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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死刑犯 一夜槍決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0.05.01 09:14 am

四年多未執行死刑,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首次批准死刑執行令,昨晚一次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槍決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等四名死刑犯。

關在台北土城的張俊宏、洪晨耀,行刑前向法醫說,「謝謝法醫,我們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反正早死早投胎!」法醫不忘叮嚀,下輩子不要再做壞事了,死刑犯點頭微笑。

張文蔚在台中伏法時,始終保持沈默,一句話也沒說,猛喝酒。至於台南的柯世銘,檢察官在執法前,問他有沒有話要和家人說,柯只吐出兩個字:「沒有。」

曾勇夫四月廿八日簽署死刑犯執行令。昨天上午,法務部專人將四名死刑犯的卷證送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隨即指派專人送卷,統一規定四月卅日晚上七點半執行;執行一名死刑犯約需廿幾分鐘,台北土城看守所因要執行兩名死刑犯,直到昨晚八點廿分,四人才全數執行完畢。

昨晚七時五十五分,法醫為張俊宏、洪晨耀注射麻醉藥,不到五秒鐘,兩人即陷入昏迷,分別由法警為他倆戴上手銬,放在備妥的棉被上,押拖到刑場。法醫為他們注射麻醉藥時,兩人說,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在監獄耗得很辛苦,反正早一點死早一點投胎。

昨晚八時,法警近距離執行槍決。洪晨耀中彈後立即喪命,張俊宏中彈後,身子還會動,雙手還撐起上半身,檢察官與法醫每五分鐘檢查一次,連續三次確認張俊宏尚未死亡,十五分鐘後檢察官下令再補一槍。

法務部仍有四十名判決定讞死刑犯未執行,這四十人都聲請大法官釋憲,將待大法官審理情況再妥適依法處理。在釋憲案出爐前,暫時不會執行。

法務部四月廿七日才舉行過四場死刑公聽會,隔天法務部長便簽署批准死刑執行令,外界質疑公聽會只是應付外界、虛晃一招;法務部強調,公聽會是針對死刑存廢聽取各方意見,與定讞死刑執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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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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