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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與移工系列完:不給權利保障 把移工當機器人
 文■胡慕情 圖■郭晉瑋
 
行政院長吳敦義原本宣佈長照保險要在2010年上路,但日前改口換成2011年、規劃草案則將趕在今年12月送交立法院審查通過。長照保險通過後,將取代現有長期照護制度。但民間團體擔憂,長照保險通過無益保障弱勢。
經建會研擬的「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報告」分別規劃「全民納保」或「40歲以上納保」兩版本,經建會主委蔡勳雄表示,目前對全民納保已有共識。預計財源每年至少需250億元;保費分擔預計政府至少補貼4成。


保險方案不利身障者
殘障福利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草案雖傾向全民納保,但也可能採「40歲以上強制納保」:無論哪種方案,對弱勢身心障礙者的保障都不夠。
王幼玲指出,若採40歲以上強制納保,就排除了40歲以下有需求的身心障礙者;即便全民投保,經建會評估只增加2萬4千多個失能人口。但98年第一季住在機構的身心障礙者,包括全日型住宿安置、日間照顧、夜間住宿的人數就有1萬6千多人;還有許多因缺少社區日間照顧服務的身障者,由家屬或請移工照顧。
殘盟統計,光是97年度44歲以下重度與極重度的身心障礙人口推算有長照需求人數就有9萬4千3百多人,怎麼算都比經建會的估算來得多
依長照保險規劃,民眾必須先盡繳費義務,發生失能事故後,再透過照顧管理與需求評估機制,依失能程度給予給付。至於保險給付項目,以居家照護、社區照護及機構照護等「服務給付」為主,發放「照顧津貼」現金為輔;給付額度則依極重度、重度、中度及輕度等不同失能程度,給予不同給付標準。

移工無權 易被濫用
然而,長照保險只規劃每月最高150小時的照顧時數給付,許多身心障礙者團體不滿抨擊,「對需要24小時照護的脊髓損傷者、肌肉萎縮症、小腦萎縮症、漸凍人、失智症等障礙者與家屬而言,換算起來不過一天才服務5小時!」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憂心,若屆時移工勞動權利未受保障,在「便宜好用」的狀況下,有照顧需求者還是得倚賴移工。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秘書長吳靜如表示,依目前長照保險的規劃,唯一和家務勞工有關的就是實務給付,但這無法協助移工取得基本工時與工資保障
吳靜如認為,要實現長期照護的規劃理念,《家事服務法》的通過勢在必行。移工的工時若能清楚規定、有保障,本地勞工也會有機會競爭,才可能三贏。

長照需求恐成大餅
TIWA的想法獲得吳玉琴的支持。吳玉琴表示,若長照保險開放、移工權益未獲保障,只會讓亂象繼續存在。她抨擊仲介制度,「仲介教壞所有雇主、政府的不積極、沒有道德勇氣,都讓不合理狀態繼續存在。」
吳玉琴表示,長照保險規劃相當危險,因為長照保險允許開放營利部門進入居家服務。吳玉琴直指,這種規範一定會回到現有仲介模式,「政府把長照當成照顧『產業』在處理,讓它變成市場,但全世界使用長照保險的國家其實非常少。」目前只有德國、荷蘭、日本與韓國有此制度。
吳玉琴表示,老年人口增加的狀況已非家庭能獨自承擔,需要國家介入。過去台灣對老殘都是殘補福利,只有中低收入戶才提供服務,迫使無法申請服務的人必須使用移工,這也是移工暴增的原因。

移工權利難以稽查
「我們經常開玩笑,台灣的輔具為什麼開發不出來?因為我們什麼事都有萬能機器人(移工)在處理,而且折損也不是台灣人的事!」吳靜如直指,在《家事服務法》未通過前,長照保險若實施,唯一可能讓移工休假的便是實務給付;當雇主申請實務給付,移工便有休假空間;但實務給付並無強制規定是否要申請、申請了也不見得會讓移工放假,因為稽查太困難。
雖勞委會職訓局長林三貴認為,聯合稽查有幫助,且《人口販運防治法》通過後,能更進一步加強移工察查的教育、對疑似遭剝削並涉及人口販運的案件都會立刻提報處理。吳玉琴認為,家庭類移工還是很難查,「像移工說雇主沒給她休息時間,但雇主說有,要怎麼證明?」
吳靜如認為勞委會的稽查制度「趨近於無」。吳靜如說,外勞察查員是每年一簽的派遣機制,地方政府對察查的要求是「量高於質」,察查員不易跟移工溝通,效果十分有限
吳玉琴說,日本近年因外交關係被迫開放引進移工,曾來台灣參訪,卻被台灣的情況「嚇死」。日本對長照類的移工政策規劃是引進「專業人力」。被引進者需要接受半年的語言跟照顧訓練,移工進入機構而非個人家庭中。目前引進的移工只有1千多名。

先給予基本保障
殘盟、勞工陣線協會等多個團體不斷主張「不是不能使用移工,但必須有健全體制」。吳玉琴指出,移工要先獲得基本保障、不受私人仲介控管,「進來台灣工作,就應類似目前長照居服單位的雇佣關係,依時間、不同個案去服務。」
吳玉琴表示,很多移工因為訓練不足,照顧技巧真的不夠,語言不通也會成為另一個障礙。對長者來說,移工幾乎成為長者生活中的唯一陪伴,語言不通會少掉生活中的語言刺激,「簡單說,移工是解決『家庭照顧者的問題』,而非老人的問題。」
吳玉琴表示,長照保險開放,最好的模式是禁止營利單位接手,由政府引進移工,經目前長照訓練模式後,進入非營利組織主持的家戶服務中心進行分配。如此不但能保障移工的人權與勞動權,移工也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比照台籍勞工的勞動條件,自然就能競爭,才可能達到長照政策中所謂「逐步削減移工」的理想。
可惜的是,民間團體和勞委會溝通至今,一直沒有明確的政策方向。民間團體批評,勞委會只會一直開放移工,卻不解決問題。民間團體希望趁著長照保險實施前,勞委會拿出魄力面對真相,讓移工權利與被照顧者的長照福利都能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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