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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虧前一天晚上有找同學預演口試,隔天才有辦法表現的非常鎮定,報告很清楚,時間也沒有超過.

照理來說我通常會緊張的要死結結巴巴,可是今天竟然完全沒有,還好我有一直唱題提醒自己要冷靜,一定要條理分明.

通過口試真是太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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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完後直接趕去爸爸官司的第一次開庭,爸爸的老闆竟然沒有帶任何資料就來開庭,面對法官的提問也答非所問,結果法官只好宣布延後開庭,等資料備齊了再做答辯.

我和弟弟在旁邊忍不住替爸爸擔心了起來,因為爸爸不識字,根本找不出法官要爸爸拿的資料,最後我還是忍不住開口提醒前面的書記官,弟弟才能到前面去幫爸爸找資料.

雖然幫爸爸寫了關於老闆的答辯的回覆狀,可是因為我們不曉得要多印一份給老闆,最後也就派不上用場,那個時候才覺得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識很重要,不知道哪裡會有這方面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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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希望我們家也可以正式踏上幸福的軌道,我想回家跟家人討論訂定生活上的年度目標,以及每個人對於年度目標可以具體實行的工作.

不論是自己還是家裡,都要在新的一年重新出發,一掃過去一年來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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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上到下午,所辦秘書和中心的學姊剛好都多留了一個便當給我,這兩天回家也拿了一堆香蕉 蘋果 芭樂 柿子 蓮霧回新竹,不可思議地一整天都沒花到錢.

Yu-Chuan送了小貓便條紙作為聖誕禮物,收到後真是非常開心.

利用打工的空檔順利地完成了第二份會議投稿的摘要,這次更難寫因為要連例句一起濃縮到一頁的空間.不過今天真的很幸運,因為老師收到後竟然沒有罵人,並且用詢問的口氣問我是否要學怎麼改得更好,且大致的架構沒有什麼問題.如果可以改好一點,說不定明年就可以去波士頓開會了,我從沒出國過,真希望自己的文章會被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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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感情都被囚禁在我心中而嘗盡各種痛苦,然而我的意志確是我的解放者和慰藉者。

 

意志解放一切。

 

但願我永遠活力充沛,神采飛揚。

 

在追求中,我感受到意志的創造和開展的喜悅。

 

我那強烈的創造意志驅使我重新回到人群中去,就像鐵槌被逼使而槌打在石塊上。

 

當我們學會如何使自己更快樂時,我們最好忘掉傷害別人和製造痛苦這兩件事。

 

當我們幫助過苦難者以後,我們要洗淨雙手,擦拭心靈。 ([] 此語意即「 施與恩惠應誠心誠意,不讓人知道或不求表揚。」)

 

讓陌生人和窮人自己來採摘我樹上的果實吧!這樣才可以避免使他們感到汗顏。

 

如果你有臥病的朋友,你就作他的休養之所吧。

 

一切的大愛都超過了寬恕和憐憫。  ([註]尼采指的大愛(超人之愛),不拘小節和不施小惠。)

 

我們必須牢牢地掌握我們的心靈,如果一旦它溜走了,我們的頭腦也立刻會陷入停頓的狀態中。

 

充滿愛心的人如果不能超越他們的憐憫之情,那將是一件十分可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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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課堂上第一次報告自己的資格考文章,因為自己並沒有用高深的理論來做解釋,只用簡單的三個假設來統合並解決十二個一直有爭議的現象,講完後大家的反應比較像是"錯愕"和"難以接受".

我憂慮地坐在台前等大家提問,發現大家的問題基本上都是關於例句的語感和編排方式,好像對文章裡面提到的解決辦法不感興趣,只有一個日本的學長覺得日文好像也可以這麼做.

還有一個學姊非常平淡地說:"喔,很簡約."

當下真想跟老師說下半堂課我能不能提早走.

可能要接受這個東西真的需要好一段時間,或是我想辦法把它講的很高深也許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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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室友的門都關起來,早上在自己的房間聽見室友學妹逃跑似地衝下樓梯出門,心情有點受到影響,於是開始唱題.

想想已經好幾天了,還沒有跟她說到話,我始終不清楚何時才是適合跟她說話的時機.

