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 2011.04.20

我們要帶小孩去維也納

 

◎史英(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這些年來,我們每年都帶小孩去歐洲,各國的文化重鎮幾乎都走第二遍了;而去過的小孩,很多都還想再去,即使是舊地重遊也甘心。然而,漸漸地,就有人在問:那什麼時候去維也納?不是從來都還沒去過嗎?


早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前一輩的音樂家許常惠就寫過留學歐洲的經驗,說是有一天,平時交關的肉舖老闆居然邀約同去拉四重奏,嚇得他差一點收拾包包回國。曾幾何時,我們已經是全世界最多小孩學琴的國家;然而,有誰看過孩子們呼朋引伴以琴會友?且不說隨意演奏,就連開口唱歌,也成了阿公阿媽的專利;值得敬佩的是,在山郊野外五音不全,還敢把伴唱機開到最大!

我猜想,我們的問題是在,大家都太急於弄出聲音,卻不太願意專注地去聽,無論是聽別人還是聽自己:沒有人肯聽,就只能獨自閉門苦練,或用擴音器強行傳播。我常想,教人「聽」一首音樂,和教人一題數學比起來,哪一種更難?教數學,只要讓人理解;教音樂,卻要讓人感動—沒有感動而還得聽下去,絕對是酷刑—那麼,感動這種事情,是可以教的嗎?

學校的音樂課,大概只教曲調和樂理,再加一點歷史;私人的課,大概都集中在演奏的技巧上;如果我們帶小孩去音樂之都,結果也不能讓小孩感動,那又何必多此一舉?這之所以,這些年來愛智的行程從來都不考慮維也納:不是不愛去,只是不敢。

直到去年的某個時候,和一位音樂家討論我練琴的情況,才忽然憬悟,我是如此急於告訴別人這些意見,卻從沒用來檢視自己。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竟然相信練琴的時候不能動感情:必須「完全冷靜」下來,才能專心克服技術的困難;現在才想到,即使在最枯躁無聊的技巧磨練之中(例如音階),也要「注入」某種感動—即使是一點點音色的變化,或樂句之間的幾次呼吸,都能讓人感覺到是在「演奏音樂」,而不是在做「肢體訓練」。這麼一來,情況就完全改觀了:原先不肯聽我指揮的手指或手臂,或從來不曾注意到的腰身的肌肉,竟然也可以跟著音樂走!

這就表示,我們的許多小孩,或者並不是沒有音樂的感動:他們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把自己的感動封存起來;要不然,就是沒有很好的機會接觸「純粹」的音樂(被強迫練琴當然是最差的「機會」),而只能在和電影情節、歌詞意境、或歌星的動感有所聯結的時候,才能有所感動,而又沒辦法確定那感動是否來自音樂的本身。在這種情況下,他難免會以為自己是屬於「聽不懂」古典音樂的那種人,即使練琴很多年也一樣。

所以,我們並不需要傻傻地去「教」小孩感動,只要幫他們把心打開,讓藏在裡面的東西可以出來,而純粹的音樂也可以進去,「感動」就自在其間。想通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從「教人理解」的領域(例如數學想想),進到「讓人感動」的新境界;這樣,我們就有了新的信心,可以嚐試突破以前裹足不前的事情,例如,帶小孩去維也納。

事實上,去維也納,可能是幫小孩打開心扉最好的方法:首先,從堂皇大廳到街頭巷尾無所不在的音樂活動,那活動中的人的面貌,那面貌所透露的自在、信心、對美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實踐,恰恰好可以取代孩子們既有的音樂經驗:原來,把音符呈現為樂音,是這麼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而所謂樂手、歌迷,偶像,也可以不必一定要搖滾;而所謂偉大的音樂,原來也是流行音樂,而且還正在流行。

然後,在維也納森林裡,我們要談論貝多芬:不論曲式,不談掌故,不做一般所謂的「導聆」,而只挑最動人的幾段旋律,甚或只是幾個樂句,讓大家交換靜心聆聽之後的感受;而我們之中最富經驗者,要接受那一無所感的孩子的挑戰:你確定你所謂的感動,不是為了愛現自己的高雅而捏造出來的?但無論如何,談論的要少,聆聽的要多,所以我們要攜帶多樣樂器(鋼琴只好以鍵盤取代,但絕不是電子聲音),當然,最重要的,還要有隨行的音樂家!(正好是和我討論練琴的那一位)

然後,我們才告訴小孩,我們所駐足的,正是當年貝多芬徘徊沉思的小徑:斯人已逝,而身影猶存—就是存在世人(包括著我們遠從台灣而來的這些人)的心裡。同樣地,在那個小酒館旁,我們也要讓小孩充分體會舒伯特在這兒所寫下的樂章;然後,還有馬勒(今年是他逝世一百週年),還有克萊斯勒,還有莫札特…幾乎所有重要的音樂家,都離不開維也納,而多數也就葬在這裡!

現在剩下最後的一個問題,那就是:到底為什麼非得被音樂感動?難道不能只做一個鐵石心腸的硬漢或硬女嗎?我想,這涉及心靈的「敏銳度」,或心智的「感知力」如果我們希望小孩將來能對家人、對社會、對土地、對台灣、特別是對他自己,有那麼一份心,那麼,他就需要「練習」,就像所有的能力都需要練習一樣,「心的敏感」也需要練習,那麼,還有什麼會比「讓純粹音樂感動」更好的心的練習呢?

懷抱著這些心思,我們要帶小孩去維也納!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262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ka96445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