成土石沖刷地面,並非地基危險。

在許多部落居民抗議中,指責政府根本未進災區,怎麼做出安全評定,紛紛對勘查結果質疑!災後三個月,道路陸續搶通,專家學者上山勘查,但是時間有限,並未做嚴謹的地質探勘,就以短時間目測做出結論,甚至忽視部落個別區域的安全程度,做出和第一次勘查相差不多的結論。阿禮部落面臨一樣的狀況,專家學者到下部落查看,上部落道路未修通,原本不打算進入勘查,在居民強烈抗議下,才進入上部落看看,一樣給出不安全的結論。

十二月,到了第三次安全勘查,在未告知居民會同勘查下,負責山區土石流災害的水保局,以及負責河道沖刷的河川局,帶著重勘的學者自行上山,遭到部落居民的驅趕抗議。經過緊急協調後,必須公開行程,會同居民一起勘查。阿禮部落居民,為了讓懶得走路的官員,有條好路可走,還花了一段時間,修通下部落到上部落的道路。

阿禮上部落不建議劃設危險區的官方評估表專家學者進入,發現已經清理掩埋土石的上部落,其實地盤堅固,周遭林蔭圍繞,除了部落邊緣因為建築地基的不當施工,造成房屋龜裂的問題,整個上部落沒有地層滑動、土石流威脅的安全問題,當場做出不劃定危險區的意見,同意居民返鄉居住,並且文件上附註修通道路,以利居民交通。

學者專家的最後決議意見,白紙黑字的官方文件,原來在政府眼中只是廢紙一張,一到山下全不認帳

原本阿禮上部落保留,彰顯的意義,除了一個生態社區的開展,更重要是在原鄉重建中,政府能有部落分區的細膩思考,仔細評估部落安全與不安全區域,為部落留鄉做最大努力,而不是一竿子人,全都趕下山住進永久屋。

阿禮上部落的居民,還高興在法定程序中,獲得法律的保障,可以安心返鄉重建,卻沒想到過年期間,新年還沒過完,政府無故推翻勘查決議,二月八日在官方重建網頁上,又是玩偷偷公佈的鬼把戲。

阿禮部落全數劃入危險區,完全顛覆第三次勘查的決議,讓一個法律程序,就在不知何人決定的密室討論下,推翻專家學者評估決議的法定效力,自行更改決議內容,公告阿禮部落全數劃入不安全的危險區。更離譜是,政府部門不僅違反勘查結論,讓安全變為不安全,甚至對於重建條例中,要求必須與居民協商的保障,竟然就以列出未同意遷居的住戶名稱,作為結案的公告。

整件事,雖然只攸關阿禮上部落十多戶居民的權益,但是卻是嚴重的法律背信與人權侵害。

負責部落劃定不安全區的重建會綜規處張恒裕處長

如果阿禮惡例一開,是否意味所有專家學者判定的勘查結果,到山下都可任意更改,不僅污辱專家學者的信譽,更糟是誰賦於行政官員,能有如此超越法律程序的權力,恣意妄為更動決議意見。再者,部落遷村議題牽扯都是個人私產問題,憲法上對國民的財產權與住居權有絕對保障,因為安全理由可以協助避難遷居,但是在評定安全的情形下,如何以所謂想遷村居民的部落協議,強迫不遷村居民離開已經評定安全的家園,放棄財產與住居權力。

遷村協商,政府應該是與不想離山的居民協商,而不是只選擇下山的居民協商,違反安全評故,以及想要留山居民的意願,做成離鄉結論。如果如此行事,以後是不是就在永久屋區內,不斷召集進駐居民開會,要求山上住居者下山住進永久屋,在山下決定山上的命運與權力。

就像居住城市社區,在大樓、土地沒有居住風險情況下,如何說是社區開會形成共識,要求個別住戶放棄財產搬家,住進寄居的永久屋。這種侵害人民權益的行為,在城市根本不可能發生,為何面對山區部落就是目無法紀,這樣操弄危險區範圍,脅迫人民離鄉,無異國家惡行,就連共產國家都不敢如此行之,為何自由台灣竟在山裡上演。

災後半年,原鄉家園重建幾乎停頓,家園重建被挪移等同於永久屋重建,外界一直將永久屋當箭靶,認為政府只想找人塞進永久屋區,讓永久屋不會閒置太多。但是實際上這種強化收容政績的行為,這只是迫遷的一部分原因,更大原因是政府根本無心或無力原鄉重建,只想用最省事最快的方式,來完成重建。

所謂的危險區,越來越無關災害地區的實際安全狀況,而是依交通地理來區劃。簡單說,「返鄉至道路修通的盡頭,以上清空」,以及「大部落無法動,小部落全數清空」二項標準,彷彿成為一種遷村準則,在現今的劃定危險區上,霧台鄉的霧台以上清空下山,桃源鄉的桃源以上清空下山,以及如那瑪夏鄉等大部落多數返鄉,許多小部落安排遷村,都呈現這條劃分的標準。

這樣的劃分法,相當粗糙,無關部落居住安全,而是以修路的難易,作為部落能否居住的標準

這種重建心態相當不義,部落安全應以部落所在地,仔細勘查作為安全評估標準,山區道路破壞山體,可以降低道路等級,維持基本人車通行,不能因為不願修築道路,而變相脅迫居民放棄財產,離鄉下山的道理。更可惡是不願修路讓部落返鄉,卻是大修山區觀光道路,以利觀光入山,如信義鄉的山區高架道路,如太魯閣廣開山區隧道道路,甚至阿里山公路的限期搶通,都可以看見這條差異的標準,觀光開路一切好說,部落回鄉無路可行。

不願修復道路,阿禮上部落由安全變不安全的主因。

阿禮上部落,劃定為安全區,至今遭到更改,最大的原因,不是部落不安全,而是政府根本不想修復居民回鄉的路

重建至此,極度荒謬!

怠惰的政府,根本不是盡最大的能力,保障部落在傳統領域永續發展,根本也無關國土保育的完整規劃,而是赳結在觀光利益與部落生存之間,向觀光利益傾斜,不願得罪大部落,而挑著最遠、最小的部落,不願修路,強迫下山,一堆人送進永久屋,當成偉大的重建政績。

阿禮部落從安全區評定,無由變更為危險區要求下山,為了讓居民同意離鄉,放出先簽結同意住進永久屋,回山也沒人管的風聲,卻不明言日後斷水斷電無路上山,居民從此與家園別離,這種行徑不是光明政府所應為,更不是以守法自譽的馬政府,應有的守法作為,誰陷政府於不義,讓民眾怨恨,這樣的官員,無異是國家信譽的摧毀者。

半年來,重建步伐,充斥著官員完成交辦工作的心態,體恤受災居民的同理心全無,甚至更將人之本性的戀家愛鄉,視為阻擋工作的仇人。可憎的公務員心態,能不能將受災居民視為親人,想想她們返鄉求生的微薄心願。

阿禮部落沈淪記,沈淪的不是部落,而是決定部落命運的國家機器,違法妄行玩弄部落,讓原住民族走上淚的旅途。

阿禮部落由安轉危的變更,如同災後重建的縮影,影響深遠,讓人心驚,萬分憤怒!

附贈:災後半年的成果記者會召開之後,看看官方「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計畫」http://88flood.www.gov.tw/files/committee_plan2/5.pdf寫的和做的差多少!!!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漂浪。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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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0年2月26台北訊,特約記者呂苡榕報導

編按:接續前文,中科三期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案,本報今刊出環評制度探討系列專文最後一篇,探討環評面臨的「危難」究竟是什麼、主管如何面對等等。讀者朋友,看完本系列報導,您覺得環評該如何改善,中科三期應不應該停工、重辦環評呢?歡迎在本站留言討論,讓更多人聽到您的聲音。

1985年10月立法院通過「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方案」,試行至1990 年。這段時間內環保署正式成立(1987年),也積極推動環評法,經過當時的環保團體與民進黨共同努力,修正原本較寬鬆的草案後確立了最後版本。

而原先規劃的中央集權與開發主義的決策模式(由經建單位審查開發計畫),轉變為由環保單位與專家學者共同審查開發計畫,甚至連國家的政策都需要作環境影響評估。開發單位無論公或私部門,皆須委託專業的工程顧問公司提出評估報告,而審查若不通過,便無法得到開發許可。象徵環評會就此擁有實質的個案開發行為否決權。(江建國,2005)

只是多起環評結論遭撤銷的判決事件,證明了當初的擴大民眾參與,以及經由各方學者公正客觀審查等期待,其實並沒有實現。

「專業」  成為公民參與門檻

雖然開拓了民眾參與審查會議的管道,但每當居民提出質疑時,不少審查委員總會冒出這樣一句話,「要相信專家」。因為他們自認是空污或者環工方面的學者,因此對於開發案造成的影響,一定比當地居民有更深入且專業的了解。但真的是這樣嗎?