昨晚本想等朋友說些什麼,像跟屁蟲一樣的等待著,說說近況或是其他事情也好,結果也是什麼都沒說到又各自做自己的事了,

實在是不喜歡這種生活,因為總覺得"心之牆"會在一點一點的遺忘與忽略中累積起來,

有時候,為了逃避這種可能的疏離,我會把門關上,假裝自己也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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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人一定打招呼,那個人就會記住你,雖然不熟或根本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但是之後有一天他一定會主動或是願意跟你說話.將對話落實到生活中,應該也是這樣開始的吧.

因為持續在系辦以及所辦跟遇到的人打招呼,很自然地就有機會跟不認識的人多說幾句話,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們的時候,他們的笑容會提醒自己要注重家人 朋友們以及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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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平常都會打招呼的學姊在課後來信給我打氣,我再次感受到不論如何也要堅持的那些像打招呼一樣的小事一定不會白費,真是非常開心.

希望室友學妹有一天會想起那些事情,我現在就先不要打擾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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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的家庭背景、個性都不一樣,可是目標是一樣的。

那就是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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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們都擁有「同樣作為一個人的溫暖的心」,因此,一定有能夠敞開心胸對話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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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座談會就是把「對話」落實到現實社會中的運動。

對話不應只侷限於大人物之間。

湯恩比曾對池田先生說:「能打開人類的路只有對話而已。你還年輕,希望你今後和世界有識之士繼續對談。」現在,對於年輕的我們來說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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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科克斯博士在年輕時曾在工作上遇到挫折,這時他的父親對他說:

「怎麼啦,打起精神吧。你以為大家都沒有失敗過嗎?每個人都是如此。以後更小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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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準備要報告資格考的handout,看了同學W的範本,總算了解老師為何覺得W是他教過的最聰明的學生.

W的論證非常細膩嚴謹,做的題目雖然也很生活化,不過他以簡潔直接的方式來應用非常難的理論,引用的文章難度大概是一篇抵我三篇,我瞬間感到自己做的真的還不夠好,給自己的磨練也不夠.

磨練不夠的地方在於,如果我也碰到了要念那麼難的東西的題目,究竟有沒有能力讀懂然後說明清楚?

我該不該做完這個題目後再接著挑戰之前那個更難的?總覺得這樣才不枉費自己來這裡讀三年的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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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判斷能力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下午和朋友聊完後,以及,在老師不斷的「提醒」中,我在整件事都到了尾聲的時候,才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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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自以為是」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跳不出自己的情緒和當下的情境。

一旦無法脫離,就聽不懂別人說的話,甚至會誤解別人。

接著,就「脫軌」或是「失去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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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自己生活上的事情的智慧」一直被「難以清楚地認識、辨識自己真實的樣子」給遮蔽了。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於,它會讓人沒有辦法好好地完成每一件事(而且是「靠自己」獨立完成),不斷地在某個地方停住、走偏,因此事情也常常做不到自己可以做到的程度以及自己所希望達到的目標。

我做的事情讓人更加地難以理解或憤怒,是因為那些事情本來都是自己有能力可以做好的,例如訴訟書以及資格考中的許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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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事情以外,我還有沒有能力考慮到自己以外的地方或事情?能不能做「整體、全盤的」思考,並且已此為基礎去考慮優先處理的順序?

最終而言,一個人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如同朋友所說的,取決於能不能一直清楚地意識到「我做這件事是為了什麼」。

那一刻,我感到非常驚訝,因為我曾經時常提起此事,可是這件事卻沒有內化到我自己的心態中。

這才是最重要的事。希望自己以後不要再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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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蘆葦花,如雪白落英般沈靜飛舞
穿越時光與記憶之河,串起兩本繪本的動人故事…

《不思議天使》

「像這樣,在公司和家裡間往返,到底還要多少次呢?但是我也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想做的事。只是,就這樣渡過每一天了。」28歲的千奈津從小立志當空中小姐,努力報考卻被頻頻被拒。被派遣到玩具公司上班的她,每天趕同一台公車,被同一位主管責罵,下班經過同一條高架橋隧道。某日,千奈津丟棄的枯萎仙人掌竟出現在她家門前,還開出一朵白色小花。擁有超能力的神秘少年,答應只要和他玩猜謎遊戲,他可以幫她實現任何一個願望…

