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村旁復耕 這樣好嗎?
原先在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對岸務農的賴益文,一場颱風導致他的農作物和土地完全流失,最近他向親戚商借在關山村的土地,昨天開始插竹竿,準備種大黃瓜,重新開始。
記者藍凱誠/攝影

高雄縣甲仙鄉有農民原在小林村對岸種植香蕉等作物,八八水災時全部流失,最近有農民又在鄰近的關山村準備種植大黃瓜。高雄縣農業處提出警告,打算復耕的災民應注意水土保持及避免觸犯土地相關法令。

高雄縣政府農業處代理處長柯尚余表示,莫拉克颱風導致甲仙鄉小林村遭土石流滅村,日後災民若再恢復農業生產,一定要回歸土地管理相關法令規定,避免土地濫墾破壞國土情形一再循環上演;否則最終受害者還是村民,農業處近日會請鄉公所加強取締勸導。

「十年心血付諸流水,真是欲哭無淚。」住在關山村的賴益文,十年前開始在小林村對岸溪畔種植香蕉、芭樂及生薑,面積將近兩甲,沒想到一場風災小林滅村,賴益文的農作物及土地全都流失。

「但比起小林村慘遭活埋的村民,自己幸運多了;與其整天怨天尤人,還不如重新開始。」賴益文決定繼續在山上務農,維持生計。

賴益文向親戚商借在關山村的閒置農地,昨天到田裡插竹竿,準備種植大黃瓜,「種大黃瓜一個多月後就可以採收,加減賺錢過日子。」

柯尚余說,風災過後,若災民重新耕種,要先釐清當地是否屬林業用地;依據森林法規定,林業用地只能種樹造林,只有農牧用地才可種植農作。

柯尚余說,此次小林村山崩範圍太大,更應透過造林,讓邊坡穩定,呼籲村民千萬不要任意在林業用地上種植農作物。

【2009/09/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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