許多當初評斷「影響輕微或無影響」的開發案,例如六輕與蘇花高,其實存在許多重大影響,不論是對居民健康或者環境。那些為了自己生活環境而努力成為專家的一般人,在審查會議上提出一疊又一疊的資料,甚至像永揚掩埋場的案子中,地方居民及環保團體甚至自掏腰包挖井監測,卻因為他們都是「一般人」,所以即使提出水污染的科學數據,卻不被採信,而居民的強烈反應,也被視為不理性。環評委員僅以「要相信專家」來說服民眾把未來的生活安全交到他們手裡。

另外開發單位也會不斷強調「合乎標準」、「依法辦理」,只是當所有合乎標準的排放明顯造成汙染,甚至許多尚無受到管制、卻有可能引發汙染的物質已排入空氣和水源時,原先的標準是否有改進空間,也值得進一步討論。

但從這樣的結果可以推論,「專家」所能做的是依據科學所得數據下判斷,只是科學數據往往像是硬幣的正反兩面,可以依照不同標準而做詮釋。重點不在於硬幣究竟是正面或反面,而是「硬幣握在誰的手中」。

專家的利益迴避  尚未建立典範

 雖然審查委員是經由推薦而產生的專家學者,照理說應該是獨立於政治之外,但實際上許多大專院校教授,同時進行著國家的研究計劃。以第8屆環評委員之一鄭福田為例,身為台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同時是空污方面的專家,本身也承接許多研究計畫,而這些研究案的委託機關往往是環保署或國科會。

雖然環委不一定會因此而放寬審查標準,但受到壓力或者報復也並非沒有前例。一項針對環評委員所進行的訪談計畫中,有前環評委員表示,「那像我們這些卸任的委員,其中有一個人他說之前中科案他都唱反調,他說故意去試試看,他好久沒有申請國科會的計畫,他就故意去試,三兩下就給他退回阿,就給他拒絕不給阿,因為不聽話。」(李佳達,2009)

一階、二階環評程序  定位應調整

環評實施多年,不少研究也針對環評程序進行討論,加上近期不少環評都遭到法院撤銷,更是回頭檢討整套作業程序實質效益的時機。例如在環評程序進行上,並不符合當初區分一階環評與二階環評的實益。應將一階環評定位為書面篩選機制,有疑慮進二階,無疑慮或量體小者直接通過,便可以節省審查成本亦達到當初區分一、二階的實質目的,而非在一階便動用所有審查資源。(李佳達,2009)

同時環說書究竟應該由誰出資、如何撰寫、向誰負責也是大問題。目前的環說書皆由開發單位發包顧問公司進行,內容與品質並不受委員信賴,對於依賴書面進行審查的一階環評,恐怕只會造成委員誤判。只是該如何調整,是否如美國一般「非業者之公部門綜合資訊加以作成評估報告,且佐以嚴格之司法審查制度」也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這麼多年,台灣的開發案完全沒有因為步入已開發國家而在技術上有相對的成長,仍然不斷用消耗的方式來使用資源,甚至犧牲居民的健康環評制度固然有不足之處,但最重要的或許是環保署本身的態度和立場。在這個有所缺漏的環評制度尚未改變前,只有執行者秉持立場、堅守信念的執行,才有可能真正保護環境。(全文完)

【參考資料】

  1. 江建國,2005,都市政治與環境影響評估--台北市環境影響評估的案例研究,台灣大學建築及城鄉發展研究所。
  2. 李佳達,2009,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制度之實証分析,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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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桂賢(美國華盛頓大學建成環境Built Environment博士候選人)

號稱「台灣第一部氣候變遷紀錄片」、「台灣版《不願面對的真相》」的影片「正負兩度C」,日前首映。我在西雅圖透過網路觀賞了這部,跟許多關心環境的朋友一樣,我也對這部片感到失望。失望,不是因為對掛著名人陳文茜光環的片子有高度期待;失望,是因為「正負兩度C」沒能傳達出真正重要的訊息:促成暖化的根源、以及台灣應該採取的行動!


既然「正負兩度C」定位為「台灣必須面對的真相」,那麼理論上我們應該看到該片有著任何紀錄片都該有的精神,竭力探討真相,但很可惜,這部片卻更像一般的報導整理。陳文茜和與該片製作團隊對「真相」這個字的解讀,還停留在「現象」全片主要呈現氣候變遷的「現象」,充滿著天崩地裂山河變色的災難畫面,不時加上人們流淚哭嚎的哀傷影像。再配上傷感的音樂、緩慢的影片步調,「正負兩度C」的感性訴求遠高於真相的探討。


當然,感性呈現人類當前所面臨的氣候災難,沒有什麼不好。只是,過去幾年來,無論在台灣的主流或非主流媒體中,氣候災難的畫面和報導從不曾短少過;大部分民眾不是沒看過氣候變遷的帶來的災難,甚至,許多台灣人年復一年親身體驗著災難。今天,台灣已經大難臨頭,要喚起人們對氣候變遷的重視,讓台灣盡快採取快、狠、準的抗暖化行動,實在不可能再透過一部訴說世界和台灣現在有多慘、以及未來將會有多慘的影片來達成。


「真相」不只是「現象」。「真相」是事情背後的來龍去脈針對氣候暖化的成因,「正負兩度C」全片只有一個簡單的交代:暖化是二氧化碳排放造成的。這算是真相嗎?這就好像一個病人因為感冒去看醫生,問醫生為什麼會得到感冒,醫生只說:是因為病毒造成的;至於為什麼會感染病毒?醫生卻懶得跟病人說明,隨便搪塞個處方將病人打發,病人也不知道未來將如何避免再次感冒。
台灣人應該知道的真相是是誰直接或間接排放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為什麼這些人要排放二氧化碳?既然我們早已知道氣候變遷是人為排放二氧化碳造成,那又為什麼我們現在無法顯著減低排放量?困難的關鍵點在哪裡?是技術問題、大環境問題、還是價值觀問題?


如果陳文茜與製作團隊有認真做功課、發揮追根究底的精神為台灣人揭開真相,那台灣人會知道,從政府到企業到市井小民,從自認關心暖化問題、人類生存而發起製作「正負兩度C」的陳文茜、到出資的大企業老闆、到願意花時間看影片的觀眾,都是二氧化碳的排放者;因為我們要溫飽、要過舒服的生活、要不斷提升生活品質,所以我們一直不斷地排放二氧化碳;又因為我們不想改變目前物質充裕甚至過剩的生活,想要追求更高的經濟成長數字,所以我們無法減低排放量。


我們的確面臨著技術問題:即便我們已經擁有不會排放二氧化碳的再生能源,但今天人類確實還未發展出可大量製造替代能源的技術,來滿足富裕社會對能源需求的無底洞。我們還面臨著當然也有大環境的問題,「正負兩度C」清楚說道,台灣地質脆弱程度在世界前十名之林,許多不適合人居的地方都住了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全球暖化現象不存在,一樣難逃慘烈的災難。在這樣的真相之下,面對台灣下降的生育率,該做的應該是調整相關政策來因應少子化、老年化的趨勢,但包括政府和學者竟然都將焦點放在搶救生育率之上,實在令人不解!


以上「正負兩度C」完全未觸及的現實,都是台灣人應該要面對的真相。而這些真相背後更重要的真相,是社會價值觀對氣候變遷的「貢獻」:一個崇尚「好還要更好、多還要更多」,好爭愛贏、短視近利的社會,是台灣讓自己沈淪於氣候變遷洪流中的主因!而台灣不但讓自己嚐到苦果,也和其他工業國家一起聯手害慘了影片中提到的東非和吉里巴斯,以及其他低度工業化國家中數以億計的氣候難民,而大部分的難民對氣候變遷幾乎沒有貢獻,甚至從未享受過石化能源帶來的好處。我們的碳排放背後的不公不義,也是台灣人不能忽略、而且必須牢記心中的真相!


以上提到的真相,都需要盡快採取行動來解決。每一個台灣人(從市井小民到企業大老闆到五院院長到總統)都應該要認清真相,關心他人和後代子孫的生存,並採取積極行動,我們必須扭轉台灣的危機,同時也必須當一個負責任、博愛的世界公民。


面對氣候變遷危機,影片片尾的呼籲:「一人一信」給總統要求「拯救地球、拯救台灣、拯救孩子」(這是我覺得全片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地方)。除非台灣政府上自總統馬英九,下自基層首長可以一夜之間脫胎換骨,光靠寫信給總統來企求改變,是天方夜譚。我們需要的是多管齊下的立即行動每一個人從現在開始,認真檢討並設法減低日常生活對環境衝擊;每一個企業不但開始從營運模式中減少衝擊,更要檢討其產品或服務本身對環境的長遠後果;政府則應首先徹底調整產業結構,盡快淘汰高碳排放、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產業,並且將國土規劃、農業發展、生態保育、社會福利等攸關永續發展的政策視為施政重點。


我雖然對「正負兩度C」的內容頗為失望,但若掛著名人光環的影片能讓許多平常不關心氣候變遷的人覺醒,仍是好事一件。資助該片的企業大老闆是不是真心關心氣候議題我不得而知,但我寧願相信陳文茜的製作動機是真誠的,也希望她繼續發揮媒體人的影響力來教育民眾,因此我呼籲她接下來應該要做以下三件事


第一、多做一點功課。除了看到氣候變遷的現象,更要學習氣候變遷背後的真相


第二、要學習氣候變遷背後的真相不難,許多環境組織(例如綠黨)和環境相關媒體(例如環境資訊電子報)長期認真地蒐集、累積、分析資料,要做功課最快的方式就是向她/他們討教、學習


第三、文茜世界週報一直以來所傳達著「競爭」、「成長」、「開發」的社會價值觀,這是阻礙台灣開展一場真正綠色革命的最大絆腳石,對解決氣候變遷、拯救地球有害而無益;因此陳文茜應該認真思考她所推廣的社會主流價值觀和氣候變遷之間的關係,從現在開始調整節目方向,謹慎過濾報導議題,利用媒體的影響力來推動對地球友善的價值觀


陳文茜,妳可以發揮更好的影響力!


