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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除罰 設不設專區需要共識

中廣 更新日期:2009/08/11 09:35

「性工作除罪除罰 設不設專區需要共識」(程平報導)

針對性工作除罪除罰化的問題,行政院長劉兆玄在今年六月的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中裁示,責成內政部在今年底前要研議專法管理,劉揆還說,如果要設立專區管理,不宜用公投方式決定,而是該交由各縣市政府及其所在地議會來決定,由於行政部門還是有設置性工作專區的想法,不免讓婦權團體擔心,所謂的性工作除罪除罰,並非是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中,有關罰娼的規定,而只是在專區中的性交易不罰,專區外的就要罰,日日春工作關懷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認為,罰娼的規定一定要廢,未來應該僅就性交易的地點開罰,而不是處罰性交易的行為。(t)

不過就算是只針對性交易的地點開罰,資深的性工作者Miko還是認為,如果性交易只能在專區中進行,那客人就跟本不敢上門,沒生意可做,年輕的小姐就不會投入在專區內的性工作,生意就會更差,而且設立專區,最後只會讓不肖員警收紅包更方便。(t)

說到警察會收紅包,警政署行政組長黃宗仁說,其實警方也想回歸到單純的治安交通勤務,只是依據現況,社會大眾都認為警察必須要去管理色情,一有疏忽沒管到,就說警察在包庇,而且由於犯罪的前題在於秩序風俗,所以如果性交易不能妥善管理,當然會讓人擔心衍生出很多的犯罪問題。(t)

不過黃宗仁也強調,如果能有配套,警方也支持廢除社維法中罰娼的規定。(t)

性交易存在是不能否認也不能根除的事實,因此如何務實有效的管理,才能在社會成本付出最小的情況下,來保障少數性工作者的權利,讓這些性工作者賴以生存的生活方式,也能正常不被剝削的存在於我們生活的空間中,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絕對不能靠數人頭的公投方式來決定,而必須要主政者在聽取各方意見後,拿出智慧和魄力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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