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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自:

珊瑚,是許多海底生物賴以維生的家。
當珊瑚(覆蓋率)越來越少,許多海洋生物就無家可歸......
 

墾丁活珊瑚覆蓋率 26年間減少60%

 
台灣墾丁海域珊瑚群聚 由多樣生態走向單調
 
本報2012年9月11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由台灣中研院等海洋科學家組成的跨國研究團隊近日發表報告指出,墾丁海域的珊瑚生態系26年來越來越走向單調,而活珊瑚的覆蓋率也在26年間減少60%。珊瑚是海洋生態系健全的指標,此現象令人憂心。

生態完整的墾丁珊瑚礁(陳昭倫提供)

由中央研究院、馬來西亞、澳洲組成的12位海洋專家研究團隊,日前以台灣墾丁萬里桐海域珊瑚礁為分析對象,發現過去26年間,6次的劇烈颱風以及2次的珊瑚白化事件之大型擾動,已經使得原本以枝狀「軸孔珊瑚」為主的珊瑚群聚,逐漸成為以山狀的「微孔珊瑚」和「藍珊瑚」為主的珊瑚群聚。同時,這些擾動使得該海域內活珊瑚的覆蓋率,在26年之間降低六成。

研究團隊成員、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表示,這顯示台灣珊瑚礁生態從原本的多樣生態組合狀態,逐漸走向單調群聚的現象,令學界憂心。

據陳昭倫介紹,這項研究共分析1985年至2012年之間,台灣恆春半島墾丁國家公園西邊萬里桐海域的珊瑚礁群聚之變動,以及這段期間當地的生態擾動。結果證實,當地海域主要珊瑚群聚由枝狀珊瑚變成山狀珊瑚。同時,此地海域的活珊瑚覆蓋率,從1985年的47.5%驟減到2010年17.7%,26年之間活珊瑚覆蓋率減少63%。

相對地,與珊瑚形成激烈競爭生存的大型藻類則由2003年的11.3%增加到2010年的28.5%。以及,1999年到2005年6年間,無重大海洋干擾,活珊瑚的覆蓋率即返回到1987年的水平。

巨大健康的微孔珊瑚(陳昭倫提供) 「天秤颱風」過後殘破的微孔珊瑚(陳昭倫提供)

這些數據顯示,大型的生態擾動事件以及人類的活動,皆深深影響珊瑚礁的生態組合。這些自然的大型生態擾動,使台灣海域的珊瑚礁從原本的多樣生態組成,逐漸走向單調群聚,最後或許將無法永續。

這項研究是由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澳洲詹姆士科克大學珊瑚礁卓越研究中心、馬來亞大學、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東華大學、台灣海洋大學、大仁科技大學、中山大學、台灣大學與中興大學等單位共同合作完成。經費由中研院、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與墾丁國家公園支持。

論文參考網站 http://www.ploson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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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自:

台塑六輕開發至今所引發的環境問題,已經不必贅述。除了廢水排放造成漁業資源銳減的問題以外,最受矚目的,該屬空氣污染。而空氣污染物裡的關鍵物質之一,就是會致癌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
 
作者:胡慕情
 

台塑六輕開發至今所引發的環境問題,已經不必贅述。除了廢水排放造成漁業資源銳減的問題以外,最受矚目的,該屬空氣污染。而空氣污染物裡的關鍵物質之一,就是會致癌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近年六輕空污與健康風險的相關調查報告陸續出爐,隨著多位教授的指證歷歷,六輕的後續開發愈來愈困難。原本台塑預計送出六輕五期,也被質疑因此縮手,轉為朝已通過開發的六輕四期進行擴建,以求切割增量,繼續蠶食環境。

六輕:你們在破壞台灣經濟

六輕4.7期擴建案,在2012年7月25日有條件通過環評。環保署在2012年8月3日第219次大會核備此開發案時,決議要求六輕「請將燃燒塔(含異常排放)、油漆塗佈、冷卻水塔、儲槽清洗作業及歲修作業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排放量納入六輕計畫排放總量計算,其查核方式納入定稿。」