【延伸閱讀】
±2℃──「四不一沒有」劇場版?(方儉)http://e-info.org.tw/node/52135
±2℃台灣氣候變遷紀錄片錯誤教育(賴鵬智)http://e-info.org.tw/node/52114
±2℃:政商高層能減更多碳(潘翰聲)http://panhan3.pixnet.net/blog/post/30461037
※ 本文同步刊載於作者部落格「西雅圖凹凸鏡」http://blog.yam.com/kueihsienl/article/2732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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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五大訣竅 你會更快樂
【聯合報╱國際中心/報導】
2010.02.24 03:21 am
 

早前科學家主張,快樂主要取決於遺傳、健康以及其他因素。但最新研究顯示,透過練習,人們確實可以掌握及提升快樂

河濱加州大學心理學家柳波莫斯基(Sonja Lyubomirsky )20日在美國科學促進會年度會議上表示,她和同事去年針對51項研究進行評估,發現有些方法確實能大幅提升幸福感。研究結果刊載於「臨床心理期 刊」(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以下是研究顯示能讓人更快樂的5大訣竅:

充滿感激:研究要求受試者撰寫感謝函給曾幫助他們的人,擁有這項習慣的人表示,快樂的感覺持續增長,延續數周甚至數月。

保持樂觀:研究要求受試者想像一個美好的未來,例如與伴侶共築愛巢,或找到能實現自我的工作,並具體列舉在日記中。數周後受試者表示,幸福感日益增加。

正面思維:研究發現,每週寫下發生在自己身上3件好事的人,快樂的感覺大幅增加。

發揮所長:另一項研究要求受試者發掘自己最顯著的優點,並嘗試以新方法發揮出來。例如,認為自己具備幽默感的人,可以試著說笑話炒熱辦公室氣氛。

多做善事:助人就是助己。花時間當義工或捐錢行善,幫助有需要的人,都能變得更快樂。

【2010/02/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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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台灣立報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莫拉克災後,政府匆促推出重建條例,民間團體強力反對,認為重建條例根本是「將災民BOT」。儘管如此,執政黨不惜強力闖關。粗糙政策不但讓災民無法安定,更害怕再度流離失所。

粗糙鑑定 專家自相矛盾

災後,政府率先進行安全鑑定,多數原住民地區全被勘驗為危險地帶、必須遷村。重建委員會表示,劃定特定區後村落雖會受限、房屋只能做為工寮用,「但劃定的法律3年後就沒有了」。然而,遷村牽涉生計與文化留存問題,加上鑑定草率、缺乏遷村後完整重建政策,部落幾乎全數反對。

以寶山村為例,居民爭取做為避難平台的藤枝段38甲地(155、155-2號)可分為平台與停車場兩部分,災後有兩批學者前往勘驗,但鑑定結果完全相反,居民笑稱:「那應該全部都安全!」

學者鑑定有落差,在於台灣國土尚未完成整體調查,這也是部落居民強烈反對粗糙鑑定、趕人下山的重要原因,不少部落質疑,政府趕原住民下山住進大愛村,配合未來國土復育條例通過,可能再次奪走原民的土地。

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僅表示,希望族人進住大愛村「是為了安全」;他說,住進大愛村「可同時保有山上、山下房屋」,距離並不遠,山上可用來發展文化。

趕災民、奪土地?

如何「同時保有」土地並發展文化的具體內容從未被提出,牽涉強制徵收土地的《國土復育條例》倒成為優先法案。儘管陳振川強調,法案還沒過、通過也是全台適用,但政府的作為很難讓族人信服。

高雄縣長楊秋興視察寶山村時強調「寶山村可維持基本設施,但無法原地重建」,拒絕居民將「38甲地」做為居民安遷地的要求、卻打算在38甲地興建纜車及原住民觀光園區。寶來村民認為這麼做本末倒置,楊秋興卻說:「有人住在上面容易雜亂。若要容納數十戶居民,必須評估適不適合這麼多人居住。」

部落災民安定問題被擺在觀光之後,與楊秋興在災後第一時間說法相違悖。楊秋興曾強硬表示:「不安全地帶絕不發展觀光!」如今卻又因也受重創的寶來溫泉要發展、38甲地為寶來觀光線的纜車終點站,而要原住民遷至大愛村。

不只寶來,勤和村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勤和村是越域引水工程起點,工程推動時,全村誓死反對但無用。越域引水工程雖因被質疑與小林村滅村相關而告暫停,但日前調查報告出爐,公共工程委員會宣稱與滅村無關,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已表示,工程計畫修正後就會報行政院核定並推動

勤和村民杜麗珠痛斥:「不能接受!」不明白這種居民不能住、卻允許工程復工的道理。

風災人球

不下山的災民,被缺乏原鄉重建政策的方式威逼;但選擇永久屋也非萬事太平。

甲仙鄉大田村人蔡高利,有未婚妻、育有2子。蔡高利的哥哥在風災前過世、父親又在風災後2周左右過世,原本想結婚的他,礙於習俗無法在此時結婚。

蔡高利罹患肝癌,才剛動過手術。家中原本的土地被政府徵收做為水利地、住家變成違建,因災後家中全毀,決定離鄉住進大愛村。

2月11日,慈濟基金會舉辦盛大落成典禮,政府要員與慈濟人喜形於色,蔡高利與未婚妻卻垂頭喪氣地離開。「原以為住進大愛村是好事,現在成了夢魘!」蔡高利表示,他家的問題,全甲仙都知道,也不是不結婚,但縣府卻以戶籍上只剩他一人為由,拒絕提供更大的房屋,要他自己「找慈濟解決」。

蔡高利一家靠災後補助在外租屋,一個月租金要7500元,蔡高利說:「選永久屋就是想一家團聚,我肝癌,不知能活多久,需要有人照顧我;為何風災後父親還在世、一過世就不算戶籍?若一家人還是要拆散,那我住進來幹嘛?」

蔡高利找慈濟,慈濟又叫他找縣府,如人球般被踢來踢去。此事遭披露後,隔天卻接到「慈濟」電話表示願換28坪永久屋給他;永久屋審核權本應在縣府,如今混亂。蔡高利的個案凸顯出政策粗糙、決策混亂,無法因應災民需要。

永久屋的陷阱

高雄縣政府與慈濟所簽的永久屋合約更隱含侵害災民權利的陷阱。永久屋為慈濟起造捐給高雄縣政府,簽約者並非個別災民。但契約中卻有數項箝制災民權利的規定,一旦違反,高雄縣府可「隨時收回」。

其中「災民僅有永久屋土地使用權」、「災民及其配偶與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不得申請贈與住宅、購置(興建)住宅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價購國民住宅及利息補貼」、「取得住宅所有權後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等條文,被律師、內政部區委會委員詹順貴批評「違憲」。

詹順貴指出,政府以各種手段限制災民回鄉重建,災民只能選永久屋,但永久屋就算再牢靠,也只能撐數十年,即便災民有錢修繕,原坪數也有擴充限制,對弱勢族群來說,在平地購屋非常困難,契約全不顧公平正義。

此外,限制大愛村居民不得回原居住蓋房子,形同限制土地所有權,但未見政府有補償措施。詹順貴以小林村為例,「人家有土地所有權,原鄉回不去、又不給災民平地的土地,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

決策者自我感覺良好

儘管陳振川表示要透過行政命令解決購屋貸款問題,但未能徹底解決災民困境;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憂心指出,此契約是「私法」契約,恐非行政命令能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契約或重建條例皆未進一步保障災民「永久屋使用年限」,重建條例屆滿會否趕人,仍是未定之數。

走進大愛村,主要幹道大愛路上鋪設許多石頭,其中一顆刻有:「感謝慈濟讓我有新的房子住,讓我有溫暖的家。爸媽你們終於有新房子,不用擔心後半輩子。」災民感嘆:「高高在上的領導人和決策執行者自我感覺良好,實際上,災民不知該如何走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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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者:反中科熱血青年聯盟

反中科,救漁農!3月1日要停工!

2010年1月21日最 高行政法院認定中科三期環評有瑕疵(因光電產業廢水有劇毒), 予以撤銷,依照環評法14條與22條,環 保署應該立即介入命令中科馬上停工。

但是,環保署一方面承認環評違法,卻又拒絕要求中科停工, 並且表示中科三期已完成環評審查程序,所以不 適用環評法14及22條,無效的審查程序竟然能得到開發許可? 環評無效竟然還 可以繼續施工?環保署簡直成了公然抗命、踐踏司法, 連法院都管不動的黑機關。

當行政機關破壞法治,不把法律看在眼裡, 只有靠我們自己的力量來實現社會正義,既然中科三期環評判決已定 ,我們邀請大家一起走上街頭,力挺后里農民,他們為了保護台灣農 業與環境已經辛 苦了四年,花白的頭髮依然站在街頭,不放棄監督政府與抵制中科的 權利,我們要接續他們的努力,繼續向目中無人又無 法無天的政府施壓,讓"他們"知道,農民的生存權益、 土地正義與法治尊嚴不容踐踏!

因此,我們邀請你/妳在三月一號站出來,共同要求環保署依 環評法第14及22條行文給國科會,立即逕命中科三 期停工!

邀請人:反中科熱 血青年聯盟
時間:2010/3/1(一) 14:00
地 點:環保署大門口(捷運西門站2號出口出來直走,中華路和貴陽街 口)

  • 環評法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 環評法22條:開發單位於未經主管機關依第七條或依第13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發行為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行者,處負責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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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unch

8821果然,一樣的手法,在災後展開,只不過有了九二一的經驗,政府做起來更順手,甚至時程更快。

有屋者返鄉,無屋者入住永久屋,各安其所重建完成。至於災區如何生活,如何打造願景,全在切割之後,完全遺忘。

重建切割,說破不值錢,但是政府部門循此進行,苦痛災民。  

  

一、空間切割
將重建切除原鄉災區,集中火力搞入住,永久屋外災區無視

二、時間切割
永久屋有服務時間,簽約入住樣版照顧,時間一過關門趕人。 


三、責任切割
政府責任團體代行,一旦出錯二方推託。政府說,不是我作!團體說,與我何關?


