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從樂生到馬告,我們如何看待少數住民說不?(上)
作者: 謝朝唐(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學生)

樂生療養院的議題,從2004年2月一群醫學生舉辦一場青年樂生營隊起,至今剛好滿三年。這三年裡面,透過身邊一些參與朋友的告知及帶領,自己總是斷斷續續地聽到樂生的消息,或者一兩次得以隨朋友進去拜訪樂生的居民。搶救樂生的力量,從好幾個方向灌注進來,有口述歷史的團隊訪談、有以樂生為題的論文研究、有文史學者的古蹟考察、有從人權出發的立院陳情、有公衛醫療學界的師生連署、甚至尋求國際團體的聲援,晚近一年多來,樂生不但內部產生出自救會團體,運動的形式也益加豐富,包括於那卡西等樂團支持下在樂生裡頭舉辦音樂會、以及後來的劇團演出、甚至同時也有好幾部樂生的影像紀錄先後開拍,跨海對日的法律官司也獲得重大勝利。在一片舉國關注、甚至也有好幾個替代方案出爐的情勢下,政府拆遷的立場依舊不為所動,一連三年的努力、其間好幾波的遊行似乎沒能撼動什麼,「3月13日樂生療養院限期搬遷!」政府終於發出最後通牒。

事實上,反對政府拆遷樂生療養院,似乎不需要太多複雜的原因,如果大家曾經看過〈樂生搬遷模擬短片 〉,你就會知道,樂生院的老爺爺老奶奶們,正在被送往怎樣一個不適合居住的地方,所以,問題幾乎可以簡單到,如果你認為這些居民跟你我一樣有人權,你會希望他們受到怎樣的對待?或者,更簡單一點,如果這些人是你的親朋好友、你的爺爺奶奶,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我相信這些提問,必然會受到來自「政府應該是為多數人謀最大福利」的聲聲撻伐,然而,如果我們不是這麼置身事外,我們會怎麼決定樂生院的未來?相反地,如果這件事某種程度跟我們是不太相關,我們又憑什麼大言不慚高談居民應該如何如何處置比較好? 

有人會說,你這樣想太簡單了。

我承認,這種選邊站的邏輯的確太過簡單,事實上,樂生院的問題可以非常複雜,只不過,這個複雜無比的情況卻尚未發生。試想,如果今天政府不是這麼暴力、這麼野蠻、這麼落後,而是採取謹慎而現代的方式,仔細評估規劃樂生捷運共構的可能,甚至完全符合樂生聯盟的要求,不但原始空間保存90%以上,同時大幅提昇樂生院的居住設備水平,包括買更高級的代步車、由捷運局出錢請看護照顧這些居民等,卻,仍有居民反對變更,而希望在他們有生之年,樂生能完全以當下情況繼續保存,我們又該怎麼面對這件事呢?

或有人說,你不要胡思亂想,怎麼可能有這種事?

大家還記得馬告國家公園的議題嗎?1998年,有環保人士發現退輔會利用整理棲蘭山枯立倒木為由,砍伐生立檜木,民間各路保育團體於是發起「全國搶救棲蘭檜木林聯盟」,這個運動彼此對壘的兩大陣營,是以退輔會及若干森林學者為首的「伐木派」,與環保人士陳玉峰等人為首的「保存派」。這是運動初期,選項很簡單。兩年後,由於民間環保人士持續不懈地努力以及陳水扁總統的第一次勝選,棲蘭檜木林在2000年終於取得政府承諾,將全面朝「馬告國家公園」的方向推展。到此為止,馬告的運動不能不說是取得階段性的重大勝利。然而,也在政府承諾將朝國家公園方向規劃的同時,原本立場與保存派相同的泰雅族原住民,卻反而站出來反對漢人設立國家公園,稱是枉顧他們的傳統文化與生存權利,這個聲音,也促使環保人士反省長期以來的國家公園體系,並試圖規劃出一個「與原住民共管」的國家公園。然而,這個看似美好的計畫,後來卻仍舊得不到在地原住民及原運人士的信任,2002年夏天,原運人士發起的「誓死反馬告」運動得到支持,緊接著2003年,馬告公園籌備處的預算在立法院遭到凍結,並且附帶決議國家公園法修法通過、週遭自然資源重新調查、以及與部落充分溝通之後始得動支。