台塑公司在今天第221次環評大會提出申覆,要求環保署刪除這項決議。台塑公司的行為,讓環保團體非常憤怒,雙方在會議交鋒,台塑化公司總經理曹明一度脫口痛罵環團:「你們在破壞台灣的經濟!」

曹明表示,這項決議並沒有在相關審查會議中討論,又是在台塑六輕離席後才宣讀,並不合理。此外,當初環評時,只決議管制七項內容的VOCs排放,包括排放管道、廢棄燃燒塔(經常性排放)的、設備元件、儲槽、裝載場、廢水處理場以及船舶,計算方式相當明確,「環保署不能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計算方法也不明確的情況下,另外要求管制其他五項內容的排放。」

「這五項污染源即便要控制,我們也絕對辦得到。」但曹明說,這次擴建案,只有一家廠商(美商科騰),排放量只有42噸。科騰公司已承諾用其他方式作削減,不解環保署「貿然」納入管制的理由。

此外,擴廠廠商只有一家,環署卻同步管制其他14家公司、75個工廠,曹明認為「這根本說不過去。」據了解,科騰公司宣稱,如果環保署要這樣管制,不排除「全部撤資」。

他引述美國德州廠的管制方式,強調環保法規「是要幫助廠商做得更好,而非把廠商趕跑」,曹明強調,燃燒塔屬異常排放,「異常次數不會知道多少,所以不用申請許可、也不用總量管制,每半年提出報告即可」,至於冷卻水塔根本不會產生VOC、油漆塗佈、儲槽清洗、歲修等項目,「國外也都沒有管制」。

環團:台塑污染爆表

這五項排放管制之所以引發爭議,在於六輕四期環評通過的VOCs核定量,是每年4302噸。環保團體指出,如果這五項排放源都納入管制,未來台塑的VOCs排放量會增加1400噸,目前六輕4.7期通過的環評VOCs基準量是3739噸,意即這五項污染排放源一旦納入,台塑的排放量一定「爆表」。

值得注意的是,3739噸是去年的排放總量,但去年六輕工安大火,許多工廠停工,要到今年八月才會復工,環保團體質疑,環保署有護航六輕通過擴建的嫌疑。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痛批,六輕當初通過環評時,核定的VOCs排放量是每年4302噸,但她查核環保署、環保局針對六輕VOCs相關調查報告發現,「六輕的VOCs排放已經超過七、八千噸。」

陳椒華說,六輕營運十年總體檢報告在去年二月出爐,當時已經確認,未來燃燒塔、油漆、冷卻水塔的VOCs排放都應納入計算,「所以六輕說不知道、說是貿然,讓人無法理解。」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補充,環保署目前將這五項排放源納入管制「已經是亡羊補牢」,台塑如果有任何疑義,應該循行政程序提起訴願,「不應該在環評大會提出申覆。」

係數遊戲

陳椒華引述環保署製作的調查報告指出,六輕的VOCs總排放不僅超過每年4302噸的核定量,甚至超過6000噸、環署的其中一份報告,還明載六輕排放量超過九千噸,「六輕一直說謊!」陳椒華認為,依據環評法的精神,環評結論中既然已經核定總量,「代表如果排放超過就不能擴建,我們認為,這個案不僅是不能刪除這五項結論,甚至六輕4.7期都不應該過!」

EPA-98-FA12-03-A158
 
EPA-100-FA12-03-A058
油漆與冷卻水
儲槽清洗
設備元件
廢水處理廠
燃燒熱塔
1200噸
162噸
2937噸
145噸
1894噸
總計:6338噸 / 年
 