四、記憶切割
災民的重量,取決於社會的記憶,當記憶不斷切割碎裂,災民可以消失,承諾變成空氣

永久屋不是災後重建的全部,甚至在有限居住的法令後,它只是一個臨時的舞台,方便媒體聚焦,方便政府、團體演出,真正災區所在卻被遺忘,那裡還有數以萬計在殘石堆裡生活的災民。

不回山,就入住不永久的永久屋,政府沒給災民太多選項,當傷心永久屋區災民滑稽吃著樣板圍爐,讓人痛心山上部落開始捕捉山老鼠加菜。

回到原鄉重建!回到原鄉重建!回到原鄉重建!永久屋只是解決方案,不是重建重心,政府玩切割遊戲,不必隨著切出區塊,迷惑心魂。要求政府提出原鄉重 建策略,小林村該如何打造原有生活空間,部落居民如何重造人山和諧關係,原鄉能重建,居民能回鄉,誰還在乎永久屋裡,有什麼浮海慈航的光怪陸離,如果家園 重建,誰願出外忍辱。

政府要切割!壓縮重建選項。
災民要合體!要求生活願景。

重建以原鄉重建為主體,永久屋只是無屋者安置的暫居輔具。

重建不能以安居為終點,而是必須連結原鄉願景規劃,讓人山關係重新確立

重建不是甲乙丙,而是讓部落與生態合體,由下而上,居民自主、團體協助、政府負責

別當永久屋是災區全部,上山去,真正災區在那裡!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飄浪‧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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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昱均、林佳瑩;審校:林群超

TEEB給國家及國際政策制定者的建言

TEEB的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經濟學研究

圖片來源:聯合國TEEB官網2007 年八大工業國暨新興工業五國在德國波茨坦召開環境部長高峰會,會中決議將進行生物多樣性流失的全球經濟學研究。為了回應此一決議,德國與歐盟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決定委託Pavan Sukhdev擔任獨立的研究主持人,進行主題為生態系暨生物多樣性經濟倡議 (The Economics of Ecosystems and Biodiversity)的研究計畫,簡稱TEEB。Mr. Sukhdev為曾任職於德意志銀行的資深銀行家,同時也是印度綠色帳單(Green Accounting for Indian States Project)與印度環境信託(Green Indian States Trust, GIST)的發起人。

TEEB是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導進行的大規模研究計畫,並獲得歐盟委員會、德國、英國、挪威、荷蘭與瑞典的資助。本系列專欄將介紹此一研究計畫中撰寫給政策制定者的部份,該部分的宗旨為:「欲喚起國內外環境政策制定者對生物多樣性損失的重視,並促使決策者制定相應的政策。

本研究強調三個面向

一、貧窮、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流失這兩者間有難以分割的關係
二、重視生物多樣性與與生態系統的價值,不僅能鼓勵遏止溫室效應的跨國行動,也能彰顯將資金投資於自然資本、緩和氣候變遷的重要性
三、了要增加對決策者的參考價值,本研究將會說明環境政策中的市場失靈,並進一步指出生態系統服務是橫跨環境、發展、氣候變遷,與財政、經濟學與商業的跨部會政策。

此一複雜問題的核心可說是標準的微觀經濟學生態系統服務與生物多樣性中市場價格的缺乏,意味著當人們從商品中獲得利益時(在此通常是公有的自然資源),常會忽略或低估這類自然資源的價值,而使人們做出不僅會導致生物多樣性流失的行為,也會影響人類自身,且這些損失是巨大而難以估計的。例如,僅僅是熱帶雨林生態系統的消失,就製造了高達5分之1的全球溫室效應碳排放量,這樣的損失還沒將對氣候的影響計算在內。其他珍貴生態系統的消失,則直接影響人類的食物、乾淨飲水和能源安全,這些都可能在未來幾年中,逐漸成為影響各國的全球性議題。

鑒於本研究是為了政策決策者而寫,因此本文將從誤算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的價值出發,並指出此一失誤將導致錯誤的決策。希望能從失敗的教訓中呈現生態系統服務的適當樣貌,並期待能影響決策者形成不同的決策,對自然資本採行更適當的管理,降低對整體社會的負面衝擊。本研究將舉世界各地的真實案例,說明重視生物多樣性的價值,將會如何造成政策的改變?將資金投資在自然資本上是如何比投資在人為措施上更具成本效益?維護自然資源又會如何帶來經濟效益?

圖片來源:聯合國TEEB官網

TEEB研究內容分為四大部分:
第一部份:全球生物多樣性危機,政策制定者的挑戰與機會
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與自然資源這些自然資本對我們整體的社會與經濟和個人都影響甚鉅,但其價值卻常被忽略或未被深知。在我們日常的經濟活動與各項決策中,很少將自然資本視為需要考慮的因素。森林、土壤、濕地與珊瑚礁的持續流失就是受到這種「經濟隱形」現象的影響,而導致物種和生產性資產如漁場消失的部分原因,也和我們忽視這些不具立即性和私有性的價值有關。我們在相當無知的情況下使用自然資本,而且也沒有把握適當的機會投資自然資本,使得生物多樣性損失的危機日益嚴重。土壤、空氣、水和生態資源的惡化,將會對公共衛生、糧食安全、消費者選擇和市場商機帶來不利的影響,而仰賴自然資源生活的赤貧階級通常是受害最深的一群。

在這種情況下,強而有力的公共政策就變得相當重要,這類政策方案必須要能兼顧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並且能達到影響生態的效果。經濟學家與科學家已經提出四項在制定這類政策時應優先考量的策略,並且正在世界各地進行試驗和調整:

遏止森林砍伐與避免森林流失- (i) 作為緩和氣候變遷和應變的一部分,著重在「綠碳」(green carbon) 以及 (ii) 保存森林提供當地居民和廣大社群的各種服務和財貨

保護熱帶珊瑚礁以及五億人口相關的營生 - 透過努力避免全球溫度上升和海洋酸化

拯救並保存全球漁業以及相關職業-目前是表現不甚理想的一項產業,處在瓦解的危險中,和實際可獲利相比,每年約減少美金500億營收

承認生態系統惡化與貧窮有密切的關係-並依循千禧年計畫發展目標制定跨部門政策

當下面臨兩項挑戰。第一,決策時應瞭解自然資本的價值,並將其整合至政策制定中。第二,提出有效而公平的對策

第二部份:評估我們所能管理的,提供資訊工具給政策制定者
自然資本並不像經濟和人力資本一樣,具有可測量、監測與回報的系統,我們只能約略了解什麼是自然界的歷程與自然資源的源頭。若是要尋求長期管理自然資本之道,決策者就必須對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的價值進行量化評估,當務之急就是要系統性使用有科學基礎的指標,來評估自然資本的影響與歷程,並警告世人何者為可能「臨界點」(tipping points),亦即在何種情況下生態系統會突然崩潰。另一個迫切需求則是要將自然資本的價值,納入國民所得帳與其他會計系統的計算當中,並且監測在適當的投資下,自然資產損益的情形。因此,新的微觀經濟學測量指標必須包含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特別是對於最仰賴生態系統的人-「貧民的國民生產毛額」(the GDP of the Poor)。

第三部份:可行的解決方案,更好的自然資本管理工具
TEEB特別著重於提出現存或逐漸成形的適當解決方案,期待這些方案可以更廣為運用。以下將先簡介幾項解決方案:

透過支付與市場機制進行利益回饋:生態系統服務的支付機制(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PES schemes)可以是地方範圍的,如飲水的供應,也可以是全球性的,例如降低碳排放量與重新造林。綠色產品標示與政府採購綠色商品等方法,都可視為綠色供應鏈的一種選擇,並可降低對自然資本的威脅。

改革對環境傷害的補貼機制:全球每年花費將進一兆美元對農漁業、能源、運輸與相關部門進行補貼,其中3分之1是用於化石燃料生產與消費的補貼。我們應該改革這些缺乏效率、過時與有害的補貼機制。

透過法規和價格來評估損失:透過健全的法規架構,建立環境標準與責任體制,就能遏止生物多樣性與生態服務系統面臨的威脅。這些法規架構已經在實施,而若能結合價格與補償機制,例如污染者付費「全額復原給付」(full cost recovery),將能發揮更好的效果,並且避免由社會全體付出代價。

透過區域保護提升價值:全球保護區網絡涵蓋了13.9%的地表面積與5.9%的領海和0.5%的公海,全球將近有6分之1的人口依賴保護區過活,增加保護區的涵蓋面積與補助財源,包含透過生態系統服務付費(PES)方案,將會增加維護生物多樣性的潛力與擴張生態系統服務流量對當地、該國與全球的益處。

投資生態基礎建設:這是一個具有成本效益,又能達到緩和氣候變遷、減少自然災害、增加糧食與飲水安全以消除貧窮等政策目標。投資在維持與保留自然資本上絕對比要重新恢復已破壞的生態系統還要划算,從中增加的社會利益也比成本高出數倍。

第四部份:未來之路,因應自然價值
低碳經濟的需要性與效益已是社會共識,但現有的經濟型態仍須轉向更有效率使用資源。在這種轉換中,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的角色仍備受誤解與未獲得應有的重視要成功轉換現有的經濟型態,需要在尊重各國國情的情況下,進行跨國的合作與溝通。 TEEB(The Economics of Ecosystems and Biodiversity for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Makers)的研究和分析,希望能成為決策者成功推行新政策的動力,協助決策者掌握機會之窗,協調能從政策中獲益的各個部門,建立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與其服務的共識。

※本文出自2009年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編譯自「TEEB」2009執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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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山上是我們的家!」2月11日,豔陽高照,勤和村、寶山村等地的居民,穿著傳統服飾來到大愛村落成典禮,為住進大愛村的族人祈福,訴求「支持返鄉重建」。但國安人員以「保護總統安全」為由,未讓族人會見總統。「離災不離村」的重建口號,對族人而言,遙不可及。

飛沙走石 幾無人煙

台21線,遭莫拉克風災重創。沿線村落如小林村、那瑪夏鄉慘不忍睹。災後半年,河床便道率先搶通卻仍崎嶇,亂石崩雲的災後景像仍待清理,一如災民的原鄉部落。

顛簸地行駛車子直至那瑪夏鄉南沙魯村(民族),死寂的街道宛如空城。兩位員警坐在村落入口被撞破的牆邊守望,塵埃一片。再往前行駛約1百公尺,終於有人煙。

南沙魯村民、民族國小教師謝綺燕和鄰居燒著柴火,鍋裡煮著的是這季節才有的樹薯湯。「葉子落了的時候,樹薯就能吃。」村民Aziman說著舀了一碗和記者分享,在這幾乎一無所有的村子。

生活方式被迫改變

民族村,是風災中那瑪夏鄉最嚴重的受災村落;多數居民因在風災失去家人、房屋全毀而不敢回鄉,選擇入住永久屋。就讀大同大學一年級的李孟佳和家人已決定入住,「我們希望在山下重新開始」。她曾被沖到土石流裡、好不容易才活下來,再也不敢回山上。

然而,李孟佳對入住大愛村有著擔憂。慈濟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碧玉強調,絕不會「強迫」原住民改變,但又表示,慈濟「會給災民方向,災民應該自愛」。

李孟佳認為,慈濟的教義宣揚恐會讓原民被同化,就連原住民在山上幾乎每天烤肉的行為,也在大愛村內被柔性勸導。「慈濟說,最好也不要烤肉。」

「我們原住民,一隻雞可以烤、一片肉也可以烤,大家晚上聚在一起聊天,這才是家啊!」決定回南沙魯重建的Aziman,是南沙魯村回鄉重建的20戶之一。上午9點左右,Aziman和鄰居們已經烤著魚、雞肉、麻糬,邊烤邊吃,讓人分不清在吃哪一餐。她們笑說:「我們不會離開。要一直堅持下去。」

