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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兩公約 台灣人權仍不及格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台灣自1967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公約」後,今年終於批准並通過國內法,宣示台灣人權往前邁進;但台灣人權促進會7日分析兩大公約通過後的人權保障狀況,卻發現台灣還不到及格邊緣。
台權會副會長廖福特表示,台權會在每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都會發布台灣十大人權新聞。廖福特指出,3月31日總統馬英九批准施行兩公約至今已9個月,但行政部門實施狀況不如預期,加上缺乏專職機構如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侵害人權狀況頻生。
台權會選出司法人權、政治公民、原住民、環境、勞動、新移民、性別、媒體與醫療人權相關新聞,其中,政治公民類的「集會遊行自由」蟬連3年上榜;日前通過的中科四期爭議引發公民團體批評「環境民主不進反退」;至於莫拉克風災後政府草率遷村作為,也讓原民面臨滅族憂慮。
拿集遊法當籌碼
台權會長林佳範表示,去年因陳雲林來台事件,讓集會遊行法得到修法空間,雖修法版本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仍限制重重。林佳範不解,政府既然說「把街頭還給人民」,當民眾對集遊法仍有意見時,為何說「再吵、再不滿意就不要修法?」
林佳範指出,公民政治權利公約中規定集會結社是最基本的自由,其中第21條也提到和平集會的權利要被承認,但立院卻於日前通過「行政中立法」,廣泛限制公立學校兼行政職教師及中研院在內所有研究人員不得參與政治;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修改「教育基本法」,以限制所有公立教育工作者的集會自由,此舉根本是向集權國家邁進。
強遷部落恐滅族
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原宣幹事歐密.偉浪對於政府欲強制遷徙災區部落感到憤怒。歐密.偉浪指出,這次原民災區超過7成,政院草率通過重建條例,明訂被劃為特別區域的部落就要強制遷村、降限原民土地使用、主道路不編預算修整,「政府希望一次到位,卻讓族人的原鄉半癱瘓,文化和人權被嚴重侵犯。」
「在地族人根本未充分知情與討論參與!」歐密.偉浪批評,族人不斷陳情遊行,抗議政府粗暴訂定政策、忽略原民對家的概念是集體的,將原民全數遷至平地,「會讓族人像吉普賽人一樣流浪,誰也不知道誰是哪一族!」呼籲政府暫停遷村。
台灣環境行動網秘書長林仁惠痛批環保署破壞環評體制。林仁惠指出,台灣環評政策看似民主,有委員專家討論、居民陳情最後再定奪;但以中科為例,中科環評前後開了8次、每次都遭到民意反對、開會時也有環委提出質疑或保留或不同意開發,「但環署官員跟政府單位都在護航!有委員不同意,主席卻說無異議通過!嚴重危害民主程序!」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說,這10條新聞只是今年人權狀況的冰山一角。兩公約要對台灣人權起功效,需要公部門整體意識提昇,在提出法案、執行政策的過程,都需以國際人權標準為念;另方面則要靠完整監督機制確保公約落實。
12月10日,馬英九將宣布兩公約施行法生效,民間團體希望社團政府先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改善人權病症的第一帖藥方,立刻停止錯誤政策以避免繼續危害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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