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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建教生限制多 業界盼放寬
 

【記者鄭沛揚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6日舉辦「專科學校法部分修正草案——現行建教合作制度下建教生困境」公聽會,教師及業界代表要求教育部及勞委會,依據產業類別放寬建教生人數比例,也有人認為政府應正視建教生與社會需求對症下藥,切勿胡亂灑錢。

公私校比例差太多

根據調查,高達67%學生因家庭狀況選擇就讀建教班,希望提早習得一技之長負擔家計,其中45%學生國中基測PR值在12以下,顯示建教學生多數為 學習、經濟弱勢族。但國內開辦建教合作的學校卻以私立居多,公私立學校就學人數達1比52,成為建教生學習的隱憂。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認為,建教生是 教育與職場的銜接者,降低學習上的經濟負擔,教育部責無旁貸。

多數企業與會代表表示,人力培訓成本高昂,自然會希望建教生畢業後能繼續留在原單位服務,絕非外界「廉價勞工」的聯想。曼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賴淑芬說,政府公佈的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相當嚴格。曼都約有1千多名建教生,以北部物價換算,加上住宿、飲食費用,培訓一名建教生,一個月需要3萬元支出, 建教生異動率高並非企業與學校所樂見。

產業結構已轉變

勞基法規定,建教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1/4,嘉義市東吳高職實習處主任洪坤雄認為是因應傳統產業結構制定。當時建教合作單位多為製造業,為確保建教生安全與技術學習,比例限制有其必要。但近年從事餐飲、服務業學生比例大幅提升,政府應放寬產業類別放寬人數

洪坤雄提到,許多企業願意提供建教生工作機會,近年景氣因素,企業編制緊縮,人力配置無法符合教育部與勞委會要求,讓學生失去提早適應職場的機會。 面對外界質疑放寬建教生比例是否影響國內就業市場,洪坤雄否認,他認為建教生多從助理做起,隨著經驗累積逐漸提升職位,一般人就業後不會回頭從事助理工 作,不會出現排擠效應。

企業願花錢徵才

台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系教授鄭慶民也認為企業不會短視近利,為爭取廉價勞工而要求開放人數比例。他曾建議業主比照勞基法,發放建教生最低工資,有 99%業主欣然接受,甚至給的比基本工資還高。他同意因應產業類型放寬人數限制,但強調同一企業至少有3名建教生的規定不能取消。鄭慶民表示,建教生年紀 不過16、7歲,身邊有同伴才能相互照應。維持3名建教生規定,代表申請企業至少要有12名員工。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回應,建教合作事業應由學校提出申請,由教育主管機關評估合格後才能辦理,也會利用基礎訓練安排講座,讓建教生了解自身權益、申訴 管道等。自98學年度起,就讀高中職校輪調式及階梯式建教合作教育班,一到三年級都列為免學費的專案補助對象,希望能免除學生因經濟因素中斷學習。

勞委會:先護學生權益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強調,放寬人數限制要從教育觀點出發,而非以企業人力配置為第一考量。教育部目前正研擬建教生權益維護專法,在專法未通過前,勞委會依然堅守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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