迷失夢想的現代人,總是孤零零的獨身女子,內心究竟缺少或遺忘了什麼?身邊離奇出現的男孩,即將喚醒她心中最初的原點…


《不能飛的鳥》

孩子啊,這個世界很大很漂亮,所以更要勇敢飛翔…

「小時候,奶奶送給我一本繪本,我已經忘了作者是誰,但我記得,每次看完那個故事,就會有一種很溫暖很溫暖的感覺。」

不敢在故事中碰觸家庭回憶的繪本作家袁圓,彷彿被什麼牽引著,在小站下車,來到寧諡的「美麗之丘圖書館」。遙遠卻熟悉的聲音正為孩子們唸著繪本裡的故事,從迴廊深處傳來,與回憶中最深刻的悲傷重疊迴盪。擁有雙翅卻不能飛的鳥,在無聲的滿月之夜裡獨自哭泣。

更新日期:2009-11-24

 

http://tw.movie.yahoo.com/movieinfo_main.html/id=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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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資格考以後,剛開始會有種冷暖自知的感覺.

本來期待聽到的人會歡呼一下或感到非常高興,不知為何,卻感到完成了好像也沒什麼差別,於是也就沒有特別高興,反而還滿失落的.

後來碰到yi-ru和從台北下來新竹的yu-lin,聽到他們大聲地歡呼時我才放下心頭重擔,默默在心裡替自己喝采,想著:

"這是個好消息,我自己應該要是最高興的,所以要打起精神來,準備接下來的口試和會議投稿."

要繼續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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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前,在和樂上看到池田先生的御書講義,有一段講到人心中的無明會透過十種力量(也是內在於人心的)讓一個人對自己的信念或信仰動搖,稱為"十軍"(十種魔軍),關於這十軍的說明也可以在大智度論中找到:

1. 慾望

2. 憂愁

3. 飢渴

4. 渴愛(執著於五欲)

5. 睡眠

6. 怖畏

7. 疑悔(懷疑與後悔)

8. 瞋"圭+心"(不好意思我不知這個字怎麼念) (發怒)

9. 利養虛稱(貪財,執著於虛妄的名利)

10. 自高蔑人

 

真是可怕的十軍,我幾乎要被打敗了,這三個禮拜之內一次經歷了一半以上.

先生說,要戰勝這些"己心之魔",只有一個字,就是"信"(確信),要相信自己一定能夠透過實踐佛法而克服這十種魔軍,絕對不能放棄,不斷前進,資格考就算重寫第四次也還是要繼續衝,跟老師meeting是地獄也還是不能被恐懼擊倒,沒有辦法休息睡覺那就好好安排規劃時間,沒有時間跟人說話化解誤會也不能丟失那一份希望他人幸福的心,想回家就打電話回去,真的無法參加學會活動就好好地打電話向其他負責人說明,挪不出時間處理爸爸的官司還是要先請弟弟妹妹幫忙.

我一定要把"大惡"化為"大善". 把那些抱怨的文章刪除,重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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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是否具有獨處的能力和面對困難是否能夠沉住氣似乎是會互相影響的.後者又影響前者的話,自己就容易失去判斷能力了.

要詢問他人意見,如果能夠先弄清楚是否了解自己現在的狀態,對常態和暫時性的狀態有一定的警覺和區別,比較不會增加被詢問者的困擾.

再仔細思考一次,自己是否真是個無法獨處的人,本來很悲觀地覺得好像是這樣,可是其實不是. 再次感到孤立是因為自己正遭遇到會讓自己感到脆弱的困難,所以就變得非常敏感,或許也因此希望有人能夠聽自己說話.

罪疚地向朋友訴說這份顧慮時,一直很擔心會帶給大家不好的感受,尤其是引起他人心中的黑暗面.可是又覺得這樣想不太對勁,因為我並不是出自於要找人爭論什麼這樣的理由而說的,而是像跟其他人說自己正在趕資格考 很焦慮,是抱著面對苦惱 想要找到解決辦法的求助的心態而說的.

