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科開發環評 有條件通過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歷經半年13次的密集審查,中科四期二林開發案於上周五環評大會確認「有條件通過」,因環保署認為中科光電廢水可以處理得「安全無虞」;不過,彰、雲兩縣民眾與環保團體痛批環署護航、環評已死,甚至有居民痛罵:「這是什麼閻羅王政府!要抓大家去死!」
廢水何去何從
中科四期開發後,將有大量廢水需要處理,中科管理局選定將廢水排入彰化舊濁水溪;因廢水中含有重金屬與有機化合物,引發民眾疑慮,經抗爭後中科又改稱要將廢水排入雲林濁水溪,也引起抗爭。
多達12次的專案小組審查過程中,專長研究養殖的學者指出「根本不可行」。學者拿著詳細的研究數據表示,目前彰化已有部分綠牡蠣,中科廢水一旦排放,綠牡蠣將變成「百分之百」。部分環評委員,尤其是專長為空氣污染的專案小組主席鄭福田認為「中科有能力將廢水污染處理得很低、不影響灌溉及養殖」。並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時做成「有條件通過結論」。
彰化區漁會理事長林濟民直指,中科是重大計畫,對可能受影響的居民都應開說明會,但中科沒辦過。林濟民說,若中科承諾一有污染就停工,他勉強接受,但中科沒有回應。
因為污染有疑慮、廢水爭議持續,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要為中科排除開發阻礙,兩次在中科開發案未審前表示:「不排濁水溪、舊濁水溪,排到兩河其中一河的河口潮間帶」及「拉到外海3公里」。其中「不排濁水溪、舊濁水溪,排到兩河其中一河的河口潮間帶」直接被環署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時列為結論,環團與民眾抗議「政治干預專業」。
不過,環評大會的結論回到原點,就是「排濁水溪或舊濁水溪都可以」,吳敦義的兩項建議列為「附帶決議」,中科做不做都可以,若要做,則須進行環境差異分析。
此結論引發各界震驚。雲林縣政府表示,若拉到外海3公里尚能接受,環保團體覺得可再評估,環署若站在環境保護立場,理應要開發單位做好評估一起接受審查。
政治干預專業
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在得知開發案通過後,明確表示「年底會動工、會做外海放流3公里,經費才2、30億不是問題。」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質疑,海洋放流原本是專案小組委員提出的意見,但中科管理局當場回絕,表示「經費太高、時程太長」,現在為何又要做?
值得一提的是,環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坦承環署知道中科確應要做廢水外海3公里的排放方案。引發環團痛罵環署為中科趕開發時程,「已經確定要做,為何不等對外海的影響確定後再通過!」
前環評委員詹順貴痛罵,中科廢水排放從舊濁水溪案到濁水溪、舊濁水溪都可以;之後又變成可排至兩溪的潮間帶低潮線以下,又加上外海排放3公里…明顯表示廢水此案有重大影響!
說明草率不周
詹順貴指出,依環評法規定,有重大影響的案子就一定要進二階;「同樣位於彰化的民間企業投資案國光石化都要進二階,為何中科不肯?」他氣憤地說,中科三期開發也是強硬通過、最後環評被撤銷,但至今四期開發,卻依然在破壞環評制度。
一位環委點出中科、環署及部分環委將「居民有疑慮當成只是心理影響」來回應。這位環委認為「科技無法決定一切」,中科的環評說明書中仍有缺漏,包括未將影響範圍說清楚、迴避地層下陷問題等。
這位環委直批彰化縣長卓伯源的政治操作。環委說,若卓伯源支持中科「廢水管制最嚴格」的說法,認同環委嚴格把關,就該接受環委做成的所有決議,不能在環評會上拒絕環委可能將廢水排到彰化。
中科開發案最後仍在有委員反對的情況下,由沈世宏宣佈有條件、「共識決」通過。環署列出4大項、19項規範內容,表示中科一旦違反環評結論就開罰。但環團與居民認為審查程序大有問題,打算抗爭到底,並將發起行政訴訟撤銷環評結論、告環署圖利中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ka96445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