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鏡湖、穆閩珠 離婚鬧上文大網頁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9.11.07 03:08 pm
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八月廿八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與妻子、前立委穆閩珠離婚,昨天他把訴狀全文公開在文化大學網頁的最新公告,內容指出他與妻子難以共同生活的種種理由,請求離婚。

張鏡湖在訴狀上說,他接任董事長後時刻以校務發展為己任,但妻子穆閩珠於第五屆立委任滿後不再競選連任,卻利用文化大學龐大人力物力,提升個人政治地位,並於文化大學董事會剷除異己,還詆毀他的名譽,想取代他,謀取董事長地位。

訴狀指出,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新任校長李天任上任,原校長林彩梅被聘為文化大學商學院院長,穆閩珠不顧自己為文化大學董事以及董事長配偶,發新聞稿毀損他的名譽。

九十一年間,穆閩珠的弟弟事業經營失敗,她要張鏡湖跟文化大學會計主任張冠群到立法院會客室,要求撥款廿億元援助其弟,被張鏡湖嚴峻拒絕,因為學校不能介入私人財務。

九十四年八月,穆閩珠為削弱支持他的董事勢力,帶著他的女兒張海燕與女婿侯寬到文化大學董事孫同勛家中,要孫退出董事會,孫見到張海燕,誤以為是張鏡湖授意,答應退出董事會,其實他完全不知情,不只對文大是一大損失,這種欺瞞行徑更動搖夫妻間互信基礎。

張鏡湖強調,因遭妻子以身體上、精神上不可忍受的痛苦,又妻子為謀取他文化大學董事長職位,欺瞞並詆毀他的名譽,破壞兩造間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及誠摯互信基礎,難以再共同生活。

至截稿時,記者無法連絡上張鏡湖。穆閩珠則表示,未看到離婚訴狀內容,無法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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