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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文創 窗口統一火力才能集中

更新日期:2009/10/30 10:18 冉祥蓓

【記者冉祥蓓報導】文建會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預估總產值高達1兆元,且可增加20萬就業人口。不過學者擔心,目前台灣文創發展有限,主因為主管機關多頭馬車,行銷國際時無單一窗口,火力無法集中;另外,雖創作人多,但懂得經營管理的人才少,行銷又為創意產業中重要一環,應加強其培訓。

 

世新大學傳管所教授林富美指出,針對文化創意產業,台灣政府可說是多頭馬車在規劃,品牌設計歸經濟部管,而電影產業卻是新聞局的業務。在內需上雖無重大問題,不過文創產品的重頭戲「國際舞台」,台灣無法出現單一窗口集中火力,行銷推廣上出現困難。

 

關於發展台灣文創,亞都總裁嚴長壽曾表示,應加入台灣文化,發展特色觀光;製作人王偉忠也建議,可加強兩岸交流,如透過寶島一村、光陰的故事等劇打入中國市場;導演侯孝賢也說,可仿效法國對電影工業的輔助機制。

 

每位文創人針對他們的專長,都有許多不同見解,但多頭馬車的作法,卻讓文化創意產業概念越來越模糊。數位時代總主筆詹偉雄曾於聯合報專欄中指出,經濟部認為「產業」最重要;文建會直指「文化」才是核心;而企業家、商人則把「創意」視做差異化的源頭,相關主事者都從最有利自己的詮釋角度出發。

 

文建會指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劣勢,除政府缺乏整合平台外,藝文界也缺乏整合行銷與管理人才,加上資金不足,且國內市場太小無法靠內需市場形成產業等

 

林富美則表示,文創產業要達一定規模,最重要的還是放眼國際,但目前台灣創意人多,但「管理創意」的經理人少,「販賣『感覺』的文創產品,重要的還是行銷與包裝」。此外,為擴大國際市場,還需懂得商管、法律的人才加入,使創作者的心血得以有通路呈現、參展,也輔助其處理下訂單、簽合約,直至最後的量產工作。

 

不過針對台灣文創優勢,文建會認為,社會風氣普遍對新事物接受度高、可塑性強,另外,科技發達也可激發文創產業的多元結合。

 

林富美也肯定,台灣的「人」,是文創產業強項,更可成為「品牌」。台灣人學習能力、創造力及彈性都是正向的,只要對地方有幫助,即使是中老年人,活力和驅動力仍快速,此外,台灣人熱情、善良,若將此特性結合觀光產業,加強導覽志工訓練,會是很好的優點。

 

她還表示,文化創意除產業、官員的努力,學校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環。下一代品味的養成十分重要,例如雲林縣將布袋戲規劃於國中、小鄉土教學中;日本也把棒球精神融合於甲子園卡通裡教育孩童。

 

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理事長蕭耀受訪時也說,台灣應「從根基打起,加強美學教育。」受制於以往教育方針都是升學主義,美育的課程往往被忽略,應該從根基做起,培養國人的藝術欣賞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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