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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修文


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小林村致災原因的調查報告終於在最近出爐,不出所料的認為與越域引水無關,而將其全歸諸於大雨。也不出所料的引起災民以及關心本案的民間人士的極大不滿。更不出所料的是公共工程會認為科學數據在其手上,完全不怕民間要怎麼搞,也不理會他人的質疑點,已經是一副交差了事的態度。綜觀臺灣近年來幾次重大爭議,其模式難道不都像這樣--不像是在爭論,倒像是在喊話,比較誰比較大聲。這種現象當然令人不滿,但是形成這種現象,受託付運作公共事務,擁有最多資源的政府責無旁貸。


雖然公共工程會很熱心的把記者會先開了再說,但其實詳細報告還沒有真正公佈,目前也只能看到一份五十幾頁的簡報檔,也只好就這份簡報發表評論。我們的看法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方面是調查報告內容的實質,另一方面是調查的程序和形式。


先就實質的內容來看,簡報一開始當然就列出一堆專家,不過對於這個主要的是地質事件的調查而言,倒是沒有專精研究當地地質的專家,頗令人意外。看到這樣,假如水利署在挖隧道前也沒有對當地地質做足夠的研究,難道會讓人訝異嗎?看到這個調查的方法論時,不禁對這個調查的性質起了很多的疑問。因為用削去法做為調查的基礎,簡直就是直接承認並沒有找出真正的原因,只好合理的推測一番了假如這是一個尋找原因的調查,那麼就是要把整個事件的因果鏈找出來。推測只是第一步,做出可以被接受的驗證才是重點。而且在方法論上,所列的幾個因素是否真得窮盡了事件的可能性(這是重要的,如果沒有窮盡的話,削去法一點意義也沒有),為何可以直接排除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完全沒有做出說明。只能說這些人太過專家,一眼望去,一目了然,心想不需要對這些不是專家,但很在意自己同胞的死亡是否出自不正義的行為的後果的人多做解釋吧。


假如這是一個要澄清責任的調查,那問題就更大了,舉個例子:假如有好幾人可能是兇手,絕不能把嫌疑最大的人直接定罪,甚至也不能因為其他幾個人一定不是兇手,就可以把剩下的人定罪,而是要有直接實質的證據才行,原因很簡單,不可能真得可以窮盡嫌犯。然而這個調查中最核心精髓的推論過程如下:根據距離小林村好幾公里以外的甲仙雨量站測定,山崩的時候,甲仙站的雨量累積已達到 1,715.5mm。超過了不知由那個單位,然後根據不知道怎樣的地質條件,所定出來的1,700mm兩量會導致山崩風險增加的這樣的標準,所以小林村後面的山崩一定是只有大雨這個原因所造成的,這樣子推論,大概也真得只有這些專家可以做出來吧,而且這再怎麼講也只是推論,並不是所需要的實證調查


真正要調查的恐怕就是除了雨量之外的因素吧,這個區域的雨量不是最大的區域,為何這個區域的崩塌比其它地方嚴重很多。甚至這個區域內,和小林村地形類似的地方所在多有,會何小林村特別的發生這麼大規模的崩塌。雨量很大這件事,整個臺灣大概無人不知,有什麼因素會特別造成在這個特定區域發生這樣子特定的地滑崩塌,而這些因素中人類的活動是否應負責任,這才是所需要調查的重點吧。不過這次調查的方式倒像是只想找出數據否定其它的因素,比方說報告中否定越域引水的相關性時,就一廂情願的認定只有使用炸藥造成的震動才可能改變當地的地質狀況,因此找了工程單位的監測記錄和氣象局設置在附近的地震站的記錄,認為這些記錄沒有異常,所以越域引水並不是小林村致災的原因。在調查過程中,調查者只到小林村和那瑪夏鄉的隧道口附近晃一晃,完全沒有真正的考察十幾里的隧道和當地地質交互作用的實際狀況。只想在洞口放一些炸藥,再到小林村測一下震波以否定炸藥的作用(但崩塌是從山頭下來和小林村的震動情形有什麼關係呢?)。矛盾的是,調查案的發言人又宣稱隧道沒有永久性支撐狀況下可能對當地造成比莫拉克更大的影響,但這是不是表示在挖隧道時其實就是已經給當地帶來極大的風險呢?用很苛薄的說法是,這份簡報中,只是從國外文獻剪貼一些理論,把水保局和林務局勘災的資料收集一下,再把氣象局的資料整理一下,和一個研究生對某個主題的研究回顧差不了多少。然而這就是對於國家級災難的調查報告,這是令人相當不滿的地方。

然而令人不滿絕不只是調查報告的內容,整個調查的程序也難以令人滿意。回顧整個事件的背景,應當很容易理解為何要有這個調查。2009年 8月9日上午六時左右,小林村後方發生山崩,10鄰至18鄰整個被埋沒。當日清晨就已經有人報案全村被活埋,但到8月10日下午才派出直昇機載人到現場探視,真正的救援始終沒有展開,因為已經沒有意義。四百多名國民集體意外死亡,這對現代國家而言,是何等重大的事件。這些人還傳承著少數而獨特的文化,這對這個國家的歷史而言,是如何重大的損失。而同胞被活埋,不管有沒有機會生還,卻遲遲沒有展開救援,這不僅是總統的奇恥大辱,也是全體國民的奇恥大辱。國民之間最基本生存的相互扶助的承諾無法實現,可以說在那個時候,國家最重要的職能已經瓦解。這樣子的事情為何會發生,那些人有那種程度的責任,是這個調查不能避免的問題。事實上這應該是國家要全力以赴的調查,因為對小林村民而言,這件事情已經全面否定了國家的意義,國家必需要透過行動重塑自己的意義。然而讓人失望的是,國家只是指定行政院以下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包出去一個調查委託案,幾個月下來,幾個專家到山區災區露露臉,開一開說明會,資料抄一抄,最後,說明沒有人有責任。這樣子的方式,這樣子的程序,才是最讓人不滿的吧。建議就這個調查報告進行公開的聽證會,讓全體國民決定是否滿意這樣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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