事實是,我正感到脆弱慌亂,狗急跳牆地做了錯誤的歸因,讓原本已經不困擾自己的事又起死回生,落入了不自覺的低落的生命境涯. 不過,倘若連自己都受到衝擊,我想其他人也一樣會吧.

我要好好地徹底把這個陰霾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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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想吧 遇到困難並且想辦法克服它,自己才會長智慧;如果遇到讓自己痛苦的事,第一件要慶幸的,應該是自己沒有變得冷漠 麻痺,正如杜思妥也夫斯基所說的"痛苦使人清醒".

所以,如果你覺得自己走不下去了,我有兩句話送你(這是最近上課聽到錢老師講的),一個是"相信時間",一個是"正視自己". 相信時間,有一天自己一定能走過陰霾,不再感到失落,所以千萬不能放棄努力,讓你痛苦不已的事物一定會過去;而"正視自己",就是從此刻開始,好好地面對自己心裡的,以及自己正在面臨的困境,因為自己就是最可貴的,要為了自己勇敢地去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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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的問題就是其理念已經跟不上時代、也跟不上民眾的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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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既需要「戰士」也要有「贊助者」。

自己選擇要做什麼是否也要考慮社會現實的狀況究竟需要什麼呢?

也就是說,這並非僅僅只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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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來說,且也是對我來說,學會的運動和其他性質的運動差別並不在於是否是「為了人」的運動,反而是在於「這個世界為何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之根本的原因它們各自有不同的答案。

這一根本的哲學上的差別便導致了運動方式的差異,最明顯的一點就「人間革命」與「自我變革」的關聯,也就是「依正不二」這一點。但它常常被誤解為消極地改變自己的心態去接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可是它的真正意涵其實是改變自己軟弱的心、正視現實、主動去挑戰並且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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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願意自立是好事,可是,這個人是怎樣自立的呢?

是把包袱丟掉,還是承擔責任呢?

承擔什麼責任呢?是把自己孤立在這個世界上只考慮到自己的事,還是把自己放到與他人的聯繫中去反省自己呢?

文字與生活時常因為忙碌或麻痹分裂成兩個世界,有的人需要更有自覺地讓自己與世界碰撞,有的人是要去多聽聽不同人的想法,有的人則是了解與承擔自己一直逃避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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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M和朋友又恢復了往常熱鬧的談話氣氛,可喜可賀.

祈求住在這裡的每個人都能從這裡學到一些東西,即使是去了解彼此也好,雖然只剩短暫幾個月相處的時光.

我能度過困難,但我忘了回復赤子之心,於是說話的態度就變得世故了,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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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錢老師的書後,我更確定要去找自己能考的升學管道,儘管很有可能沒有人能幫我,甚至也沒有老師可以幫我改新的寫作計畫和作品,我還是決定要去試看看.

我想做的是要能夠回應自己人生的疑惑的題目.

誠如pei所建議的,研究所的資格考和論文就作為寫作架構---骨幹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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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預設才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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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真是過度地自我感覺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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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N-Z:
         因為自己曾經參加過幾場野草莓的靜坐活動,知道他們不論在哪裡都不歡迎政治人物發表演說,當學校有老師要關心靜坐活動時,也都知道為了讓學生運動保持其獨立性,盡可能不參與任何運作相關的活動,所以若說他們因為政治操弄的緣故而主張反政府,我想這可能是誤解,據我所看到的,他們反對的是主政者的驕傲與蠻橫,也是一群非常關心社會的青年和學生,若能像學會活動一樣有機會認識他們,我想應該會對此改觀。此外,因為台灣的政治現實,他們都想對政治人物以及組織制度保持距離,他們在靜坐的同時也舉辦座談以及播放相關的歷史,向民眾與社區開放,希望能夠讓大家分享和討論,而每一個學校的靜坐活動,都是由底下每個參與者投票決定如何實行下一步,這是因為他們珍視民主以及個體的價值使然,然而這一波學生運動面對的是更為複雜的政治與社會運作,因而至今仍少見人們對他們有更進一步的認識,這就是我提出媒體操弄的理由,因為在電視上看到的和自己去靜坐時觀察到的實在有許多出入。
        以下附上野草梅運動的主要訴求。
 
                                                                       JETA
 
 
 
我們為何要修改集會遊行法?