樂生與馬告這兩個運動的相同之處,在於他們都涉及到「少數住民」的文化歷史問題。如果我們以馬告的運動階段為座標,可見的是,直接與新莊百萬群眾交通權益起衝突、直接跟政府及周邊企業鉅額成本利益交關的樂生療養院,在來不及邁向階段性勝利之前,便幾乎被迫夭折。不同的是,棲蘭山最初階段不斷流失的,是寶貴的檜木,而樂生院持續也即將受到落後的暴力對待的,是有思想有感覺活生生而脆弱的居民。如果說,我們持續毀掉檜木林,如同我們為求眼前的幸福而大量地破壞地球生態,是因為某種當下的愚昧無知,無知尚可原諒,那麼,當我們行使集體暴力,強迫數十名老人居民搬入牢籠般的醫院大樓,我們又是如何自我消解?在看過種種舉證歷歷的資料及院民心聲之後,如何可能自圓其說,說這是為大家好也是為他們好?

因此,基於上述,我以為當前的反對樂生拆遷運動,根本來說一點都不複雜,我們需要的,是長期而多樣地身心對抗,以及教導一群狗試著以人的方式思考的耐心(註:俗話說,專家都是訓練有素的狗)。

然而,樂生,或說下一個樂生,終究也必然要面對馬告後一個階段所面臨的問題,那就是「少數住民說不」,而且是難以理解地說不。我們可以想見,若干年後,可能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們的政府終於大而有為,從未開發國家堂堂正正地邁向已開發、現代化國家,這時,所有人類能說出、能想要的需求,都可能以某種方式被滿足,或者,都被承諾朝向滿足的方向發展,這時,身為少數人,究竟有沒有說不的權利?他們會如何說不?居於優勢的多數人,又如何面對少數人的說不?

在這個部分,馬告被迫走得比樂生更遠。我相信所有參與馬告運動的環保人士,他們絕對不是以一種應付的心態在提出「與原住民共管的國家公園」,原住民反對的核心,某種程度不在於環保人士有沒有誠意、能不能明確承諾、或者共管計畫夠不夠完善,而在於,僅僅就住的層次而言,身為一個個住民,與當下的時空物質條件之間,似乎有著一種模糊隱晦卻又十分重要的關係,這個關係用話語說不清楚,但從整體感覺上卻非常鮮明。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家附近的某個古老建築,像是常去的廟、教堂,一夕之間被拆了而蓋了非常新潮現代的建築,你或許會有些失落、惆悵、怪怪的,但是卻說不出來有什麼不好,進步不好嗎?更何況,這個建築不是你的,在當代法律制度下似乎你也無權過問。在這個常見的例子裡,住民之於周遭環境,顯然可以有一種很清楚的區分,也就是我們理性所思考的「空間」(space)與我們實際所生活的「地方」(place)。以理性的角度觀看,各種「空間」不過是一座座建築、有各種功能、提供我們擋風避雨、居住營業,因此,它應該不斷地進化;然而,從實際生活的角度思考,所謂的「地方」,並不只是一棟棟物理建築而已,在我們可見的物理空間之上,交纏了各種經驗、理解、詮釋、意義、關係,這些東西不見得能夠清楚表達出來,卻非常實在地形構出我們生活穩定的基礎,牽一髮可能動全身。就好比我們去提款機提款只是一個小動作,但其背後卻有無數的金融、人員、法律、保全等條件的交錯配合,任一個環節出狀況都可能讓我們提款失敗,然而這些複雜環節我們當下卻看不見

註:

本文為中山哲學所《 現代性專論:技術、時間、身體 》96/03/15課後心得,該堂課龔老師以樂生為題進行 click="return ShowLinkWarning()" href="http://phen.nsysu.edu.tw:8080/forum/viewforum.php?f=28"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討論

本文對於馬告的資料整理,主要參考林益仁老師文章 〈「自然」的文化建構:爭議馬告國家公園預定地的「森林」〉 。林益仁老師曾於95/04/24,受 生活與哲學讀書會 之邀,於高醫與讀書會成員討論馬告議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ka96445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