謝綺燕喝著樹薯湯,眼神堅定地強調:「這是我們的家。」謝綺燕指出,民族村雖受重創,但並未被劃為特定區域,據重建委員會的專家調查,民族平台是安全區域,可供興建避難屋。

原住民失去主體性

欲返鄉的南沙魯村民李惠民房子全毀,風災當天因去加油,陰錯陽差,一家人逃過一劫,笑說:「要永遠好好對待汽油桶。」目前已有民間團體協助南沙魯村民發展手工藝,族人表示,只要汛期有地方可躲,回鄉發展沒有問題。

除去情感因素與生計問題,文化衝突與支配心理也是族人排拒大愛村的原因。

林碧玉曾說,住進大愛村的原住民「從此可做好爸爸、好媽媽」,也希望日後「從空中看台灣,就可以看到大愛村」。

慈濟不斷對外宣稱大愛村要成為「全球典範」、原住民要「三不」以做為人品典範,並公開表示「要讓住進大愛村的台灣原住民在地球國際平台浮起來」,謝綺燕認為:「這好像要『感化』原住民。」慈濟的種種作為,呼應永久屋動土前,慈濟宣稱大愛村要供國外「參觀」一說,失去主體性,讓族人相當不舒服。

行政院長吳敦義曾承諾「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不強迫族人下山、可回鄉重建。但族人的返鄉路卻彈盡糧缺。謝綺燕表示,南沙魯村民願意自己出錢出地興建避難屋,供全南沙魯村民使用,高雄縣政府卻不允許

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說明,民族平台要蓋避難屋必須變更地目,雖然民族平台被鑑定安全,民族村多數地區仍不安全;南沙魯村民希望變更地目興建避難屋,好繼續住在民族村,對公務員來說恐怕是「無法承擔之重」,不願變更地目。南沙魯村民李惠民和高雄縣政府陳情,官方卻回應:「不住永久屋,連一磚一瓦都不會給妳們!」

「這和之前說的不一樣!」1月11日,高雄縣長楊秋興視察災區,對欲回鄉重建的族人承諾、甚至簽署同意書,表示只要勘地確認安全,就可蓋避難屋。但勤和村民杜麗珠在2月11日前往大愛村落成典禮時痛訴,高縣府不僅不給避難屋,政府也完全沒有明確原鄉重建政策。

無法適應平地生活

杜麗珠指出,勤和村除路通以外,水電等一切所需都由災民自力更生。杜麗珠表示,勤和村民堅持回鄉重建,除了情感之外,更因為921地震後原住民下山生活的前車之鑑。「921很多族人離開山上到永久屋去,根本無法適應。」杜麗珠說,年紀大的原民只會講族語、中高齡者學歷不高,下山根本就是死路一條。

勤和村自救會總幹事劉行健透露,楊秋興不願提供避難屋的原因是「給族人其他選項,選永久屋的人會反悔」11日當天,族人的陳情書送向總統府秘書處,只得到「為不影響推廣大愛永久屋,暫時不提供返鄉災民任何選項」的答案。

半年轉眼就過,年後不久又是汛期,劉行健指出,入住大愛園區的僅是少數族人,政府不該不顧回鄉重建的多數災民權益。但災民的請求如狗吠火車。

楊秋興透露,未來高雄的永久屋不排除擴增至1千5百戶以上;總統馬英九也說未來連同屏東等地區,將蓋到2千戶。然而,災民已經拒絕永久屋,為什麼還要蓋?或者,其實居民根本沒有拒絕入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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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益仁(靜宜大學南島民族研究中心主任)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2010年2月9日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做出更一審宣判,審判長引用原住民基本法精神,判決3名被告無罪,歷經4年多來的努力,司馬庫斯堅持的無罪抗辯,終於獲得司法認同。此一宣判創下台灣首例,從此在台灣的司法判決上也將具有決定性的歷史與社會意義。


首先,這樣的判決應是部落族人一致的堅持與決心所獲致的結果。從一開始族人就決定以無罪抗告,嚴拒認罪協商的委屈妥協策略,認定取用風倒櫸木的集體決定合於傳統規範,拒絕被國家管理單位林務局冠上偷竊的污名。弱勢的部落族人於是結合社運團體,以政治談判與司法訴訟雙軌並進的方式,進行在地自主的抵抗行動。同時,在主流媒體低度關照的情況下,以中英文部落格的小眾媒體向國內外發聲,這些論述與行動贏得如雪片般飛來的國內外支持,更有國外信函直接寄向總統府與行政院伸冤。但不管如何,最重要的還是部落族人與聯盟屢敗屢戰的精神,在每一次的挫敗中累積能量。所以,在無數次的協商破裂與一審、二審被判有罪的情況下,族人仍然堅持上訴並勇敢挺進,在部落入口處放下柵欄,宣示自主管理與在地抗告的決心,令人感動的是放下柵欄並未阻斷遊客,觀光人數不減反增,更有遊客簽名參與行動,遙遠的司馬庫斯部落與小眾的部落格引爆了足以伸張正義的歷史性司法判決,因此打贏了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戰役。


其次,這次的判決還立下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就是傳統領域以及傳統慣習/知識在司法判決過程中獲得肯認。就台灣社會的運作,這個判決絕對是歷史性的,從此以後原住民的史詩、傳說、吟唱、故事、漁獵、雕刻、編織、陶藝等慣習的元素與精神所在,不再僅是民俗人士的探奇與浪漫懷想或是商業炒作的利基而已,因為在這次的個案中,它們儼然是體現原住民世界觀多元文化價值的呈堂證物。過去,原住民礙於口述、實做與不落文字的傳統,所以他們的文化與世界觀的細緻與實用面,除了人類學與文化研究學者得以親窺與論述之外,實在少為人知!另一方面,標榜著現代化管理的政府單位,更是經常性地帶著狐疑與忽視的態度來看待原住民的傳統知識,其中原住民狩獵管理制度的推動就是一個例子。
近年來,由於數位科技的進步,可以承載視覺與音效的強大功能,搭配3D實體空間的展示平台如Google Earth等媒介,讓原住民傳統知識中依賴口語與空間的特性得以大大表現,這次的判決中司馬庫斯數位部落地圖的佐證以及部落格中大量的影像資訊就是取信社會大眾的重要基礎。另外,這種傳統與現代科技的結合,說明了什麼是傳統的真正意涵在相當程度上,傳統是必須由生活在當代的承繼者不斷地用各種方式去詮釋才有可能傳遞下來,過去的歷史所發生的事情實在太多,不可能一一紀錄,那些經過有意地論述與操作流傳下來的才成為傳統。司馬庫斯部落與結盟的部落及社運團體在系列的行動中,像是在台北街頭與部落所執行的諸多儀式如Pinhaban,就是傳統知識在現代社會體現的最佳例證。此外,司馬庫斯部落善用其生態旅遊的現代產業經營模式,透過部落教室與生態文化導覽行程在地傳播與論述泰雅族的知識與文化,抗拒一味地商業化的觀光逸樂型態,不僅展現知識經濟的精髓,也再現了部落的傳統。主動、多元且持續地回去詮釋自身的傳統,讓她在現代社會中甦醒過來,是櫸木事件勝訴的關鍵論述基礎。


第三,這個事件間接證成了在地原住民部落有管理週遭自然資源的能力。管理必須具備的要素如領導、組織、知識、制度甚至價值規範等,司馬庫斯部落在這個過程中充分展現出來。司馬庫斯部落有睿智的耆老與齊心的中堅幹部肩負起決策的重擔,並且有機制完善的共享共榮Tnunan生產組織,部落族人操用流利的泰雅母語,有自主的部落教室教學,對於週遭環境有深刻的知識與了解,更有稱為上帝部落的堅定宗教信仰與自然保育價值觀,部落甚至有節制狩獵的保育公約。反之,肩負國家山林管理任務的林務局,對於該山區的理解與管理都不見得有部落族人的深入。去年,有林務局的巡山人員迷路在司馬庫斯部落山區,升狼煙求救不慎引發森林大火,其尷尬的處境引起尖石後山部落議論紛紛,爭相討論林務局管理山區的能力,甚至有人倡議控告林務局破壞原住民傳統領域自然資源,「誰比較能管?」頓時成為議題。


台灣的山林自日據中後期就落入國家的管理之手,這次在櫸木事件上國家遇到了部落。問題是,國家的管理單位心態一貫就是本位主義、防堵、不信任、甚至完全缺乏學習彈性,正是這樣的態度作祟才導致去起訴部落族人為小偷。但是,反觀國家的管理手段就真的比較良善嗎?去年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政治學者 Elinor Ostrom教授就說不一定,她終其一生在世界上蒐集例證說明在地部落的管理慣習,常常是比國家與市場機制更能保護公有財如森林與河川等。櫸木事件起因於林務局僅看到被拿走的櫸木是國家的財產,卻沒看到這棵風倒櫸木之所以倒下,可能跟林務局自己開放商人砍樹造林所導致的生態破壞有關,過去這些慘烈的山林砍伐歷史就算是族人指證歷歷,林務局也不願意承認與回應,然而這些觀察都累積在部落族人長期的在地生活知識當中。表面上,這是一個法律訴訟事件,但是其深遠意義卻在於公有地保育以及原住民文化與社會發展的更廣大層面上。