 一、集會遊行法的重要性
  集會遊行的目地,就是到公共場所,表達自己的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的實踐。大法官在釋字509號曾說:「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受憲法第11條之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二、集會遊行不是毒蛇猛獸
  最近許多政治人物及媒體,將群眾的暴力行為與集會遊行的制度混為一談,但卻沒有提出嚴謹的論述,利用這種打爛仗的做法,來抹煞社會上改革的聲音,實在很不道德的。
不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或「報備制」,皆屬於集會遊行「前」的問題,至於遊行當中的群眾暴力,是集會遊行「中」的問題,兩者並不相關,不應混為一談。
  絕大多數參與集會遊行的群眾,都不希望發生暴力事件受傷或負法律責任,因此不會主動對人施暴。至於少數發生於集會遊行中脫序事件,皆有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可制裁滋事份子。因此,我們並不須要對集會遊行法感到過度恐慌。

三、「許可制」的規定給予政府浮濫的權力,應改為「報備制」
  依現行集會遊行法(以下簡稱集遊法)第八條規定,對於室外集會遊行法的舉行採取「申請許可制」,人民欲集會遊行,表達訴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亦即,政府有權力事先審查人民「什麼話可以說,什麼話不可以說」。
  可是,政府的權力是由人民所賦予,政府不應限制人民「該說什麼話」,因為有多元言論的社會,才能彰顯民主的可貴。況且,集會遊行法往往是社會上的弱勢階層,表達其訴求的最後手段,防止少數意見受多數意志的侵害,亦為憲法核心價值。若給予政府事前的權力,無異是給其「選擇性審查」的機會,將不想聽的言論認定為「有明顯事實足認有危害公共利益」,而禁止其上街表達訴求,如此,將嚴重侵害少數意見的人權。
  「許可制」的集會遊行制度,也會使得集會遊行的發動者限於某些特定政治團體,因為一般民眾並不知道如何向主管機關申請集會遊行,易流於某些政黨掌控集會遊行的發動權,導致許多不受到特定政黨重視的少數意見無法表達。若改採「報備制」,一般民眾只須向主管機關告知,即可上街表達訴求,徹底反應出社會上多元聲音。
  因此,我們主張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許可制」規定,改為「報備制」,人民只須向主管機關報備,即可舉辦集會遊行,徹底實踐憲法所保障集會、言論自由。

四、檢討「禁制區」的規定
  依現行集遊法規定,總統府、行政院、考試院、法院、國際機場、外國使館、官邸機關的週邊範圍,接不得集會遊行。但在責任政治的要求下,總統府、行政院及考試院等行政機關,往往最該負單政治責任,為何反而禁止人民在該處集會遊行、表達訴求?
  德國的集遊法,其集會遊行的管制區只有猶太人紀念館、聯邦議會、邦議會及聯邦憲法法院等四個「非行政機關」,至於「行政機關」的週邊範圍,皆可舉行集會遊行,監督政府的施政。

五、刪除集遊法裡的刑法條文
  依現行集遊法29條規定,對違法的集會遊行,不依命令解散經制止不從者,其首謀,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依這條法律,未經申請的集會遊行,雖然沒有對人施強暴脅迫,其領導人也有可能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過重,易流於統治者打壓異己的工具。且但刑法第149條已有針對「意圖為強暴脅迫之聚眾不解散」設有處罰規定。因此,現行集遊法第29條不僅刑度過重,違反罪責原則,且屬疊床架屋,應予刪除。
  依現行集遊法第30條規定,集會遊行時汙辱公署或公務員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保護公務員的規定看四合理,但刑法第140條已有「侮辱公務員罪」,可針對此種行為人處六個月以下徒刑。同樣侮辱公務員行為,為和平時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集會遊行時卻要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無異是對集會遊行的歧視,是反對聲音如寇讎,因此,集遊法第30條違反評等原則,應予刪除。任何發生於集會遊行中的違法行為,接依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處斷即可。

 

為什麼我們要求政府官員道歉、下台?