台塑六輕,則質疑陳椒華提出的數據不合理。六輕指出,從91年至今,VOCs的排放量,都在環評的核可量內。此外,環保署預計列管的五項污染源,六輕的計算結果,和環保署的計算結果,也有相當大的差異,堅持應該刪除列管。
項目
VOCs(噸 / 年)
91年排放量
2259.86
92年排放量
2507.359
93年排放量
2245.530
94年排放量
2517.662
95年排放量
2655.904
96年排放量
3232,609
97年排放量
2809.726
98年排放量
2595.064
99年排放量
2478.206
100年排放量
2341.833
六輕環評核定量
4302
 
項目
排放量(噸 / 年)
六輕
環保署
廢棄燃燒塔(異常排放)
0.72
224
油漆塗佈
506.7
507
冷卻水塔
0.35
601
歲修作業
13.8
14
儲槽清洗作業
11.21
11
合計
532.78
1357
 

陳椒華對六輕說法相當不滿。她表示,自己所引述的數據,是環保署依據官方排放係數,向台塑開徵空污費的數字;至於六輕的數據,則是依照六輕自己的排放係數計算得來的數字。陳椒華強調,「空污費才是實際查核的數字,可以證實六輕排放超量。」

「環保署不能要徵空污費的時候,用自己的係數去計算,得出比較高的數字;六輕要擴廠的時候,就允許它用自己的排放係數去計算,得出污染量較少的數字然後一直擴建闖關!」陳椒華建議:「既然有爭議,環保署乾脆先確認六輕的排放總量,再決定是否讓六輕擴廠。」

不過,環保署空保處沒有正面回應陳椒華的質疑。僅說,目前3739噸的數字,是和雲林縣環保局以及六輕相互比對後得出的數字,應該相對準確。

空保處進一步解釋,陳椒華援引的其中一筆數據資料,VOCs超過9000噸,該資料確實來自於環保署建置的資料庫、截取的也是97年到98年間的空污費數據。但是空污費的審查程序,是由六輕提供申報資料,「97年至98年間,六輕沒有提供,所以雲林縣政府就自己先估算,得出很高的數據。六輕後來提出資料逐項對比,結果是沒那麼高。」至於錯誤數據依然留存在資料庫內,是環保署的一貫常態。

由於雙方爭議沒有交集,會議從早上九點一直進行到十二點,仍然沒有結論,環保署長沈世宏宣佈下次再審,並且不再開放民間團體參與。

吃人夠夠的六輕

今天這場會議,很精彩。精彩的不只是雙方交鋒激發出來的火花,以及迸出的有趣言語,更值得(不過卻可悲)的是,這場會議凸顯了六輕的異常無恥,並且再一次見證,國家制度必須和六輕的利益妥協。

六輕通過環評建廠時是在89年,當時VOCs還沒有受到管制,環保署在環評結論中,允許六輕申報排放量,可以依照自己的排放係數去進行計算。環保署一直到96年,才開始管制VOCs,建置了自己的一套稽查制度,並管制七項排放源。

法理上,官方已經有了制度,應該按照官方的遊戲規則走,但六輕無論在空污費的稽查或是擴建,都打著環評結論的效力,和官方爭執。空保處私下透露,無論工安事故或是例行稽查,發現六輕有漏報,可不是說罰就罰,六輕仗著行政效力,和環保署打官司,「收個罰款,得這樣收,還不見得收得到。」

近幾年,環保署跟雲林縣環保局,希望建置一套雙方都認可的排放係數。在六輕總體檢中,雲林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教授謝祝欽針對排放係數做了研究,他不諱言「六輕援引的排放係數,是讓六輕排放量帳面合法的原因。」

除了排放係數之外,謝祝欽也指出,許多污染源根本沒有被納入計算。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六輕的內部設備元件。謝祝欽表示,六輕並沒有確實呈報設備擴充量,導致外界不知道六輕究竟擁有多少設備元件,這一點,連環保署自己也坦承。而就目前環保署可以掌握的設備元件中,VOCs的排放量就佔了18.6%