最後,櫸木事件足以作為反省災難社會與生態政治的重要案例。從去年的莫拉克風災以來,台灣已儼然成為一個災難社會,人民遭受災難的傷害不單來自災難本身,更嚴重的是來自現代國家管理單位對於災難後續處理的顢頇與無能。宣稱照顧人民福祉的現代國家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風險,顯得左支右絀、進退失守、甚至誤判連連。司馬庫斯的風倒木處理是每年颱風過後國家管理單位如林務局的大筆災難財,很少人注意到災難的背後竟然潛藏著如此巨大的財富,也沒有人認真討論過這些財富應該如何公平正義地分配!同樣,災難過後累積在國家與社福慈善團體的大筆捐款,也少有社會大眾仔細地去檢驗其運用的正當性。否則,為何會出現部落災民不願意住進慈濟大愛屋,以及永久屋或中繼屋比較的爭議。事實上,這些資源的分配都是因災難而起,受害與得利都應該有一套公平與正義的論述來支撐與檢視。櫸木事件凸顯國家的管理單位有一套過時的法律來處理災難財,同時也暴露國家單位不願意體察原住民部落如何認識災難所帶來資源的高貴理念。傳統上,部落不會去砍大樹,如果有需要就是去使用風倒木,因為這是上天所賜,是可遇不可求的,這是這次櫸木事件為何三位被告不是占為私有,而僅是執行部落公決的重要文化脈絡。櫸木事件背後的文化知識蘊藏了原住民經長期演化所產生面對災難的態度,也凸顯了現代國家管理手段的荒謬之處。


同樣是風災過後,莫拉克對於災區的衝擊與傷害顯然遠遠大於櫸木事件中的司馬庫斯。馬政府面對風災的舉措從救災無能到安置無方,現在又準備灑錢丟出許多產業振興方案,試圖轉移災民安置問題的雜亂無章。更令人感到憂心的是,整個災後重建過程中這個政府有意無意地,透過空洞的無人山林保育論述,試圖與慈善團體合作,威脅利誘地驅趕原住民下山永久居住與謀生的手段,根本與櫸木事件中司馬庫斯所展現的傳統知識與原住民參與山林保育的觀念背道而馳,難怪災區部落屢屢抗爭政府的做法是刨根滅族的計畫。在櫸木事件中,司馬庫斯部落證明了原住民是山林的夥伴,原住民的在地山林知識應該是風災重建過程中關鍵的一環,不管是安置或是產業的重整都必須納入這樣的思考。此外,災難往往有正負兩極的面向,司馬庫斯部落因為風災的一棵倒立櫸木,而展現出令人敬佩的原住民智慧與行動。這次的風災觸及到更多的原住民族群,其中何嘗沒有更多的生態知識與智慧,然而櫸木事件告訴我們,這些知識必須在更堅定的自主行動中展現,而不是依賴慈善團體的布施與政府的口號。人必自助,才得天助,這應該是櫸木事件最值得體會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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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採訪、撰稿:郭志榮;攝影、剪輯: 陳志昌

能否回家?成為八八水災之後,在山下避難的居民們,心中最大的問號。在不斷的會議與抗議聲中,一場以「安全」與「重建」為堅持的家園戰爭,在台灣災區土地上,激烈展開…

八八水災之後,災區土地的安全勘訂,成為政府劃設危險區域的標準,也影響部落居民回家的權益。在霧台鄉災區的勘查行程中,許多憤怒的部落居民,攔路阻擋勘查人員上山。部落安全勘查,分別由水保局和水利署負責,依照部落居山或靠河的災害威脅,分工進行勘查,但是過了山下第一關,半山腰的部落抗爭更加激烈。

上山勘查難行,經過協調,前往鄉公所召開說明會,讓部落居民知道勘查的目的。事前缺乏溝通,事後告知說明,成為政府與部落之間,最大的信任危機,因此懷疑與憂慮的氣息,瀰漫在災區居民的心裡,也一直是重建工作難以推動的原因。

霧台鄉道路最深處的阿禮部落,部落居民包泰德與古秀慧,在災後就先行回到家園,過著沒電的自然生活,他們希望部落能夠分區劃定,讓他們住下來,打造一個生態部落。勘查人員進入部落,進行簡單的說明後,開始勘查部落,他們發現下部落區域嚴重毀損,但是上部落區域仍可居住,在四處勘查後,要做出最後決定。

阿禮下部落被列為可居住區域,包泰德夫婦聽到這樣結論,心裡相當高興,但是幾戶家屋毀損的居民,想要離鄉分配山下永久屋,安全劃定卻讓他們失去機會,於是抗議勘查行動太草率,忽略掉他們的心願與安全。目前霧台鄉被劃定為危險地區,必須進行遷村的部落,分別有吉露、佳暮、阿禮下部落,但是必須再進一步完成遷村意願調查。

霧台鄉許多居民,回不了家,必須繼續住在營區,但是那瑪夏鄉的部落居民,到了回鄉的時刻。

仁美營區舉辦歡送,分發返鄉紅包,部落居民高興終於可以回家,但是也有少數人,因為山上家園毀壞,又無戶籍資料,無法分配永久屋,就變成無家可歸的人。看著部落居民回鄉,不能回鄉又無處可去的族人,開始過著流浪的生活。

在營區官兵列隊歡送下,那瑪夏鄉民踏上歸鄉之途。從甲仙穿越小林村後方的搶通山路,縮短回家的路程,但是漫長的河床路,居民擔心一下大雨就會中斷。一些提早回來的鄉民,等在部落路口,歡迎從營區回來的族人。

回鄉不是苦難的結束,而是重建的開始,民權村居民周姚莉女士,從災害發生後下山,就沒回來過,這是她第一次回家,沒想到要進家門,竟是困難重重。家園保留災後的樣貌,依然無法居住,她開始擔心未來的生活。災後半年,政府關注的焦點,放在遷村與永久屋建設上,對於居民返鄉後的原鄉重建,仍然沒有全盤的規劃,部落居民必須自己找生路。

布妮是民權村居民,災後二個月就回到山上,因為她覺得山下生活不易,還是習慣山上的環境,但是山上重建卻一團混亂。為了生活,她將小吃店整理後重新開張,災後山上沒有居民,她就為修路工人準備餐飲,甚至為了讓先生投入修路工程,她投資買入了搬運卡車,賺取生活所需。夫妻倆人同心開創未來,但是並非所有部落居民,都有布妮的思考與行動力,有些年老的部落居民,回鄉後三餐不繼,依賴鄰居分享山上捕捉到的老鼠,作為食物來源。

一場風災水患,讓部落裡的家園戰爭,悄悄的展開,那不僅是家園安居的渴望,更是生活安康的期待。當政府全力推動永久屋安居政策,也該想想,如何協助回鄉的居民,開創一個安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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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台灣立報

編按:莫拉克災後半年,2月10日起陸續有居民進駐大愛村,這是否代表災後問題步上解決道路?災民真的安穩了嗎?受災的原民部落異文化觀點顯然被忽略;從慌亂救災到充滿爭議的安置政策,是否衍生出其他問題,鮮少受到討論。本報將針對災後重建之心理輔導安置乃至社區重建等面向進行系列檢視,引領讀者一同思考、看見:災民還沒走出災區


【記者胡慕情專題報導】

「動土到今天一共88天時間,大愛永久屋落成了!」永久屋落成典禮暨圍爐儀式上,主持人透過麥克風傳達慈濟的「效率」。2月10日、11日陸續入住的災民,在總統馬英九親臨時,在慈濟人包圍下,穿起傳統服飾對媒體說:「我們歡喜入住。」鎂光燈離去,災民面對的卻是塵土飛揚的工地與茫然的未來


大愛村,位於杉林鄉月眉農場,由慈濟擔任起造者、鴻海集團主導產業重建計畫;這是慈濟在台灣的首座大愛村,佔地58公頃,計畫興建8百至1千戶。慈濟基金會希望大愛村容納所有原鄉災民,以利國土復育。


第一次圍爐
永久屋第一期工程共興建748戶永久屋,分別有14、28與34坪大小,依家戶人口多寡分配入住。慈濟基金會已在興建第二期工程,但目前僅有504戶災民願意入住,多數居民希望回到原鄉重建。高雄縣社會處長吳麗雪進一步表示,目前34坪永久屋尚未完成,504戶居民要全數入住,須待年後。


儘管如此,政府與慈濟基金會仍趕在農曆年前,要居民住進仍像工地的大愛村,吃原住民從未有過的「圍爐餐」。災民尚未入座完畢,政府要員已在國安人員保護下欣喜動筷;舞台上,原住民跳著歌舞感恩,這是入住大愛村的原住民的圍爐初體驗。


大愛村內主要幹道大愛路右側,是那瑪夏鄉居民的永久屋住所,也是第一批入住戶。10日,慈濟基金會出動大批人手,在工兵學校舉辦離營歡慶會,帶著災民唱歌感謝慈濟,之後便陪著災民入住,幫災民運送行李。


這天,慈濟基金會出動多組攝影人員,拍攝災民入住永久屋的心聲。11日圍爐晚會,高掛空中的螢幕播放慈濟人在大愛村中辛苦的身影、災民感恩的謝詞;多數災民確實感謝有棲身之處,但她們不解:為什麼要趕著入住?