一、違反比例原則的警察權力即是違法警力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規定:行政行為(包括軍警行為),有多種同樣目的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損失均衡。此即大家耳熟能詳的「比例原則」。此為政府對人民採取任何行政行為時,所應遵循的標準,其目的在於保障人權。
  遺憾的是,在陳雲林先生來台期間,我們看到的是警察在距離陳雲林先生很遠的天橋上,搶下民眾的國旗或其他旗幟;任意毆打、拘捕表達反對意見者;衝入距離圓山飯店100公尺遠的上揚唱片行,命令老闆將音樂關掉,並拉下鐵門;任意在高速公路上攔車盤查。對女學生推擠、掐脖子等粗暴行為。
  維護陳雲林先生安全的方法很多,但為何要採取如此粗暴手段?導致反對聲音更加激烈反彈,引發十一月六日的流血衝突。政府這些作為不僅違反比例原則的違法行為,更讓我們不禁懷疑,政府是否藉保護陳雲林先生之名,行打壓少數聲音之實?

二、對警察施暴的群眾有刑法制裁,對人民施暴的國家機器卻無人負責
  十一月六日於圓山飯店滋事的群眾,多已遭警方逮捕,將負法律責任,其領頭的民代,也以被約談。但隱身於警察背後的諸多國家暴力,卻沒有官員或員警就此負責。我們反對暴力,但更令我們感到恐懼的是政府對人民施以非法的暴力,尤其是當政府的施暴行為不被輿論重視、沒有官員負責的時候,令我們更沒有辦法接受。對警察施暴的人民可以依法制裁,但對人民施暴的國家機器卻無人負責,如此,恐怕台灣人的法制將會回到戒嚴時期,朝向知名小說「一九八四」的情節邁進。

三、不可一再姑息
  國家機器侵害人權的事件,多半是漸漸發生的,對於國家的暴力,若姑息了第一次,很快就會有第二次;今天我們失去了說話的自由,漸漸地,也會失去「不說話的自由」,再來要失去的恐怕是人身的自由、行動的自由,甚至是思想的自由。
  因此,我們要求相關的政府官員,針對陳雲林先生來台期間所發生的國家暴力,負起政治責任,馬英九總統及劉兆玄院長應公開向受害民眾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及國安局長蔡朝明應下台,以示負責。如此,將來國家執行公權力時,才會有所警惕,知道要遵守「比例原則」。
  或許抗議陳雲林先生的那些人是少數聲音,與我們無關,但誰也不能保證,自己將來部會是社會上的「少數聲音」,今天你冷漠地看著國家對他人施暴,恐怕明天就是別人冷漠地看著你被國家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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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午聚談到野草莓,忍不住又跟大家爭辯了起來,我始終覺得,若有某件事具有緊急的迫切性,那麼非暴力的抗議 遊行 靜坐就是可行的辦法之ㄧ,他們並不是絕對不好的東西,好比那次樂生的遊行之後,至少可以免於完全拆除的命運,就是非常重要的成果,不只是人道上的尊重,後續的文化保存也不至於像許多古蹟那樣在硬體與歷史兩方面都幾乎流失毀損了.

野草苺這件事發生的時候,立即的反映和抗議是必要的,因為這件事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坐視不管或視而不見則統治者的驕傲與民眾本身對社會現實的無感就會擴大.

我想我一直不太能調適心中的那種"雖然學會活動很好,但是也應該去認識其他人在做些什麼"的心情,就在J大哥再次提到學會的優點時,我忍不住覺得去認識其他團體和運動的歷史和社會脈絡,甚至是去看看他們的優點也是必要的,而且談的方式似乎不要預設"以誰為本位來切入誰"比較好,否則可能會落入對所要談論的事物認識不足就馬上給於評價的傾向.

再者,對於不是學會員但是理念與學會相通的人和活動,能否主動去認識他們不正也符合世界公民的理念嗎?

倘若野草莓因為受到政治的操弄而失控,那麼是否也是因為他們所要面對的現實情況比我們正在從事的學會活動更複雜?我並不贊同因此而不去了解他們的訴求,並且袖手旁觀.因為我們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他們想要解決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正在遭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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