六輕爭議這麼大,官方當然不可能完全坐視不管,但開始慢慢確認排放係數,希望將排放係數法制化,目前六輕4.7期的3739噸,就是這個係數算出來的結果。這個數字,當然是照科學模式計算出來的結果,但這數字畢竟是「必須繳納空污費(六輕)」、「環評監督單位(環保署)」以及「收取空污費+監督單位(雲林縣環保局)」的折衝結果,數字的可信度,對我來說,亦有亦無。

姑且相信,環保單位的係數偏近於事實。即便如此,這樣的係數下去算,雲林縣、環保署和六輕的數字還是對不起來。環保署空保處跟雲林縣環保局,一共召開七次會議,得出3739噸的數字,但台塑申報量,卻只有2339噸。

這個差異,一部分來自原先要管控的七個項目,另一部分,就是環保署這次想要列管的五個項目。這五個項目加起來,數字驚人,是1133噸。其中廢棄燃燒塔的差異最大,環保單位算出來是267噸,六輕自己則只有23噸。

而這次六輕最不想被管的,也就是廢棄燃燒塔。目前六輕燃燒塔數量占全台(108座)四成以上。燃燒塔原先是用於緊急處理的設備、法律規定每年不得使用超過100小時,但六輕根本不是把燃燒塔當成「異常狀況的設備」來使用。2009年,六輕44支燃燒塔中,就有35支超標,其中台化有6支使用超過7500小時,台化的ARO-3高架燃燒塔,使用時間甚至高達8760小時。根本就是全年無休。而曹明竟然還能說「這是異常排放」呢。

不僅如此,在今天的會議裡,沈世宏對著科騰公司的總裁連續兩次表態,他強調,這次的管制和科騰的開發無涉,因為科騰公司已經承諾要減量。如果要把這些管制刪除,就必須再做環境差異分析。

沈世宏的話,看似對著科騰說,但我老覺得,這是在對六輕說。雖然沈世宏否認有壓力,但可靠消息指出,六輕透過行政院,由工業局向環保署施壓,要求刪除這五項管制。

 

擇期再開,各方皆有揣測。有人認為,沈世宏下次可能會將這五項管制刪除之後通過,我則希望,這個說法不要成真。畢竟,謝祝欽都說了,如果按照六輕三期的環評係數,六輕四期的排放早就超標 ,環保署讓4.7期擴建有條件通過,已經算很對得起在國光石化失足的寶郎叔叔和曹明。這一步不守住,六輕這頭怪獸,恐怕真的難以鏟除。

※本文轉載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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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淑娟

前言:2011年4月12日台南市第一次環評大會,決議撤銷前台南縣政府於2001年9月12日通過的「永揚垃圾掩埋場」環評審查結論,其間已經過10年。

這10年來,東山區嶺南里老農為了保護水源,不被利誘、堅定保衛家鄉的意志令人動容。台南環盟以及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艱苦找出違法事證的精神也令人敬佩。毅力與專業,最後逼得政府不得不面對而撤銷環評結論。

於是《永揚案》創下國內許多第一:第一起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業者及撰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被判有罪的案例。第一起由原通過環評審查的行政機關撤銷環評結論的案子。而將一個已完工的垃圾場翻案成功也是極少見的案例。 

《永揚案》憑什麼贏?這是人民追討程序正義、環境正義的最佳範例,體現了弱勢抗爭的精神、方法與實踐。其中許多周折反覆的過程,非常值得其他運動參考,更值得在台灣環境運動史上留下記錄。

我將過去陸續寫過的文章重新整理、並補充訪問內容,寫成約三萬字文稿、總計八章,從今天起連載,讓讀者完整閱讀永揚10年征戰過程。


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農民反永揚掩埋場十年征戰,
是人民追討程序正義、環境正義的最佳範例,
體現了弱勢抗爭的精神、方法與實踐。

開場

「抗爭的路途雖然甘苦 可是阮無怨妒 犧牲嘛甘願無怨恨 咱逗陣救水源
成功的路途已經逼近 咱就愛有信心 犧牲嘛甘願無怨恨 咱逗陣救水源,
打拼!打拼!打拼打拼打拼!」