工地上的房屋
高雄冬陽仍炎熱炙人。原本長滿綠樹的月眉農場,如今變成慈濟灰色房屋的基地。車子駛入大愛村,塵土飛揚,卡車、回收車、工程車頻繁進出,看不出任何「落成」痕跡。


事實上,大愛村就像工程示範村。從整地、打樁、興建、裝潢……所有過程一應俱全,就連工地工人都不解為何要這麼趕?沒人解答,她們只得在除夕前點燈趕工邊抱怨:「真夭壽!」


南沙魯村民田美菊在記者來訪時手還拿著抹布。一臉疲憊的她苦笑:「這些沙,怎麼擦也擦不完!」育有一歲小孩的她指出,大愛村多數房舍並未落成,雖然自己住的這一棟房子蓋好了:「但孩子這麼小,很可能產生呼吸道問題!」


南沙魯村民阿麗也有同樣擔憂:「大愛村現在和工地沒兩樣,工程車跑來跑去,很擔心小朋友發生事故。」說這段話之前,阿麗才剛喝止孩子騎著玩具車衝入土堆。


除了塵土、交通安全問題,整個大愛村目前尚未具備生活機能。慈濟基金會秘書處專員鍾易叡表示,大愛村內規劃的行政中心,最快要3月才完成。換句話說,就醫、採買甚至寒假過後的就學都還是問題。


田美菊透露,不少災民跟慈濟反應:「等全部都好了再讓我們搬進來。」卻遭到拒絕。「慈濟說,如果年前不搬進來,這些家具就都不給我們。」她手撫桌椅、望著冰箱嘆口氣說:「這些都要錢啊,我們一無所有,只好同意進住。」


前途茫茫
30歲的田美菊,2年前從花蓮嫁至那瑪夏;不久,先生中風,因家中的地被越域引水工程徵收而無法耕種,她只得開小吃店維生。


風災發生時,小孩還不滿1歲。田美菊的先生為了不拖累她,一度厭世要求田美菊棄他而去。「我也不知哪來的勇氣,一個人拖我老公、抱小孩,一直爬都是泥的路、一路跌倒,好不容易活過來!」


尚有160萬貸款的房屋在風災中全毀、先生又是更生人,田美菊嘆氣:「我也想回鄉,但是回去怎麼開始都不知道,只好先住進來。」選擇大愛村,田美菊也為難。「老公國小沒畢業,我也沒學歷,以前在山下工作過但不適應才回山上,但現在完全沒有選擇。」


儘管鴻海集團承諾的有機農園課程已進行,田美菊的先生也去上課:「但他行動還不便,而且地那麼少,真的輪得到我們嗎?」寶山村民戴筱珍也有同樣疑慮,對於不能返鄉,她已認命:「畢竟山上被列為危險地帶,我們也會怕!」


戴筱珍說,以前在山上居住,就算兩個月沒有收入也不會餓死,住到永久屋後失去耕地,政府也僅口頭承諾有機農園的耕作、一切尚未落實,「但現在什麼也不能想,只能先進來住看看。」


擴張中的永久屋
2月10日,災後滿半年。高雄縣政府與慈濟基金會舉辦永久屋簽約儀式。高雄縣長楊秋興表示,災民住進永久屋後,一定可以重新站起來,在風災後「打斷手骨顛倒勇」(台語)。
慈濟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碧玉說:「災民不是災民,是有福的人!」林碧玉表示,住進慈濟永久屋後,「原住民就能化少數為優勢,成為平地的菁英」,因為許多決定入住永久屋的災民,都發願要「不抽菸、不喝酒、不嚼檳榔」。


林碧玉強調,大愛村不只是災民的安身之地,更是原住民的謀生空間。目前慈濟正在趕工建造表演場地,「原住民以後可在這邊演唱八部合音,讓觀光客進來觀賞」。慈濟基金會透露,已有愈來愈多災民申請入住。


11日落成典禮當天,包括高雄縣八八再造聯盟、勤和村自救會、寶山村重建協會,在馬英九來到前,跪求政府正視災民「原鄉亟需避難住宅、中繼安置處所」的需求、勿將永久屋擴張當成解決災後問題的手段,但她們的呼求,依然不被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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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重於善後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2.08 03:52 am
 

就在南歐三國債務信用發生信心危機之際,中央銀行籌劃多時的「全球金融危機專輯」報告在上周末發表。這份報告細數金融危機的起因、歐美國家因應之道、金融改革、衍生性商品監理建議等重要議題,兼論當代總體經濟理論及國際貨幣制度,堪稱是2008年9月金融海嘯爆發以來,國內最有系統的研究,不只回答了問題,更提出多項攸關長期經濟發展的政策省思;其中,有三項省思特別值得重視,將對經濟政策產生深遠影響

第一項是金融海嘯重啟經濟政策應否關注資產泡沫風險的省思。從這次金融危機引發的信用緊縮、信心崩潰、需求急凍、失業激增,乃至全球經濟大衰退而言,資產泡沫當然應列為經濟政策關注的課題,甚至是優先課題。但是,別懷疑,在本波危機發生前的主流思維,認定金融市場對實體經濟的影響是次要的;除了景氣循環的必然性,也因為資產泡沫很難判定,而戳破泡沫的緊縮貨幣政策可能是弊大於利,就像要殺死癌細胞的化療一樣,無可避免會殃及好細胞。因此,長期以來央行面對泡沫破滅後的作為就是撒錢善後,但其同時製造新泡沫的後遺症亦顯而易見,於是金融危機就如燒不盡的野火,不只頻頻復發,延燒範圍也愈來愈廣

因此,目前崛起中的經濟思維是「預防重於善後」,亦即政府必須關注資產價格變化,並應避免泡沫化。一般而言,這會有兩個作法一是貨幣政策的運用另一是金融監理的強化這就進入第二項要強調的政策省思長期以來,央行的天職是控制通貨膨脹,在作法上則有控制貨幣總供給數量及設定通貨膨脹目標等不同;這主要是金融發展深化後導致的貨幣流通速度不一致,日新月異的金融商品讓貨幣的定義多元化,而國際化更讓貨幣流向難以捉摸,促使央行改變調控目標。

然而,當央行實現了低通膨,不代表同時實現了金融穩定;偏低的政策利率甚至成了助燃市場炒作風氣的火種;這在金融海嘯的成因中看得格外明顯。低利率讓渴望追求更多報酬的過剩資金四竄,例如原油、房地產及新興市場,都留下熱錢走過的痕跡,甚至是殺傷力。也因此,這波危機過後,通膨已不再是貨幣政策的唯一目標,而須兼採物價穩定金融穩定並重的策略。

這將是貨幣政策思維的一大轉變,央行顯然也已準備這麼做;因而不只央行總裁彭淮南宣示會將資產價格納入考量,在這份報告中,央行更以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央銀行的經營目標為促進金融穩定云云,宣示物價與金融雙穩的適法性及正當性;只不過,央行對金融穩定的定義已從過往危機發生時積極扮演資金最終供給者的角色,轉為彈性運用貨幣政策,嚴防資產價格過度波動的功能,但其本質並非從嚴管制,而是貨幣政策將更細緻,不再限於傳統工具

第三項要強調的政策省思是金融監理的強化,但也在凸顯貨幣政策抑制泡沫的有限性。一如前述,貨幣政策的放鬆或收緊若為全面性,可能殃及無辜;且其效果會因資本帳開放程度而異。愈開放、效果愈差,甚至原本為抑制通膨而升息,結果反而引發貨幣升值預期,導致熱錢流入,產生助漲資產價格的反效果,這也是目前亞洲央行普遍面臨的困境。因此,金融監理的介入,例如提高資本要求、增加流動性管理、高度監督問題金融機構及揭露風險控管成果,以提前限制曝險能量及增強金融機構應變能力等,就成了攻守兼備的關鍵利器這也意謂,央行與金管會必須加強合作,不能各行其是

 

【2010/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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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如何整形、塑身?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2.10 03:22 am
 

攸關台灣未來十年產業發展的「產業創新條例」,至今未能完成立法。爭議焦點主要在於國際級跨國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提供15%營所稅優惠稅率,被質疑獨厚少數大財團。日前行政院吳院長向馬總統簡報,決定刪除此項具爭議的條款,增列中小企業增雇一定人數給予補助等,以期改善社會觀感。此一新進展是否適當,令人關注

產創條例草案第29條對營運總部國外匯回的股利、權利金、管理費等,原本就列有免稅規定,一體適用於國內外企業,且與研發、人培等功能性獎勵較具相容性與互補性。草案第30條卻節外生枝,針對國際大企業設置營運總部,除海外匯回股利等免稅外,並提供15%的優惠稅率,但須放棄產創條例其他租稅減免。兩相比較,差異在於以研發、人培等功能性稅額扣抵換取5%的營所稅差率。如此設計,是否合乎社會效益,可分就本國與外國企業來觀察。

由於條例草案第30條一體適用於內外資,且在財經部會所設定門檻標準下,只約4家大企業適格享受減稅好處,難免為極少數企業量身訂做的質疑,相對凸顯對中小企業租稅歧視,以致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而且這些企業只在所能享受的租稅優惠上擇優轉換,對社會並沒有創造新增的投資與就業等經濟效益,卻讓國庫平白遭受稅收損失,既不公平又傷財政,實無存在必要。

減稅若能吸引外資企業,情況可能大異其趣。檢視產創條例草案第29條,去由促產條例第70條之1移植而來,過去鮮少外國企業運用,與誘因機制搭配失當有關。由於國際級營運總部之研發、人培多在母國進行,功能性租稅抵減之誘因不大,倒反偏好低稅率的租稅環境;營所稅率調降至15%,或可提高來台投資誘因。何況吸引國際大企業來台設置營運總部,並無稅收損失可言;若能帶來新的投資與就業機會,反能創造稅源與增加稅收。然而此種圖利外商的作法,有違反國民待遇原則之虞;若對象鎖定在全球500大企業,其門檻較高,因道德風險創造假外資問題或許並不容易,然而營運總部雙軌制的存在,當會增加稅制複雜度,當應慎重評估。

既然內外資有別,吸引投資誘因亦異,分別提供不同租稅優惠,或可產生局部效益;然而這正是造成減稅浮濫、稅制不公的源頭還不如將租稅優惠自產創條例中全面撤出,同時考慮將營所稅率調降至17.5%,以維持「低稅率、少減免」具中立性的租稅環境為當。近年來國內投資環境惡化,外商來台投資減少,就業機會降低,政府必須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其實多國籍公司對投資環境的考量是多元的、整體的,若只在租稅減免上展開租稅競爭,而非在政府效率、公共建設、生活與工作條件等方面之總體投資環境多加把勁,期望吸引外資來台投資,恐如緣木求魚!

至於準備捲土重來的產創條例草案,擬增列對中小企業增聘人員提供直接補助,雖可舒緩失業率高張壓力,卻非治本之道。不可諱言,中小企業占全體家數的98%,提供八成的就業機會,若其生存有道、蓬勃發展,自然增加就業機會、改善所得分配。面對此一重大議題,政府應從融資保證、人才培育、創新能力、市場開拓等方面予以協助,營造其創業、創新、成長、茁壯的發展環境,自然能夠創造就業機會,培養競爭力與賺錢能力。最近政府醞釀對中小企業減免稅,並非對症下藥,那就大可不必了!

