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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優先資遣 移工求救無門
更新時間:2009-01-08 23:09:17
   記者∕作者:胡慕情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日前勞委會宣佈,「若本勞及外勞從事相同性質工作,資遣應以外勞優先」的政策,使高雄前鎮工業區華東公司的129名移工面臨被提前解約的厄運。移工們昨天北上勞委會陳情,要求勞委會介入協調勞資爭議,但未獲正面回應。

在前鎮加工出口區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移工M小姐,去年底接到通知,即將在1月初返回菲律賓。M小姐拿到的薪水單,除勞健保費、有限的福利金、所得稅、分期債款償還等扣項以外,還有一項「事假」的扣款,但她並沒有請任何事假,是無薪休假的變形。

M小姐離家到台灣僅十個多月,在家裡等著她的,有找不到工作的丈夫、兩個小孩,以及好幾萬塊的仲介費。讓就要被強迫資遣的移工相當擔憂,勞工團體痛批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只知道「資遣應以外勞優先」,卻不做任何配套措施,無異進行「人口販運」。

企業解約害慘移工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說,這批移工來台約4至10個月,來台前得付上10多萬的代價,還得被扣20%的稅、健檢2千5百元、食宿費2千5百至5千元、仲介費1千8百元,「第一年幾乎無法賺錢!」王娟萍痛罵提前解約的企業是詐騙集團。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主任高偉凱說,華東公司和移工簽約的契約中明訂「機票由雇主負責」,但實際上卻由移工支付;現在華東公司臨時提前解約,勞委會無配套保護突然失業、面臨轉換不到雇主、沒錢付食宿費用的移工,他認為政府以犧牲外勞來安撫本勞,只是讓資本家獲益。

勞委會職訓局科長尤舜仁表示,昨天才得知華東公司的案例,將了解並連絡高雄勞工局。但既無時程、也無具體暫止移工受害的措施,勞工團體不能接受。

高偉凱認為,勞基法規定雇主提前終止勞動契約,主要保障便是預告工資和資遣費;華東公司雖依法提前預告,但預告設計是要讓即將失業的工人先請謀職假去找工作,「但這對移工根本沒有意義。」勞工團體認為,即便移工能要求轉換雇主,但以現在的經濟情勢,也很難找到新雇主。

相關法規有待調整

王娟萍表示,華東公司只是冰山一角,當前法規設計和移住定期契約工應受保障權益之間有很大的落差。勞團要求勞委會立刻介入處理華東案件,並要求勞委會應強制提前終止勞動契約的雇主,賠償移工仲介費與機票。

此外,勞團主張,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期間的薪資,應由原雇主支付、雇主申請引進移工,必須先提繳墊償基金或準備金,以免關廠裁員時無力繳交上述費用。

勞團表示,勞委會除應針對當前經濟情勢做出照顧移工的緊急措施外,更要根本解決台灣移工體制內的弊病,如讓移工組織工會、可自由轉換雇主、放寬居留與工作年限、降低甚至免除仲介費用、全面納入勞基法,才能避免更多移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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