2008年6月中我第一次來到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台灣環盟前會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到新營車站接我,接著開車載我從100縣道往東山區方向行進。進入南99縣道後,不久看見兩旁滿滿的柳丁樹、龍眼樹,煩燥的情緒跟著沉澱下來,一不小心就錯過位在路旁的村落。

在此之前,陳椒華在許多場合都曾提到「永揚掩埋場」這個案子,但在如流水般忙碌的記者生涯中,這個案子一直未停留心中。直到有一天休假日突然想起打電話給她:「陳老師您那個起訴書能不能寄給我看一下?」

然後她很快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誌銘於2006年9月14日起訴永揚公司偽造環評書的起訴書寄過來,記得我只看了一次就被那流暢的文字、以及文件中所描述荒誕的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內容所吸引。

當時我還在《聯合報》工作,負責環境新聞,以地域來分是處理台北的新聞,原則上台南新聞就由地方記者處理。但當時實在對這個事件太好奇,無論如何想到現場看看,於是很快跟陳椒華約定,利用休假日到現場採訪。

2008年6月30日《聯合報》用半個版面報導「永揚垃圾場環評書爆造假起訴」案,這是國內重要媒體第一次在全國版報導這個事件,距離嶺南村民站出來反對垃圾場已經過七年,透過報導永揚事件也終於受到較多的矚目。

嶺南里村民默默抗爭多年無法突破,心情上難免心灰意冷,這個報導給了他們很大的鼓舞。如今我已離開《聯合報》,但只要我到嶺南里,村民遠遠看到我還是會很興奮叫住我:「聯合報記者噢,謝謝妳啦。」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媒體很重要,特別是掌握資源、有影響力的媒體,能用心去把那些原本深藏在海底不被看見的不公義一點點挖出來,以至浮到水面被看見、被檢視、進而被改變,這個社會才能找到公平正義的支撐點。

但接下來我又回到原本的採訪線上,對永揚案的關注也因而中斷。2009年3月永揚案爭議從地方延燒到中央,抗爭行動也進入最後階段。剛好此時我離開《聯合報》成為獨立記者,因緣際會完整紀錄永揚案的最後決戰點。

在十多年記者生涯裏不斷有人問我:「為什麼有些議題寫、有些不寫,取捨標準是什麼?」回想起來只有「緣份」兩字,你就是會跟某些事有緣、跟有些事沒緣,連我都想不到會跟這群素未謀面的嶺南村民有這麼深的緣份。

「程序不正義」點燃十年征戰之火

永揚案全名是:「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位在台南市東山區前大埔段,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天然凹地形,基地總面積9.2659公頃,預計掩埋一般事業廢棄物或一般廢棄物,每天最大處理量1000公噸。

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在東山區最南邊,與六甲鄉以174線道為界,過了174線道就是六甲鄉。永揚場址距離村子聚落只有610公尺,幾乎是拐個灣走10多分就到了。

前台南縣環保局經2000年5月16日、2001年2月12日兩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2001年5月9日環評大會決議有條件通過,2001年9月25日公告。接下來業者再陸續拿到「同意設置許可」、「水土保持計畫」,掩埋場也接近完工,最後只要再拿到「試運轉許可證」,垃圾就可以進場掩埋了。

因此,阻止台南縣政府發出這最後一張「試運轉許可證」、並進而「撤銷永揚環評通過結論」,成為永揚10年征戰的主要目標。

而在這之前,嶺南里村民並不知道這件事,雖然看到村裏工程車進出,但聽到的風聲是要蓋遊樂場,因此也沒多注意,直到2002年在一場鄉代及村長改選的政見發表會上,有候選人說出這裡要做掩埋場,村民才恍然大悟。