【2010/02/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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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環境資訊中心

本報2010年2月1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呂苡榕報導


2001年台南東山鄉嶺南村急水溪的水源保護區解編,隨即永揚垃圾掩埋場通過環評,進駐當地。只是附近居民世代種植柳丁,靠的都是急水溪的水,居民擔心垃圾掩埋場的滲水將會污染急水溪另外掩埋場距離烏山頭水庫僅一公里,居民與環保團體憂心滲水沿著地下水流入烏山頭水庫,影響大台南地區居民用水安全。 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掩埋場之下有斷層經過,導致地下水能經由斷層流向水庫,為此環保署組成專家會議以釐清疑點。昨(11)日環保署召開第六次專家會議,主要針對「永揚場址地下水數值模擬」進行討論。雖然日前台南環保團體表示附近水質遭到污染,但專家會議表明水質問題不在討論之列,會議只處理地下水流速、流向問題。最後決議由第三方團體進行更多模擬。 實驗針對兩種狀況進行模擬斷層僅經過泥岩層,與斷層既經過泥岩層也經過表土層模擬三種況狀高透水、低透水及不透水模擬結果表示,若斷層僅經過高透水性的泥岩層,地下水的確有滲漏的可能,至於滲漏方向則必須視水位高低狀況而定。 主持這次模擬實驗的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陳家洵坦白表示,由於技術上的困難,因此他們假設了泥岩層是連續性的,但實際狀況中地質並不一定為連續,另外模擬的邊界稜線也是妥協下的結果。


雖然環保團體指出,他們長期監測附近水井,發現場址東南方四口井的水位偏高,尤其最南邊兩口井水位最高,因此推測地下水向東南方流前環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場址內14個測量點中水值的懸浮微粒都超過標準值,而東南方接近烏山頭的測量水值也都超過標準,但是場址北方的水井卻沒有超標,可見水是往南流。 對此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回應,這些開挖的測量井不符合他們的標準,加上採樣時土基會並不在現場,因此對於測量結果持保留態度。聽到土基會的回應,居民當場氣憤的表示,土基會一開始採樣都沒說井不合標準,反而是檢測出來水有問題才說井的標準不對,如果環保署覺得不合標準為什麼不來做。但主席表示專家會議的任務並不在此,環保團體需另向主關機關反應,隨後即進行專家閉門會議。 閉門會議中委員認為,目前爭議之處在於地下水的流速及流向,因為這關係到污染,但這些相關實驗並非專家會議能夠做的,因此建議另找第三方中立單位來進行。對此建議主席也表示贊同。最後達成決議,將由永揚出資,由永揚及環團皆認可的第三方團體進行地下水流速和流向進行模擬。

 
只是未來的模擬,建立在許多不確定的假設和妥協下的量測範圍。科學實驗雖然能夠將許多現象數值化,但實驗的對象往往必須限定範圍,範圍的劃定本身是一種對技術與現實條件的妥協,因此科學並非無所不能。只是在風險評估上,這些因為無法達成而妥協所產生的未知結果,更是科學實驗在結論中必須坦然面對與說明的部分,因為那往往是魔鬼真實存在的場所。 永揚掩埋場的設立,就存在著許多未知的風險。掩埋場是否會滲漏、滲漏的污水對附近水源和地下水是否有影響、斷層是否會成為導管帶著污水前往烏山頭水庫?這些疑問與居住在附近的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當科學技術無法解答這些問題時,或許該思考的不是做更多研究,而是回頭檢討將掩埋場設置在此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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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0年2月1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賴慧玲報導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以下簡稱中科三期)環評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定讞之後,敗訴的環保署拒命中科三期停工,並於7日發表新聞稿,批評最高行政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是有「無效用、無意義及破壞現行環評體制判決的疑慮」,引發多位法律界人士激烈反彈,於2月10日假台北律師公會會議室召開座談會,高喊「搶救最高行政法院尊嚴,不容行政機關踐踏司法」。


從「不解」到「挑戰」判決
1月23日判決消息傳出後,環保署曾發表新聞表示對敗訴的判決感到「不解」。從後來環保署的表現與發言來看,與會法律專家強烈質疑,環保署自始至終都未曾瞭解最高法院判決意旨,也未曾依判決結果檢討反省。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律師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農民勝訴,不僅是認同中科三期應進二階環評、原環評審查有重大瑕疵等主張,更確立了司法介入環評機制之明確標準,以及司法與行政互相制衡的憲政體制。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明載環保署「在開發單位未提出健康風險評估之情形下,遽認對國民健康及安全無重大影響,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而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即構成未考慮相關因素,裁量濫用之違法。」


但對於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保署違法濫用裁量權,環保署不但未虛心檢討,更反過來挑戰司法審查的範圍權限,指「法院應尊重(環評)獨立委員會專業審查及判斷之裁量判斷餘地」,更批評判決是有「無效用、無意義及破壞現行環評體制判決的疑慮」,遭環保團體與法律專家質疑是不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專業獨立客觀之司法審查,直接挑戰國家司法體系與憲政體制。


環保署在文章中聲稱,環評法第8條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屬高度不確定法律概念,需藉環評委員之專業對高度科技專業性事實認定,並藉討論獲得共識或表決予以具體化」。


法律人:環署不懂依法行政
但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德國馬堡大學法學博士劉如慧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文字意思十分清楚,即只要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可能性」的開發案,理應依法進入二階環評,環保署無裁量權擅自裁定有條件通過。而這也正是環評法在第1條開宗明義點出的法令精神:「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


她直言,環保署的言論,顯示其完全不懂依法行政和以法治國,法學素養厥如。應該請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馬英九總統好好教導一番。


除此之外,環保署再三強調中科三期環評審查是由當時徐光蓉、周晉澄、詹順貴等多位環評委員「積極參與審查,在多次專案小組及環評委員會議過程中,已針對本案各項環境議題充分討論,以表決方式通過本案」,從而反控法院僅以台大獸醫系教授、健康風險專家周晉澄「一委員的非理性堅持」為判決依據,推翻以11比8做成有條件通過之結論。


不過,被環保署點名積極審查的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主委詹順貴律師反駁說,在11名贊成的委員中,有7名是平常不會出席審查會議的官派「投票大隊」若真要以專業而論,反對的專家學者人數實遠高於贊成人數,此案本該進入二階環評,與法院判決呼應。而這也正暴露了現行環評制度的問題重重,並不如環保署仍然對外宣稱的公平、客觀、獨立和專業、足以做出適當的裁量


林三加更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其實已經清楚表示,周晉澄教授提出的健康風險疑慮並非唯一的判決依據,而是光這一點便足以做出判決,更遑論中科三期還有選址問題、無替代方案、忽略農業用水污染問題、水資源分配有誤、海岸生態衝擊等等疑慮,但環保署卻始終迴避討論這些問題,僅以將請開發單位補齊資料、再審,含混帶過。


風險資訊不完全的情況下是沒有多數決的。」詹順貴強調。其實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上早已以此為緣由之一,推翻環保署的上訴;判決書更明確指出,環保署以「周晉澄委員之意見僅為個人意見為上訴意旨,原判決之認定,顯然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屬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9條及一般會議所遵循之『多數決原理』云云,亦無足採。」

換言之,環保署7日的發文內容,其實只是重申了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上訴理由。然而,環保署不但繼續用被駁回的說詞自表,甚至以此反過來指責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有破壞現有環評體制決定機制的疑慮」,最後又說將「依判決意旨」行政,論證邏輯顯然有可議之處。


堅守司法正義,法律人動起來
「正義不是只有拿著天平,還有拿著寶劍。」打贏中科三期環評官司後,林三加律師正號召法律界人士發起連署,嚴正呼籲行政機關必須尊重最高行政法院的 終局確定判決,「否則環評法治將被嚴重破壞」,不僅要「保護司法的尊嚴、也保護環評法治不被扭曲,維護國家環境及人民生命健康之安全。」
司法做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絕不棄守!」林三加道出法律人面對行政機關「踐踏司法尊嚴」永不妥協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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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 台灣立報

【記者鄭沛揚台北報導】

連署百萬,重啟談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10日前往中選會,領取美牛公投第2階段連署人名冊,宣布第2階段連署正式啟動,希望在8月10日前募集1百萬份連署書,以民意做為政府重啟談判後盾。


去年11月2日政府公布開放美國帶骨牛肉,由於開放幅度過大,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消基會積極運作「台美重啟談判」公投連署,短短18天內收到超過20萬份提案連署書,成功通過中選會與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


3管5卡難擋問題牛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衛生署宣稱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以及「核、標、開、驗、查」5道關卡捍衛人民健康,但國內並沒有檢視新型賈庫氏症病原「普利昂蛋白」的能力,恐怕只能對美方檢驗照單全收。


雖然政府一再強調台灣進口條件與韓國相符,但韓國有獸醫師派駐美國檢驗,收集相關資訊與參與美國政府食品安全機構,而根據台美議定書協議,台灣無權指派獸醫赴美,只能單方面接受美國檢驗,無法讓消費者完全放心。


4月22日即將重啟台美議定書協商,是針對尚未獲得同意進口的30月齡以上牛肉進行協商。


謝天仁憂心美國會以強勢態度,迫使台灣做出更大規模讓步,因此希望消費者堅決捍衛權益,勇敢站出來連署。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光明強調,雖然內臟等美牛危險部位已經修法禁止進口,但國內法律與台美協議內容仍有衝突。他表示,美國是重視民意的法治國家,若連署人數突破門檻,對台美重啟談判相當有利。他說,連署個人資料都會嚴加保護,民眾可以不必擔心個資外洩。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與環境保護基金會,也到場聲援。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陳秀枝表示,消費者有選擇購買商品的權利,更應該拒絕有害商品進口。她認為美牛進口對國家社會有巨大衝擊,潛在風險無法消弭會導致生態浩劫


消費者發揮影響力
陳秀枝希望民眾勇敢站出來,為下一代健康發聲。她透露,生活消費合作社約有3萬2千名會員,她們會發起3萬2千個家庭「共同不購買」,讓政府見識消費者的力量。


謝天仁指出,第2階段連署書與第1階段沒有太大差異,包括個人資料等都要詳實填寫。不過由於目標件數太過龐大,消基會無法單獨處理。他呼籲民眾依照戶籍地寄送連署書,最後再由消基會統一彙整送到中選會。即日起民眾就可上消基會網站(http://www.consumers.org.tw/)下載或親洽各地分會填寫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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