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如能用簡明的幾句話來描述佛法最基本的精神,會是哪幾句呢?

721號和樂終於看到了先生寫的兩句非常清楚的指導:

「正邪之分是明快的,

    因果法理是嚴峻的。」


「因果法理」就其字面而言是非常清楚直接的,就是時間和空間上的因果關係,只是這還不是因果關係最精華的核心,最重要的是「因果俱時」,此點說明了人有自由意志,可以有所自覺,因而須對自己負責,而自己的行動和選擇是可以影響了社會和世界的。

「正邪之分」或者「善與惡」又是指什麼呢?

正邪之分就在尊重「生命尊嚴」與否之中,也就是「慈悲心」這一點。從法華經「三草二木之譬」來看,每個人、每個生命都擁有「多彩且平等地怒放」的權利,而倘若我們自己都能察覺到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尊嚴,也就是意識到「人人都擁有平等獲得永遠幸福的權利」,世界上的各種問題諸如生態污染與破壞、各種人權問題、區域戰爭、飢餓、疾病等等就可以因為不同位置的人改變自己的一念(更多地考量到別人的情況與忍耐自己因此而過的較為辛苦的生活)、做出不同的選擇而改變,只是有一點要特別強調的是,改變是需要不斷修正與累積持續的,這便是因果關係中「時間」這一層面,但若從「空間」的角度來看,自己也會因為這樣的付出而受惠,因為我們一直都是「共享」著所生活的世界的。從個人來說,「改變」就是去磨練與累積「生命力」、提升「境涯」,做一個有智慧、慈悲、勇氣(主、親、師)三德之人,並且能夠為自己、為人、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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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尼科馬各倫理學用'arete'來定義「德性」,動詞的意思是「把遮蔽拿掉」,正好和昆德拉的評論集「廉幕」相呼應,昆德拉也是用小說形式的突破---拉出許多對立的切面和區別來把使人看不清真實的遮蔽拿掉,這可作為一種思考態度和行事準則,倘若自己的原則不適用實際情況時便加以調整,同時也應該具有反思自我的意義體系是否越來越失去彈性或者與自己所處的世界失去和諧的能力。

反思的可能性要靠自己去創造,去和陌生人對話,聽取不同人的意見,並且和他們建立友誼,讓'arete'本身變成一種動態的互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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