嶺南里農民世代種柳丁、龍眼等作物維生,龜重溪下游貫穿整個村子,水源對村民的灌溉、生活至關重要。而掩埋場就在龜重溪最上游,垃圾滲出水一旦流出會一路往下游汙染水源。沒有乾淨水源等於斷了村民的生機,那是生死交關之事,這就是為什麼村民會心思如此單純、毫不動遙走完10年抗爭路的原因。

環評制度與公民參與的缺失

永揚案整個抗爭主軸在「追討程序正義」,這個程序正義包括:環評制度缺失、公民參與不足、政府決策的不透明、行政救濟的不足。而這也是典型環境正義的問題,類似掩埋場這種設施,多選在人煙稀少、弱勢族群難以抗爭之地。有人可以為了私利輕易奪取別人的生存權,官方有時甚至可以從旁協助。

本件屬業者向台南縣政府申請的地方形開發案,因此「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由台南縣環保局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資訊不公開,導致多數村民不知情,也沒有告知他們如果在這裏設掩埋場,可能的環境影響是什麼。完全違反環評精神與價值。

而村民之所以不知情,在於環評制度設計的缺失。現行台灣環評審查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審查如認為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就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審查。問題就出在第一階段審查不需要辦公開說明會。

而這種制度設計明顯不合時宜,因為有高達87%的開發案在一階段審查就通過了,也就是說,多數案子在未公開、民眾未參與的情形下過關,事後民眾知道了就爆發更大爭議。不只永揚,台灣許多地方抗爭事件都起因於此。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建良認為,要化解爭議,不如將兩階段審查廢掉,讓所有開發案審查都要走相同的程序,有充分的民眾參與,就不會讓主管機關透過一階通過的方式來規避公開程序,如此也可以省去不少民眾抗爭的社會成本。

回頭來看永揚案,在資訊不公開下所做的環評審查,品質又如何呢?

首件偽造環評書被判刑

在陳椒華追查下,發現永揚環評書以及相關書件內容多處造假,最後台南高等法院判決永揚掩埋場因偽造環說書,違反環評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業主、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負責人有罪。

台南環盟志工、台大醫師許立民認為,政府既然辦了環評,就有責任讓這個環評過程是正義的、結果是正確的,當人民提出質疑,官方應主動回頭檢視這個環評對不對、有沒有什麼問題,這才是公部門面對環境問題應該有的態度。

然而事後環保團體在追查過程中,不斷向地方政府、中央部會、行政院、監察院檢舉,但卻是被冷漠以待,還用模擬兩可的說法、會議來阻擋。到後來還必須由人民自力抗爭、調查、打官司,最後才在「罪證確鑿」下,台南市政府撤銷當時環評通過的結論。這也曝露出政府漠視人民意見、以及行政救濟的不足。

人民的力量

要問這場仗憑什麼贏?回想起來只有專業、堅持、以及相信自己。垃圾場涉及龐大利益,村民跟環保團體對抗的是一個看不見的共犯結構。環評審查快速通過、水源保護區即時解編、公權力也可以適時幫忙整地。

於是他們身邊永遠沒有藍的、綠的政治人物,從中央到地方,歷任多少位環保署長、台南縣長、環保局長,大家也不想碰這件事。如今這個仗能打贏,再度見證人民唯有走自己的路,拿出實力與勇氣,才能贏得屬於自己的勝利。

永揚案其實是許多運境事件的縮影,環評書造假也不會只有永揚案才有。但有多少運動者真正下苦功去追查其中的不合理處、又是否針對這些不合理處去找到答案,讓證據成為堅實無法動搖的力量?

環境運動從來都不是容易的事,總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光是熱情或是想倚靠政治力量,最後不論輸贏,人民都輸掉自己。然而,任何人都不會是環境運動的終點,而不論輸、贏都是在促進社會、公民力量再往前進一點點,永揚抗爭10年獲得的成果之所以令人動容,我想關鍵就在於此。(未完待續)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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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以下連結:

http://www.gcpnews.com/articles/2011-11-28/C1422_75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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